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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事而真謂事理本來不二,在淺近的事相上,就已具有最深妙的真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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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術語,又作觸事而真。即謂所觸之事皆真。指生滅差別現象之事相即為常住平等之真理。此乃表示真理非離現實之事象而別有之語。「即事而真」一語出於大日經疏卷一,然顯教中亦有相當於此一名詞之用語,如三論宗之「觸事即真」,天台宗之「當位即妙,本有不改」,華嚴宗之「當相即道」。然顯教諸家從生起現象(相)之本體(性)即絕對平等之體(真如)之觀點,即站在「攝相歸性」之立場而言;密教則從現象自體之當體即是真理之觀點,即站在「性相法爾」之立場而言。(不真空論(僧肇)、法華經玄義卷六下、摩訶止觀卷七上)p3762

FROM:【佛光大辭典】

(術語)謂事理本來無二,於淺近之事相上自具深妙之真理也。止觀一曰:『離說無理,離理無說;即說無說,無說即說。無二無則即事而真。』光明玄曰:『若取即事而真,為真身。』法華玄義四曰:『雖服甘露,不能即事而真,傷命早夭。』大日經疏一曰:『譬如幻師以咒術力加持藥草,能現種種未曾有事。五情所對,悅可眾心。若舍加持,然後隱沒。如來金剛之幻,亦復如是。緣謝則滅,機興則生。即事而真,無有終盡。』

FROM:【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即事,是對眼前的事物、情景有所感觸而創作, 即 jí 就是知識即力量。當時或當地:即日。即刻即席。即景。在即。即興(x宯g ),就,便:黎 ; 事 shì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事情。事件。事業。變故:事故(出於某種原因而發生的不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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