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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曹景宗傳

南史·曹景宗傳出自於《南史》,《南史》由唐朝李延壽撰,中國歷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紀傳體,共八十卷,含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劉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陳後主陳叔寶禎明三年(589年)。記載南朝宋、齊、梁、陳四國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與《北史》為姊妹篇,是由李大師及其子李延壽兩代人編撰完成的。[1]

目錄

原文

曹景宗,字子震,新野人也。父欣之,為宋將,位至征虜將軍、徐州刺史。景宗幼善騎射,好畋獵。常與少年數十人澤中逐麞鹿,每眾騎赴鹿,鹿馬相亂,景宗於眾中射之,人皆懼中馬足,鹿應弦輒斃,以此為樂。

未弱冠,欣之於新野遣出州,以匹馬將數人,於中路卒逢蠻賊數百圍之。景宗帶百餘箭,乃馳騎四射,每箭殺一蠻,蠻遂散走,因是以膽勇知名。頗愛史書,每讀《穰苴》、《樂毅傳》,輒放卷嘆息曰:「丈夫當如是!」

建武四年,太尉陳顯達督眾軍北圍馬圈,景宗從之,以甲士二千設伏,破魏援拓跋英四萬人。及克馬圈,顯達論功,以景宗為後,景宗退無怨言。魏主率眾大至,顯達宵奔,景宗導入山道,故顯達父子獲全。

譯文

曹景宗,字子震,新野縣人。父親曹欣之,在宋做官,位至徐州刺史。曹景宗年少時就擅長騎馬射箭,喜歡打獵,經常和幾十個少年一起在沼澤中追逐獐鹿等野獸。每當大家騎馬追趕鹿,鹿和馬攪和在一處時。景宗就在人群中射鹿。大家都擔心射中馬蹄,結果鹿應箭倒斃。景宗以此為樂。景宗尚未成人的時候,父親欣之在新野派他出州遠行,他僅騎一匹馬帶着幾個人,在路上突然遇上數百個南蠻盜匪,團團圍住了他們。景宗身帶一百多支箭,每支射殺一個南蠻,蠻匪於是只好逃散。景宗於是以膽大聞名。他酷愛讀史書,每當讀到《穰苴傳》和《樂毅傳》,總是放下書卷嘆息說:「大丈夫就應當這樣!」

建武四年,他隨太尉陳顯達往北圍攻馬圈城,用兩千奇兵擊破北魏援軍中山王拓跋英的四萬人馬。攻克馬圈之後,顯達論功行賞,把景宗排到了後面,景宗退居一旁毫無怨言 。北魏孝文帝率大軍浩浩蕩蕩開來,顯達夜裡出逃,景宗領着眾人進入山間小道,顯達父子因此保全了性命。[2]

作者簡介

 李延壽,生卒年待考。唐代史學家,今河南安陽市人。貞觀年間,做過太子典膳丞崇賢館學士,後任御史台主簿,官至符璽郎,兼修國史。他曾參加過官修的《隋書》、《五代史志》(即《經籍志》)、 《晉書》及當朝國史的修撰,還獨立撰成《南史》、《北史》和《太宗政典》(已佚)。《新唐書》對兩書評價頗高,稱「其書頗有條理,刪落釀辭,過本書遠甚。」。[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