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那黴素
卡那黴素 |
中文名;卡那黴素 外文名;Kanamycin 種類;鹽酸卡那黴素和硫酸卡那黴素 分子式;C18H38N4O15S 分子量;582.58 CAS No;133-92-6 本質;一種蛋白質生物合成抑制劑 用途;被作為標記基因用於分子克隆中 |
卡那黴素,是一種蛋白質生物合成抑制劑,通過與30S核糖體結合從而致使mRNA密碼誤讀。若細菌中產生一種破壞卡那黴素的酶,則可變為抗性株。卡那黴素抗性的質粒經常被作為選擇基因或標記基因用於分子克隆中。
它可以用於口服和靜脈注射,對多種病菌感染有效,從卡那黴素鏈黴菌(Streptomyces kanamyceticus)中分離得到。[1]
目錄
基本信息
分為鹽酸卡那黴素和硫酸卡那黴素
藥物名稱:
英文縮寫:Kana
英文別名 KANAMYCIN A; KANAMYCIN BASE; 4))-2-deoxy-y-alpha-d-glucopyranosyl-(; 4,6-diamino-2-hydroxy-1,3-cyclohexane3,6』diamino-3,6'-dideoxydi-alpha-d-gluc; 4,6-diamino-2-hydroxy-1,3-cyclohexane3,6』diamino-3,6』-dideoxydi-alpha-d-glucos; d-deoxydi; d-streptamine,o-3-amino-3-deoxy-alpha-d-glucopyranosyl-(1.fwdarw.6)-o-[6-amin; Kanamycin Monosulfate
分子式:C18H38N4O15S
分子量:582.58
結構式:見右圖
CAS No.:133-92-6
EINECS 200-411-7
說 明注射用硫酸卡那黴素:每瓶0.5g;1g。
注射液(含單硫酸卡那黴素):每支500mg(2ml)。
滴眼液:8ml(40mg)。
複方卡那黴素注射液:每支含硫酸卡那黴素360mg和甲氧苄啶18mg(2ml)。
功用作用
大腸桿菌、克雷白桿菌、腸桿菌屬、變形桿菌、結核桿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的一些菌株對本品敏感。銅綠假單胞菌,革蘭陽性菌(除金黃色葡萄菌外)、厭氧菌、非典型性分支桿菌、立克次體、真菌、病毒等對本品均耐藥。微生物對本品與其他氨基糖苷類藥物間存在有一定的交叉耐藥性。
肌注0.5g,1小時血藥濃度達峰,約為20μg/ml,t1/2約為2.5小時,血漿蛋白結合率很低,分布容積(Vd)為0.26±0.05L/kg,用藥後24小時內有90%的藥物自尿中以原形排泄。本品較易滲入胸水、腹水。在腦脊液中不能達到有效濃度。
口服用於治療敏感菌所致的腸道感染及用作腸道手術前準備,並有減少腸道細菌產生氨的作用,對肝硬化消化道出血病人的肝昏迷有一定防止作用。
肌注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系統感染,如肺炎、敗血症、尿路感染等。
稀釋到一定濃度的卡那黴素噴施於棉花葉子上,可用於鑑定是否為轉Bt基因抗蟲棉,葉子發黃不抗棉鈴蟲,不變色則為抗蟲棉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肌內注射或靜脈滴注,一次0.5g(按卡那黴素計,下同),一日1~1.2g。或按體重5mg/kg,
每8小時1次;或按體重7.5mg/kg,每12小時1次。成人每日用量不超過1.5g,療程7~10日。2.小兒常用量按體重每日15~25mg/kg,分2次給藥。
3,其他用法0.25%本品溶液可用於沖洗病灶,本品注射液可用於氣溶吸入。
肌酐清除率
(1)應監測血藥濃度,尤其新生兒、老年和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卡那黴素的有效治療濃度範圍為15~30μg/ml。應避免高峰血藥濃度持續在30~35μg/ml以上和谷濃度超過5μg/ml。
(2)不能測定血藥濃度時,應根據測得的肌酐清除率調整劑量。
(3)給予首次飽和劑量(5~7.5mg/kg)後,有腎功能不全,前庭功能或聽力減退的患者中所用維持量應酌減,即劑量不變,延長給藥間期;或給藥間期不變,每次劑量減少或停用卡那黴素。其維持量可按下式計算:
①延長給藥間期(小時),每次用量不變(7.5mg/kg),給藥間期=患者血肌酐值(mg/100ml)×9
②減少每次給藥量,每12小時給藥一次:每次用量=患者血肌酐清除率(mg/min)×7.5(mg/kg)/正常人肌酐清除率(mg/min)。由於卡那黴素在體內不代謝,主要經尿排出,因此腎功能減退的患者可能引起藥物積聚達中毒濃度。
(4)患者應給予足夠的水分,以減少腎小管損害。
(5)長期用藥可能導致耐藥菌過度生長。
(6)硫酸卡那黴素靜脈滴注溶液的配製:未經稀釋的硫酸卡那黴素注射液不可直接靜脈注射。取硫酸卡那黴素注射液,用氯化鈉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釋;或取注射用硫酸卡那黴素先加滅菌注射用水溶解後,每1g卡那黴素加入200~400ml氯化鈉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適當的滅菌稀釋液:配製後溶液應於30~60分鐘內滴完,小兒患者需相應減少稀釋液的量。本品規定只可作肌注和靜滴,不可靜推。
注意事項
(1)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2)氨基糖苷類藥物的毒性與其血濃度密切相關。為了防止血藥濃度驟然升高,本品規定只可作肌注和靜滴,有呼抑制作用,不可靜推,以防意外。
動力學
肌注後本品迅速被吸收,局部沖洗或局部應用後亦有一定量的藥物可從身體表面吸收。主要分布於細胞外液,正常嬰兒腦脊液中濃度可達同時期血藥濃度的10~20%,當腦膜有炎症時,可達同期血藥濃度的50%。5~15%的藥量經過重新分布到各種組織,可在腎臟皮質細胞中積蓄,穿過胎盤。滑膜液為血藥濃度的50%以上,支氣管分泌物、膽汁及房水中濃度低。胸水內藥物積聚慢,但可逐漸達到與血藥濃度相近。分布容積為0.26L/kg。肌內注射後血藥濃度於1~2小時達峰值,膽汁中濃度在肌注後約6小時達峰值。
腎小球濾過作用將藥物代謝掉
一次給藥7.5mg/kg後血藥平均峰濃度為22μg/ml,發熱或嚴重燒傷患者的濃度可能較低。尿中濃度為血藥濃度的10~20倍。T1/2成人為2~4小時,腎功能損害者27~80小時;早產兒18小時,足月產新生兒一般6~8.6小時(與出生時體重和年齡成反比)。本品在體內不代謝,主要經腎小球濾過,給藥後4小時內排出約50%,尿中濃度可高達800μg/ml,24小時內排出約80~90%;膽汁中排出量約1%;乳汁中亦可排出少量,血液和腹膜透析可從血中除去相當藥量,從而使藥物半衰期大大縮短。
不良反應
發生率較高者有聽力減退、耳鳴或耳部飽滿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數減少或尿量減少、食慾減退、極
度口渴(腎毒性)、步履不穩、眩暈(耳毒性、影響前庭)、噁心或嘔吐(耳毒性、影響前庭、腎毒性)。發生率較少者有呼吸困難、嗜睡或軟弱(神經肌肉阻滯,腎毒性)。停藥後發生聽力減退、耳鳴或耳部飽滿感,提示可能耳毒性並需引起注意。可有聽力及腎損害.可引起胃腸道反應:噁心,嘔吐,食欲不振,腹脹,腹瀉.偶有過敏反應,皮疹,藥熱等.嚴重者可有休剋死亡.也可有神經系統症狀,心肌抑制,呼吸衰竭等。
過敏反應
藥熱和皮疹並不常見,其發生率在1%~3%之間;但嗜酸粒細胞增多症則相當多見,可達10%,尤其當療程超過1周時。過敏性休克偶有所見,國內曾報道1例因潰瘍病穿孔注射卡那黴素引起過敏性休克,經搶救恢復,改用慶大黴素無不良反應。
神經系統
本品應用中最重要的不良反應為影響耳蝸神經,患者高頻聽力首先受損害,以後聽力減退逐漸發展至耳聾。耳鳴和耳部飽和感為早期而重要的第8腦神經損害的先兆徵候。聽力減退大多在療程中發生並繼續進展,但停藥後仍可能發生,特別在原有腎功能減退者。卡那黴素引起的聽力減退大多為雙側性,停藥後部分患者症狀可能逐漸減輕。易誘發耳毒性的有關因素有:①原有腎功能減退者;②血藥濃度較長時間持續在30μg/ml以上;③療程較長。總量不超過15g時一般不至發生耳毒性症狀,每日肌注1g,連續30~150天,發生聽力損害者可高達40%;④年老患者;⑤過去曾患中耳炎或原有聽力減退;⑥過去曾用過氨基糖甙類等耳毒性藥物或同時合用強力利尿劑及其他耳毒性藥。
據統計:採用卡那黴素治療時臨床耳毒性的發生率約5%。新生兒與早產兒中應用卡那黴素後發生耳毒性者較少,據報道成人常用量(15mg/kg/天)在兒童中常不能達到有效血濃度,因而主張小兒的用量應增加為每次10mg/kg,每8小時肌注一次。雖然如此,卡那黴素在小兒中仍應慎用。本品引起的耳蝸神經損害停藥後仍可繼續發展,卡那黴素的耳毒性較鏈黴素、慶大黴素等為大,但低於新黴素。
本品在療程中引起前庭系損害者並不多見。本品與鏈黴素、新黴素相同,也可阻滯神經肌肉接頭而引起呼吸抑制,在乙醚麻醉下於腹腔內給藥較易發生,肌注或靜注後亦有發生者。神經肌肉接頭的阻滯尚可引起心肌抑制及血壓下降等。用葡萄糖酸鈣靜注可使部份病例恢復。此外,本品尚可引起暫時性第9對腦神經功能損害(表現為後1/3味覺喪失)、口周及其他部位的感覺異常、頭痛、不安、心動過速、急性腦綜合徵伴癔病和視覺異常等。
泌尿系統
本品亦可引起腎臟損害,其對腎臟的毒性低於新黴素而大於鏈黴素。尿中可出現透明管型與顆粒管型,有時有少量紅、白細胞,蛋白尿偶有所見,多為短暫性,少數患者尤其老年者可發生腎功能減退;也有個別發生少尿、急性腎壞死的報道。卡那黴素引起的腎臟病變為可逆性,停藥後可迅速恢復,病變嚴重者恢復較慢或部份恢復。
消化系統
口服偶可引起噁心、嘔吐、腹瀉,長期服用後偶可引起吸收不良、脂肪下痢等。[其他]本品肌注局部疼痛的發生率較高,一般多能耐受。偶可引起白細胞減少,凝血酶原時間延長、纖維蛋白原減少及高血壓等。二重感染(由綠膿桿菌或其他革蘭氏陰性桿菌、耐藥性金黃色葡萄球菌、擬桿菌屬等引起)偶有所見。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