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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書是西漢史學家司馬遷創作的一篇文言文,是《史記》八書中的第四篇,記載年、月、日、時、節氣等可供查考的書。

目錄

原文

昔自在古,歷建正作於孟春。於時冰泮發蟄,百草奮興,秭鳺先滜。物乃歲具,生於東,次順四時,卒於冬分。時雞三號,卒明。撫十二節,卒於丑。日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幽者幼也,幽明者雌雄也。雌雄代興,而順至正之統也。日歸於西,起明於東;月歸於東,起明於西。正不率天,又不由人,則凡事易壞而難成矣。

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順承厥意。

太史公曰:神農以前尚矣。蓋黃帝考定星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閏餘,於是有天地神祇物類之官,是謂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亂也。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異業,敬而不瀆,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災禍不生,所求不匱。

少昚氏之衰也,九黎亂德,民神雜擾,不可放物,禍菑薦至,莫盡其氣。顓頊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使復舊常,無相侵瀆。其後三苗服九黎之德,故二官咸廢所職,而閏餘乖次,孟陬殄滅,攝提無紀,歷數失序。堯復遂重黎之後,不忘舊者,使復典之,而立羲和之官。明時正度,則陰陽調,風雨節,茂氣至,民無夭疫。年耆禪舜,申戒文祖,雲「天之歷數在爾躬」。舜亦以命禹。由是觀之,王者所重也。

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蓋三王之正若循環,窮則反本。天下有道,則不失紀序;無道,則正朔不行於諸侯。

幽、厲之後,周室微,陪臣執政,史不記時,君不告朔,故疇人子弟分散,或在諸夏,或在夷狄,是以其禨祥廢而不統。周襄王二十六年閏三月,而春秋非之。先王之正時也,履端於始,舉正於中,歸邪於終。履端於始,序則不愆;舉正於中,民則不惑;歸邪於終,事則不悖。

其後戰國並爭,在於彊國禽敵,救急解紛而已,豈遑念斯哉!是時獨有鄒衍,明於五德之傳,而散消息之分,以顯諸侯。而亦因秦滅六國,兵戎極煩,又升至尊之日淺,未暇遑也。而亦頗推五勝,而自以為獲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以十月,色上黑。然歷度閏餘,未能睹其真也。

漢興,高祖曰「北畤待我而起」,亦自以為獲水德之瑞。雖明習歷及張蒼等,咸以為然。是時天下初定,方綱紀大基,高后女主,皆未遑,故襲秦正朔服色。

至孝文時,魯人公孫臣以終始五德上書,言「漢得土德,宜更元,改正朔,易服色。當有瑞,瑞黃龍見」。事下丞相張蒼,張蒼亦學律歷,以為非是,罷之。其後黃龍見成紀,張蒼自黜,所欲論著不成。而新垣平以望氣見,頗言正歷服色事,貴幸,後作亂,故孝文帝廢不復問。

至今上即位,招致方士唐都,分其天部;而巴落下閎運算轉歷,然後日辰之度與夏正同。乃改元,更官號,封泰山。因詔御史曰:「乃者,有司言星度之未定也,廣延宣問,以理星度,未能詹也。蓋聞昔者黃帝合而不死,名察度驗,定清濁,起五部,建氣物分數。然蓋尚矣。書缺樂弛,朕甚閔焉。朕唯未能循明也,績日分,率應水德之勝。今日順夏至,黃鐘為宮,林鐘為徵,太蔟為商,南呂為羽,姑洗為角。自是以後,氣復正,羽聲復清,名復正變,以至子日當冬至,則陰陽離合之道行焉。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已詹,其更以七年為太初元年。年名『焉逢攝提格』,月名『畢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

◎歷術甲子篇

太初元年,歲名「焉逢攝提格」,月名「畢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

正北

十二無大餘,無小餘;無大餘,無小餘;

焉逢攝提格太初元年。

十二

大餘五十四,小餘三百四十八;大餘五,小餘八;

端蒙單閼二年。

閏十三

大餘四十八,小餘六百九十六;大餘十,小餘十六;

游兆執徐三年。

十二

大餘十二,小餘六百三;大餘十五,小餘二十四;

彊梧大荒落四年。

十二

大餘七,小餘十一;大餘二十一,無小餘;

徒維敦牂天漢元年。

閏十三

大餘一,小餘三百五十九;大餘二十六,小餘八;

祝犁協洽二年。

十二

大餘二十五,小餘二百六十六;大餘三十一,小餘十六;

商橫涒灘三年。

十二

大餘十九,小餘六百一十四;大餘三十六,小餘二十四;

昭陽作鄂四年。

閏十三

大餘十四,小餘二十二;大餘四十二,無小餘;橫艾淹茂太始元年。

十二

大餘三十七,小餘八百六十九;大餘四十七,小餘八;

尚章大淵獻二年。

閏十三

大餘三十二,小餘二百七十七;大餘五十二,小餘一十六;

焉逢困敦三年。

十二

大餘五十六,小餘一百八十四;大餘五十七,小餘二十四;

端蒙赤奮若四年。

十二

大餘五十,小餘五百三十二;大餘三,無小餘;

游兆攝提格征和元年。

閏十三

大餘四十四,小餘八百八十;大餘八,小餘八;

彊梧單閼二年。

十二

大餘八,小餘七百八十七;大餘十三,小餘十六;

徒維執徐三年。

十二

大餘三,小餘一百九十五;大餘十八,小餘二十四;

祝犁大芒落四年。

閏十三

大餘五十七,小餘五百四十三;大餘二十四,無小餘;

商橫敦牂後元元年。

十二

大餘二十一,小餘四百五十;大餘二十九,小餘八;

昭陽汁洽二年。

閏十三

大餘十五,小餘七百九十八;大餘三十四,小餘十六;

橫艾涒灘始元元年。

正西十二

大餘三十九,小餘七百五;大餘三十九,小餘二十四;

尚章作噩二年。

十二

大餘三十四,小餘一百一十三;大餘四十五,無小餘;

焉逢淹茂三年。

閏十三

大餘二十八,小餘四百六十一;大餘五十,小餘八;

端蒙大淵獻四年。

十二

大餘五十二,小餘三百六十八;大餘五十五,小餘十六;

游兆困敦五年。

十二

大餘四十六,小餘七百一十六;無大餘,小餘二十四;

彊梧赤奮若六年。

閏十三

大餘四十一,小餘一百二十四;大餘六,無小餘;

徒維攝提格元鳳元年。

十二

大餘五,小餘三十一;大餘十一,小餘八;

祝犁單閼二年。

十二

大餘五十九,小餘三百七十九;大餘十六,小餘十六;

商橫執徐三年。

閏十三

大餘五十三,小餘七百二十七;大餘二十一,小餘二十四;

昭陽大荒落四年。

十二

大餘十七,小餘六百三十四;大餘二十七,無小餘;

橫艾敦牂五年。

閏十三

大餘十二,小餘四十二;大餘三十二,小餘八;

尚章汁洽六年。

十二

大餘三十五,小餘八百八十九;大餘三十七,小餘十六;

焉逢涒灘元平元年

十二

大餘三十,小餘二百九十七;大餘四十二,小餘二十四;

端蒙作噩本始元年。

閏十三

大餘二十四,小餘六百四十五;大餘四十八,無小餘;

游兆閹茂二年。

十二

大餘四十八,小餘五百五十二;大餘五十三,小餘八;

彊梧大淵獻三年。

十二

大餘四十二,小餘九百;大餘五十八,小餘十六;徒維困敦四年。

閏十三

大餘三十七,小餘三百八;大餘三,小餘二十四;

祝犁赤奮若地節元年。

十二

大餘一,小餘二百一十五;大餘九,無小餘;

商橫攝提格二年。

閏十三

大餘五十五,小餘五百六十三;大餘十四,小餘八;

昭陽單閼三年。

正南十二

大餘十九,小餘四百七十;大餘十九,小餘十六;

橫艾執徐四年。

十二

大餘十三,小餘八百一十八;大餘二十四,小餘二十四;

尚章大荒落元康元年。

閏十三

大餘八,小餘二百二十六;大餘三十,無小餘;

焉逢敦牂二年。

十二

大餘三十二,小餘一百三十三;大餘三十五,小餘八;

端蒙協洽三年。

十二

大餘二十六,小餘四百八十一;大餘四十,小餘十六;

游兆涒灘四年。

閏十三

大餘二十,小餘八百二十九;大餘四十五,小餘二十四;

彊梧作噩神雀元年。

十二

大餘四十四,小餘七百三十六;大餘五十一,無小餘;

徒維淹茂二年。

十二

大餘三十九,小餘一百四十四;大餘五十六,小餘八;

祝犁大淵獻三年。

閏十三

大餘三十三,小餘四百九十二;大餘一,小餘十六;

商橫困敦四年。

十二

大餘五十七,小餘三百九十九;大餘六,小餘二十四;

昭陽赤奮若五鳳元年。

閏十三

大餘五十一,小餘七百四十七;大餘十二,無小餘;

橫艾攝提格二年。

十二

大餘十五,小餘六百五十四;大餘十七,小餘八;

尚章單閼三年。

十二

大餘十,小餘六十二;大餘二十二,小餘十六;

焉逢執徐四年。

閏十三

大餘四,小餘四百一十;大餘二十七,小餘二十四;

端蒙大荒落甘露元年。

十二

大餘二十八,小餘三百一十七;大餘三十三,無小餘;

游兆敦牂二年。

十二

大餘二十二,小餘六百六十五;大餘三十八,小餘八;

彊梧協洽三年。

閏十三

大餘十七,小餘七十三;大餘四十三,小餘十六;

徒維涒灘四年。

十二

大餘四十,小餘九百二十;大餘四十八,小餘二十四;

祝犁作噩黃龍元年。

閏十三

大餘三十五,小餘三百二十八;大餘五十四,無小餘;

商橫淹茂初元元年。

正東十二

大餘五十九,小餘二百三十五;大餘五十九,小餘八;

昭陽大淵獻二年。

十二

大餘五十三,小餘五百八十三;大餘四,小餘十六;

橫艾困敦三年。

閏十三

大餘四十七,小餘九百三十一;大餘九,小餘二十四;

尚章赤奮若四年。

十二

大餘十一,小餘八百三十八;大餘十五,無小餘;

焉逢攝提格五年。

十二

大餘六,小餘二百四十六;大餘二十,小餘八;

端蒙單閼永光元年。

閏十三

無大餘,小餘五百九十四;大餘二十五,小餘十六;

游兆執徐二年。

十二

大餘二十四,小餘五百一;大餘三十,小餘二十四;

彊梧大荒落三年。

十二

大餘十八,小餘八百四十九;大餘三十六,無小餘;

徒維敦牂四年。

閏十三

大餘十三,小餘二百五十七;大餘四十一,小餘八;

祝犁協洽五年。

十二

大餘三十七,小餘一百六十四;大餘四十六,小餘十六;

商橫涒灘建昭元年。

閏十三

大餘三十一,小餘五百一十二;大餘五十一,小餘二十四;

昭陽作噩二年。

十二

大餘五十五,小餘四百一十九;大餘五十七,無小餘;

橫艾閹茂三年。

十二

大餘四十九,小餘七百六十七;大餘二,小餘八;

尚章大淵獻四年。

閏十三

大餘四十四,小餘一百七十五;大餘七,小餘十六;

焉逢困敦五年。

十二

大餘八,小餘八十二;大餘十二,小餘二十四;

端蒙赤奮若竟寧元年。

十二

大餘二,小餘四百三十;大餘十八,無小餘;

游兆攝提格建始元年。

閏十三

大餘五十六,小餘七百七十八;大餘二十三,小餘八;

彊梧單閼二年。

十二

大餘二十,小餘六百八十五;大餘二十八,小餘十六;

徒維執徐三年。

閏十三

大餘十五,小餘九十三;大餘三十三,小餘二十四;

祝犁大荒落四年。

右曆書:大餘者,日也。小餘者,月也。端蒙者,年名也。支:醜名赤奮若,寅名攝提格。干:丙名游兆。正北,冬至加子時;正西,加酉時;正南,加午時;正東,加卯時。

歷數之興,其來尚矣。重黎是司,容成斯紀。推步天象,消息母子。五勝輪環,三正互起。孟陬貞歲,疇人順軌。敬授之方,履端為美。

譯文

上古時候,曆法以孟春月作為正月。這時候冰雪開始消溶,蟄蟲甦醒過來,百草萌生新芽,杜鵑鳥在原野中啼鳴。萬物都長了一歲:它們從東春時降生,順次經歷夏秋四季,最後到了冬盡春分的時候。雄雞三唱,天色黎明。以往經過了十二個月的節氣,直到丑月即臘月結束,日月運行都已成周。日、月組成一個「明」字,所以才有了正月的這第一個黎明。明就是孟的意思,幽就是幼,幽明就是指雌雄。雌雄交替出現,而又與以孟春為正月的曆法相符合。太陽從西邊落下,自東方升起;而新月先在西方露明,從東方隱於地下。真正是既不由天,也不由人,世間事也大都是這樣,所以凡事都易於破壞,難以促成了。

帝王受天命而改朝換代,對於開始必十分慎重,所以要更改曆法,改變服裝崇尚的顏色,推本天體運行的起始時刻,以順承天的意旨。

太史公說:神農以前年代太遠,就不必論了。黃帝時考察星度,制定曆法,建立了五行序列,確立起陰陽死生消長的規律,糾正了閏月余分數值的大小,於是有了分管天地神祗和其他物類的官員,稱為五官。各自掌管自己的一套,不相雜亂。所以百姓能夠有所信賴,神能有靈明。民神各有所職,互相敬重,不相冒犯,所以神給百姓降下好年景,百姓以豐潔的禮品饗祭神,以致災禍不生,養生所需,永不匱乏。

少暤氏衰落以後,諸侯九黎作亂,民神不分,群類混淆,災禍接連發生,沴氣猶不能盡。顓頊即位後,就任命南正重負責天事,所有的神祗都屬他管理;任命火正黎負責地事,管理民事,使恢復以前的樣子,不得相互侵擾瀆亂。

後來諸侯三苗隨九黎一起作亂,所以重、黎二官都不修所職,潤余的排列失了次序,正月的設置也與正歲不合,攝提所指失了規律,曆法與天運的次第不符。堯時重新任命重黎二氏的後人,不忘舊功,使他們恢復了原來的職務,還設立了羲和的官職。時刻明,度數正,就陰陽調和,風雨有節,有了興旺景象,百姓沒有夭殤疾疫。堯年老以後禪位給舜,在文祖廟中告誠舜說「為天造歷的重任在爾一身」。舜也用同樣的話告誡禹。由此看來,造曆法是帝王很為重視的事。

夏朝以正月為歷正,殷朝以十二月為歷正,周朝以十一月為歷正。大凡三王的歷正如同循環,周而復始。天下治理得好,就不會亂了次第;治理不好,連諸侯也不會執行王者的曆法。

幽王、厲王以後,周朝衰微,列國大夫執國政,史官不記時日,為君者不行告朔禮,所以歷算世家的子弟紛紛出走。有的分散在中原諸國,有的流入夷狄,所以祝禱祭祀的制度荒廢而不能統一。周襄王二十六年有閏三月,《春秋》書中非難它置閏月不當。先王制定曆法的規則是,先定曆元和年、月、日等開始的時刻,再由中氣糾正十二月的位置,有日月余分則歸於年末。開始的時刻既定,接續下來的四時等也無錯誤;以中氣糾正月位,百姓才不致迷惑;余分歸入年末,諸事才不悖亂。

此後是戰國紛爭的時期,各國的目的都只在於強國勝敵,挽救危機,解決糾紛而已,那有機會顧及編制曆法的事!那時候只有鄒衍懂得五德終始相傳,而且散布陰陽消長的分限等理論,因此而顯名於諸侯。同時也由於秦滅六國,戰爭頻繁,後來雖然做了皇帝,時日太短,也顧不上曆法的事。但是秦時頗為注重推求五行勝克,自以為是得了五行中水德的祥瑞,把河改名為「德水」,歲正取為十月,五色中崇尚黑色。然而曆法星度閏月余分等,未能做到更為準確一些。

漢朝興起後,高祖說「北畤祀黑帝的事待我開始辦起」,也是自認為得了水德的祥瑞。縱然是一些明習曆法的人以及丞相張蒼等,也都以為如此。當時天下剛剛平定,正着力在大的方面建綱設紀,此後高后以女子主政,都顧不及此,所以沿襲了秦朝的曆法和服色。

到孝文帝時,魯人公孫臣以五德終始的理論上書,說「漢朝所得是土德,應該改變曆元,更改曆法,變易衣服崇尚的顏色。這樣天就會降下祥瑞,有黃龍出現」。文帝將此事交給張蒼處理,張蒼也是習學律歷的人,認為他說得不對,把事情擱了起來。此後果然有黃龍出現於成紀地區,張蒼引咎降職,他打算做的制定漢歷的有關論述也就不了了之。又有新垣平以善於望雲氣的伎藝得見天子,也對天子說了些改正曆法和服色的事,很得天子信任,後來竟然作亂,所以漢文帝再也不談改歷的事。

直到今皇帝即位,招致方士唐都,測量周天各部的星宿度數;而由巴郡的落下閎運算制歷,然後日辰星度得與夏曆相同。於是改定年號,更改官名,封祭泰山。因而下詔書對御史說道:「過去,主管官員說星度沒有測定,於是朕廣泛徵求、詢問臣下意見,該怎樣測定星度,未能得到滿意的答覆。聽說古時黃帝聖德與神靈相合,固得不死,乘龍仙去。他曾經察星名,驗度數,判定五音清濁高低,確立起四時與五行的關係,建立了節氣的日分餘數。然而年代太遠了。如今典籍缺少,禮樂廢弛,朕深覺遺憾。只是朕又無力把它們補修完備。今造歷者運算日分,全都與能克制水德的土德相合,如今已臨近夏至,以黃鐘為宮聲,林鐘為徵聲,太蔟為商聲,南呂為羽聲,姑洗為角聲。從此之後,節氣重新得正,羽聲重新成為最清音,律名等復又得到糾正,以子日作為冬至日,此後的陰陽離自合可循道而行了。已經算得十一月甲子日夜半時為月朔冬至,更定元封七年為太初元年。年名是『焉逢攝提格』,月名是『畢聚』,日名已算得為甲子,又算得月朔夜半時為冬至。」

歷術甲子篇

太初元年,歲名是「焉逢攝提格」,月名是「畢聚」,十一月朔旦日名得甲子,夜半時為冬至節。 冬至在子時,方位為正北。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無大余,無小余; 冬至無大余,無小余; 焉逢攝提格,即太初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余為五十四日,小余為三百四十八分; 冬至大余為五日,小余為八分; 端蒙單閼,即太初二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八日,小餘六百九十六分; 冬至大餘十日,小餘十六分; 游兆執徐,即太初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十二日,小餘六百零三分; 冬至大餘十五日,小餘二十四分; 強梧大荒落,即太初四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七日,小餘十一分; 冬至大餘二十一日,無小余; 徒維敦牂,即天漢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一日,小餘三百五十九分; 冬至大餘二十六日,小餘八分; 祝犁協洽,即天漢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五日,小餘二百六十六分; 冬至大餘三十一日,小餘十六分; 商橫涒灘,即天漢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十九日,小餘六百一十四分; 冬至大餘三十六日,小餘二十四分; 昭陽作鄂,即天漢四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十四日,小餘二十二分; 冬至大餘四十二日,無小余; 橫艾淹茂,即太始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七日,小餘八百六十九分; 冬至大餘四十七日,小餘八分; 尚章大淵獻,即太始二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二日,小餘二百七十七分; 冬至大餘五十二日,小餘十六分; 焉逢困敦,即太始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六日,小餘一百八十四分; 冬至大餘五十七日,小餘二十四分; 端蒙赤奮若,即太始四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日,小餘五百三十二分; 冬至大餘三日,無小余; 游兆攝提格,即征和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四日,小餘八百八十分; 冬至大餘八日,小餘八分; 強梧單閼,即征和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八日,小餘七百八十七分; 冬至大餘十三日,小餘十六分; 徒維執徐,即征和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三日,小餘一百九十五分; 冬至大餘十八,小餘二十四分; 祝犁大芒落,即征和四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七日,小餘五百四十三分; 冬至大餘二十四日,無小余; 商橫敦牂,即後元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一日,小餘四百五十分; 冬至大餘二十九日,小餘八分; 昭陽汁洽,即後元二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十五日,小餘七百九十八分; 冬至大餘三十四日,小餘十六分; 橫艾涒灘,即始元元年。 冬至在酉時,方位正西;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九日,小餘七百零五分; 冬至大餘三十九日,小餘二十四分; 尚章作噩,即始元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四日,小餘一百一十三分; 冬至大餘四十五日,無小余; 焉逢淹茂,即始元三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八日,小餘四百六十一分; 冬至大餘五十日,小餘八分; 端蒙大淵獻,即始元四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二日,小餘三百六十八分; 冬至大餘五十五日,小餘十六分; 游兆困敦,即始元五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六日,小餘七百一十六分; 冬至無大余,小餘二十四分; 強梧赤奮若,即始元六年。 有閏年,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一日,小餘一百二十四分; 冬至大餘六日,無小余; 徒維攝提格,即元鳳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五日,小餘三十一分; 冬至大餘十一日,小餘八分; 祝犁單閼,即元鳳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九日,小餘三百七十九分; 冬至大餘十六日,小餘十六分; 商橫執徐,即元鳳三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三日,小餘七百二十七分; 冬至大餘二十一日,小餘二十四分; 昭陽大荒落,即元鳳四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十七日,小餘六百三十四分; 冬至大餘二十七日,無小余; 橫艾敦牂,即元鳳五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十二日,小餘四十二分; 冬至大餘三十二日,小餘八分; 尚章汁洽,即元鳳六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五日,小餘八百八十九分; 冬至大餘三十七日,小餘十六分; 焉逢涒灘,即元平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日,小餘二百九十七分; 冬至大餘四十二日,小餘二十四分; 端蒙作噩,即本始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四日,小餘六百四十五分; 冬至大餘四十八日,無小余; 游兆閹茂,即本始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八日,小餘五百五十二分; 冬至大餘五十三日,小餘八分; 強梧大淵獻,即本始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二日,小餘九百分; 冬至大餘五十八日,小餘十六分; 徒維困敦,即本始四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七日,小餘三百零八分; 冬至大餘三日,小餘二十四分; 祝犁赤奮若,即地節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一日,小餘二百一十五分; 冬至大餘九日,無小余; 商橫攝提格,即地節二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五日,小餘五百六十三分; 冬至大餘十四日,小餘八分; 昭陽單閼,即地節三年。 冬至在午時,方位為正南;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十九日,小餘四百七十分; 冬至大餘十九日,小餘十六分; 橫艾執徐,即地節四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十三日,小餘八百一十八分; 冬至大餘二十四日,小餘二十四分; 尚章大荒落,即元康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八日,小餘二百二十六分; 冬至大餘三十日,無小余; 焉逢敦牂,即元康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二日,小餘一百三十三分; 冬至大餘三十五日,小餘八分; 端蒙協洽,即元康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六日,小餘四百八十一分; 冬至大餘四十日,小餘十六分; 游兆涒灘,即元康四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日,小餘八百二十九分; 冬至大餘四十五日,小餘二十四分; 強梧作噩,即神雀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四日,小餘七百三十六分; 冬至大餘五十一日,無小余; 徒維淹茂,即神雀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九日,小餘一百四十四分; 冬至大餘五十六日,小餘八分; 祝犁大淵獻,即神雀三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三日,小餘四百九十二分; 冬至大餘一日,小餘十六分; 商橫困敦,即神雀四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七日,小餘三百九十九分; 冬至大餘六日,小餘二十四分; 昭陽赤奮若,即五鳳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一日,小餘七百四十七分; 冬至大餘十二日,無小余; 橫艾攝提格,即五鳳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十五日,小餘六百五十四分; 冬至大餘十七日,小餘八分; 尚章單閼,即五鳳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十日,小餘六十二分; 冬至大餘二十二日,小餘十六分; 焉逢執徐,即五鳳四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四日,小餘四百一十分; 冬至大餘二十七日,小餘二十四分; 端蒙大荒落,即甘露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八日,小餘三百一十七分; 冬至大餘三十三日,無小余; 游兆敦牂,即甘露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二日,小餘六百六十五分; 冬至大餘三十八日,小餘八分; 強梧協洽,即甘露三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十七日,小餘七十三分; 冬至大餘四十三日,小餘十六分; 徒維涒灘,即甘露四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日,小餘九百二十分; 冬至大餘四十八日,小餘二十四分; 祝犁作噩,即黃龍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五日,小餘三百二十八分; 冬至大餘五十四日,無小余; 商橫淹茂,即初元元年。 冬至在卯時,方位正東;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九日,小餘二百三十五分; 冬至大餘五十九日,小餘八分; 昭陽大淵獻,即初元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三日,小餘五百八十三分; 冬至大餘四日,小餘十六分; 橫艾困敦,即初元三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七日,小餘九百三十一分; 冬至大餘九日,小餘二十四分; 尚章赤奮若,即初元四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十一日,小餘八百三十六分; 冬至大餘十五日,無小余; 焉逢攝提格,即初元五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六日,小餘二百四十六分; 冬至大餘二十日,小餘八分; 端蒙單閼,即永光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無大余,小餘五百九十四分; 冬至大餘二十五日,小餘十六分; 游兆執徐,即永光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四日,小餘五百零一分; 冬至大餘三十日,小餘二十四分; 強梧大荒落,即永光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十八日,小餘八百四十九分; 冬至大餘三十六日,無小余; 徒維敦牂,即永光四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十三日,小餘二百五十七分; 冬至大餘四十一日,小餘八分; 祝犁協洽,即永光五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七日,小餘一百六十四分; 冬至大餘四十六日,小餘十六分; 商橫涒灘,即建昭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三十一日,小餘五百一十二分; 冬至大餘五十一日,小餘二十四分; 昭陽作噩,即建昭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五日,小餘四百一十九分; 冬至大餘五十七日,無小余; 橫艾閹茂,即建昭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九日,小餘七百六十七分; 冬至大餘二日,小餘八分; 尚章大淵獻,即建昭四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四十四日,小餘一百七十五分; 冬至大餘七日,小餘十六分; 焉逢困敦,即建昭五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八日,小餘八十二分; 冬至大餘十二日,小餘二十四分; 端蒙赤奮若,即竟寧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二日,小餘四百三十分; 冬至大餘十八日,無小余; 游兆攝提格,即建始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五十六日,小餘七百七十八分; 冬至大餘二十三日,小餘八分; 強梧單閼,即建始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餘二十日,小餘六百八十五分; 冬至大餘二十八日,小餘十六分; 徒維執徐,即建始三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餘十五日,小餘九十三分; 冬至大餘三十三日,小餘二十四分; 祝犁大荒落,即建始四年。

右邊《曆書》中:大余,是指的余日。小余,是指余分。端蒙等,是年名。包括干支兩部分,支:如醜名赤奮若,寅名攝提格等。干,如丙名游兆等。正北,是指冬至在子時;正西,冬至在酉時;正南,冬至在午時;正東,冬至在卯時。[1]

作品出處

本文出自《史記》。

《史記》是西漢著名史學家司馬遷撰寫的一部紀傳體史書,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紀傳體通史,被列為「二十四史」之首,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與後來的《漢書》《後漢書》《三國志》合稱「前四史」。《史記》被列為「二十四史」之首,與《漢書》、《後漢書》、《三國志》合稱「前四史」,對後世史學和文學的發展都產生了深遠影響。其首創的紀傳體編史方法為後來歷代「正史」所傳承。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2]

作者簡介

司馬遷(約公元前145或前135年—?),字子長,夏陽(在今陝西韓城西南)人。出身史學世家,父親司馬談官至太史令。司馬遷繼承父親太史令的職位後,得以飽覽朝廷藏書,又隨漢武帝到各地巡遊,增長了見識;他同時開始着手整理史料,以完成父親寫一部「名主賢君、忠臣死義之事」的通史的遺願。漢武帝天漢二年(公元前99年),司馬遷因上疏為李陵辯護觸怒武帝,被處以宮刑。受此大辱,司馬遷憤不欲生,但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決心「隱忍苟活」。出獄後任中書令,繼續發憤著書,完成了被魯迅先生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的名著《史記》。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