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艙單
原始艙單是中國的一個專有術語。
漢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1],已有六千多年的歷史。從倉頡造字的古老傳說到公元前1000多年前甲骨文的發現,漢字有着深厚的歷史底蘊。後來的演變經歷了幾千年的漫長曆程,在形體上逐漸由圖形變為筆畫,象形[2]變為象徵,複雜變為簡單;在造字原則上從表形、表意到形聲。
目錄
名詞解釋
原始艙單,是指艙單傳輸人向海關傳輸的反映進境運輸工具裝載貨物、物品或者乘載旅客信息的艙單。
艙單傳輸人
艙單傳輸人是指進出境運輸工具負責人、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人、貨運代理企業、船舶代理企業、郵政企業以及快件經營人等艙單電子數據傳輸義務人。
艙單相關電子數據傳輸人是指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經營人、理貨部門、出口貨物發貨人等向海關傳輸運抵、理貨、分撥、分流申請等相關電子數據傳輸義務人。
艙單傳輸人及相關電子數據傳輸人應當向其經營業務所在地直屬海關或者經授權的隸屬海關備案。
備案企業可通過單一窗口發起對應的備案申請,海關可通過系統進行確認、反饋。
危險品原始艙單的填制
艙單傳輸人應當按照艙單數據項填制規範要求填報,保證數據真實、準確、有效。
《原始艙單數據項》的填制條件和填制規範見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44號附件1、附件14、附件15。
危險品相關數據項填制規範如下:艙單傳輸人應當準確填報危險品編號、危險品聯繫人姓名及聯繫號碼等艙單數據信息。
危險品編號:填寫聯合國危險品標誌代碼。
危險品聯繫人姓名:填寫能夠提供危險品貨物詳細信息的聯繫人姓名。
危險品聯繫人聯繫號碼:
如果原始艙單收貨人為「憑指令確定收貨人(TO ORDER)」,必須填寫通知人聯繫號碼。
通訊方式類別代碼為TE(電話)的,填寫國際標準格式電話號碼(國際字冠+國家代碼+地區代碼+電話號碼)。
通訊方式類別代碼為FX(電傳)的,填寫國際標準格式的電傳號碼。通訊方式類別代碼為EM(電子郵件)的,填寫符合標準的電子郵箱地址。
需要注意:
根據數據項填制要求,數據項之間存在關聯關係的,其中一個數據項填寫,關聯的數據項須也要填寫。
危險品聯繫人姓名、危險品聯繫人聯繫號碼、通訊方式類別代碼就屬於上述數據項之間存在關聯關係的情形。
艙單
艙單是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的簡稱,是指反映進出境運輸工具所載貨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載體,包括原始艙單、預配艙單、裝(乘)載艙單。
需要注意的是:艙單在貨物進出口通關環節中十分重要,只有在艙單數據傳輸成功後,才能辦理進出口貨物、物品的其他通關手續。也就是說先有艙單,後續報關。
艙單數據申報注意事項如下:
原始艙單、預配艙單有主要數據申報,其他數據申報、增加、修改和刪除報文。
(一)數據項之間存在關聯關係的,其中一個數據項填寫,另外的數據項必須也要填寫。
1.件數,包裝;
2.通訊方式類別代碼,聯繫號碼;
3.收貨人名稱(非TO ORDER),收貨人地址、收貨人聯繫號碼、通訊方式類別代碼;
4.通知人名稱,通知人地址、通知人聯繫號碼、通訊方式類別代碼;
5.危險品聯繫人姓名,危險品聯繫人聯繫號碼,通訊方式類別代碼。
(二)修改報文。
艙單傳輸人、航次號、運輸工具代碼、總提單號、分提單號(條件)、變更原因代碼、變更原因描述、變更申請聯繫人姓名、變更申請聯繫人電話、託運貨物序號(條件)和集裝箱號(條件)必填。其中運輸方式代碼、運輸工具名稱、集裝箱號不能修改。
(三)刪除報文。
艙單傳輸人名稱、航次號、運輸工具代碼、總提單號、分提單號(條件)、變更原因代碼、變更原因描述、變更申請聯繫人姓名、變更申請聯繫人電話必填,其餘不填寫。
(四)變更原因代碼、變更原因描述、變更申請聯繫人姓名、變更申請聯繫人電話只有在修改和刪除報文中填寫,其他不填寫。
(五)暫時進出空集裝箱傳輸。
重箱與暫時進出空集裝箱不得在同一提單號項下向海關傳輸電子數據。進出空集裝箱提單中的託運貨物序號、貨物包裝種類、貨物件數、貨物簡要描述、貨物毛重、危險品編號、嘜頭、海關稅則編號不填。
參考文獻
- ↑ 雲端超市•第407期┃「說文解字,中國最古老的一種文字」——篆書研究 主講人:倪文東,搜狐,2022-10-28
- ↑ 為什麼中國人會發明象形文字?,搜狐,20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