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鄭縣圖書館
南鄭縣圖書館始建於1978年6月,1994年前與縣文化館兩館合一。1992年6月圖書館大樓建成,1994年圖書館與文化館人員經費獨立,1995年12月正式對外開放,圖書館占地4.8畝,建築面積2050平方米,設計藏書容量10萬冊,讀者座位300個。有在職職工14人,其中本科學歷4人,大專學歷7人;高級職稱1人,中級職稱5人,初級職稱2人。
目錄
基本介紹
南鄭縣圖書館始建於1978年6月,1994年前與縣文化館兩館合一。1992年6月圖書館大樓建成,1994年圖書館與文化館人員經費獨立,1995年12月正式對外開放,圖書館占地4.8畝,建築面積2050平方米,設計藏書容量10萬冊,讀者座位300個。有在職職工14人,其中本科學歷4人,大專學歷7人;高級職稱[1]1人,中級職稱5人,初級職稱2人。
展廳展館
館內設圖書借閱室、報刊閱覽室、兒童閱覽室、電子閱覽室、數字資源放映室、視障閱覽室、地方文獻室7個服務窗口。有計算機42台,服務器3台,信息節點40個,寬帶接入100Mbps,選用全省統一的Symphony圖書館自動化管理系統。2013年,參加第五次全國公共圖書館評估[2],首次獲得二級圖書館。
館藏實力
實用信息
辦證須知
一 申辦條件
凡16周歲以上讀者,持本人有效證件(含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軍人證、護照等)均可辦理。3-15周歲讀者可辦理少兒讀者證。
二 類型和功能
1、普通讀者證:借閱保證金100元。每次可借中文圖書2冊,借期21/14天,可續借一次。
2、少兒讀者證:借閱保證金50元。每次可借中文圖書1冊,借期21/14天,可續借一次。
3、老年讀者證、殘疾讀者證:借閱保證金100元,年滿65周歲的老年讀者或持殘疾證的殘疾讀者可以辦理。每次可借中文圖書2冊,借期60/40天。
三 申辦程序
1、填寫《讀者證申請表》。
2、將填好的《讀者卡申請表》連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交辦證處工作人員。
3、交費後領取相應的讀者證及交款收據。
四 注意事項
1、讀者證使用前請仔細閱讀本館各項借閱規則和制度,自覺遵守。
2、對借閱書刊請妥善保管,如有污損或丟失情況,依照《南鄭縣圖書館文獻資料賠償條例》進行處理。
3、讀者證限本人使用,他人可代還圖書,但不能代借圖書。
五 掛失補辦及退卡辦法
1 讀者證丟失後,請立即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保證金收據到辦證處辦理掛失補證手續。補證需交納工本費5元,補證後原證自行作廢。
2 退證前需還清所借書刊,結清滯納金後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讀者證、保證金收據,退還保證金。
3 退證時保證金收據丟失者,持本人讀者證、有效身份證件辦理掛失手續。掛失滿一周後持本人讀者證、有效身份證件及複印件,填寫《掛失登記表》,退還保證金。
讀者須知
1、 圖書館實行免費借閱。您可以進入圖書館利用各類文獻資源。
2、圖書館是公共場所,請注意您的着裝和言行舉止。
3、保證文獻資源和讀者人身的安全,請不要在館內吸煙、用火。
4、書包等私人用品可存放於自動寄包處,不提供過夜寄存服務,貴重物品請勿寄存。
5、愛護公共書刊資料,並保持館內清潔衛生,請不要攜帶食品、飲料進入閱覽室和書庫。
6、愛護公共財務,不要隨意在文獻上塗抹刻畫,以免影響他人閱讀。
7、請保持館內安靜,入館後請將手機調至振動,接打電話請勿影響他人。
8、請您自覺遵守本館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配合安保和工作人員工作。
視頻
南鄭縣圖書館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評高級職稱需要什麼條件?哪些機構可以評職稱?,搜狐,2020-11-26
- ↑ 文化部將開展第五次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工作,中央政府門戶網站,2013-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