南史·傅岐傳
南史·傅岐傳出自於《南史》,《南史》由唐朝李延壽撰,中國歷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紀傳體,共八十卷,含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劉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陳後主陳叔寶禎明三年(589年)。記載南朝宋、齊、梁、陳四國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與《北史》為姊妹篇,是由李大師及其子李延壽兩代人編撰完成的。[1]
目錄
原文
傅岐①,字景平,仕梁,起家南康王左常侍,後兼尚書金部郎。母憂去職,居喪盡禮,服闋後疾廢久之,復除始新令。人有因斗相毆而死,死家訴郡,郡錄其仇人,考掠備至,終不引咎。郡乃移獄於始新,岐即令脫械,以和言問之,便即首服。法當償死,會冬節至,岐乃放其還家。獄曹掾固爭曰:「古者有此,今不可行。」岐曰:「其若負信,縣令當坐。」竟如期而反。太守深相嘆異,遽以狀聞。岐後去縣,人無老少皆出境拜送,號哭聞數十里。
至都,除延尉正,入兼中書通事舍人,累遷安西中記室,兼舍人如故。岐美容止,博涉能占對。大同中與魏和親,其使歲中再至,常遣岐接對焉。太清元年,累遷太僕,司農卿,舍人如故。岐在禁省十餘年,機事密勿,亞於朱異。
此年冬貞陽侯蕭明伐彭城兵敗囚於魏三年明遣使還述魏欲通和好敕有司及近臣定議。左衛朱異曰:「邊境且得靜寇息人,於事為便。」議者並然之。岐獨曰:「魏既新得志,何事須和?必是設間,故令貞陽侯遣使,令侯景②自疑,當以貞陽侯易景,景意不安,必圖禍亂。若許通好,政是墮其計中。且彭城去歲喪師,渦陽復新敗退,今使就和,益示國家之弱。和不可許。」異等固執,帝遂從之。及遣使,景果有此疑,遂舉兵入寇,請誅朱異。二月,侯景於闕前通表,乞割江右四州安置部下,當解圍還鎮。敕許之,乃於城西立盟。求遣召宣城王出送。岐固執宣城王嫡嗣之重,不宜許之。乃遣石城公大款③送之。及與景盟訖,城中文武喜躍,冀得解圍。岐獨言於眾曰:「賊舉兵為逆,豈有求和?」及景背盟,莫不嘆服。尋有詔,以岐勤勞,封南豐縣侯。固辭不受。宮城失守,岐帶疾出圍,卒於宅。
【註解】①傅岐:南朝梁重臣傅琰的孫子。②侯景:東魏舊將,降梁,後又舉兵反梁,史稱「侯景之亂」。③大款:隆重盛大的禮節。
譯文
傅岐,字景平,在梁國做官,最初擔任南康王左常侍,後來兼任尚書金部郎。因母親去世辭去官職,為母親守喪極盡禮儀,服喪結束後因憂傷成疾被閒置了很久,(後來)才被授予始新縣令的官職。有個人在與他人鬥毆中被打死,死者家屬把狀子告到郡府,郡守把他家的仇人收押在案,嚴刑拷打辦法用盡,(但那人)始終不認罪。郡府於是把案子移交始新縣(審理),傅岐就讓人解開那人的刑具,用平和的話語審問他,那人就立即認罪了。依法處死(讓他)為死者償命,適逢冬至節到,傅岐就放他回家。管理監獄的官吏堅決地制止說:「古代有這樣做的,今天不能這麼做。」傅岐說:「如果他違背信約,我這個當縣令的甘願因此獲罪。」那人最終按期返回。太守深為傅岐出眾的膽識而驚嘆,當即將傅岐審理這件案子的情況向上報告。傅岐後來(任職期滿)離開始新縣,全縣的人無論老少都來拜送他出境,號哭之聲傳到數十里之外。
(傅岐)來到京城,朝廷授予他廷尉正的職務,在宮廷中兼任中書通事舍人,多次升遷後擔任安西中記室,像原先那樣仍然兼任中書通事舍人。傅岐相貌舉止優雅大方,涉獵廣博善於占卜應對。大同年間梁國與魏國和親,魏國的使者一年之中兩次出使梁國,梁國常派遣傅岐接待應對魏國的使者。太清元年,多次升遷後擔任太僕,司農卿,舍人之職象原先那樣不變。傅岐在禁省十多年,掌管機要大事,機密從不外泄,地位僅次於朱異。
這年冬,貞陽侯蕭明討伐彭城,兵敗,被囚禁在魏國。太清三年,蕭明派人回梁國,說魏國願意與梁國互通友好(想以此讓梁國將叛臣侯景交還魏國),朝廷下令讓有司及近臣商議做出定論。左衛朱異說:「(這樣)邊境將能夠使敵寇安靜,使百姓相安無事,對於國事是有利的。」(參加)商議的人都認為他說得對。傅岐卻說:「魏國在剛剛得志之後,為什麼要講和?必定是設下離間之計,故意讓貞陽侯派使者來與我們議和,這樣就使侯景(對我們)產生懷疑,倘若用貞陽侯交換侯景,侯景就會心意不安,必定圖謀生禍叛亂。如果答應兩國互通友好,正好中了魏國的奸計。況且去年貞陽侯蕭明兵敗彭城,(梁國)在渦陽新近又戰敗撤退,現在我方接受對方的和約,更加顯示我國的衰弱。(因此)講和不能答應。」
朱異等人堅持己見,皇帝就依從了他們。等到派使者前去議和,侯景果然有了疑心,於是率軍反叛,入侵梁國都城,請求朝廷誅殺朱異。二月,侯景向朝廷上表,要求劃割江右四州安置部下,(若能滿足要求)就解除對京城的包圍,回到原駐地。朝廷下令同意,於是在城西(與侯景)訂立盟約。侯景又請求派人召宣城王出城相送。傅岐堅持認為宣城王肩負着繼承帝位的重大責任,不應該答應他。於是派遣石城公用隆重盛大的禮節送他。等到和侯景訂完盟約,城中的文武大臣歡喜雀躍,希望就此解圍。只有傅岐對眾人說:「賊率兵叛逆,難道有求和的道理嗎?」等到侯景背叛盟約,沒有人不感嘆佩服傅岐的。不久有詔書下達,因為傅岐勤勉辛勞,封為南豐縣侯。傅岐堅決推辭不肯接受。(後來侯景攻城)京城內城失守,傅岐帶病突出包圍,死在家裡。[2]
作者簡介
李延壽,生卒年待考。唐代史學家,今河南安陽市人。貞觀年間,做過太子典膳丞、崇賢館學士,後任御史台主簿,官至符璽郎,兼修國史。他曾參加過官修的《隋書》、《五代史志》(即《經籍志》)、 《晉書》及當朝國史的修撰,還獨立撰成《南史》、《北史》和《太宗政典》(已佚)。《新唐書》對兩書評價頗高,稱「其書頗有條理,刪落釀辭,過本書遠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