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石镇
双石镇位于永川区西北部,东邻胜利路街道,西与大足县邮亭接壤,南靠阴山,北连巴岳山。地处低山丘陵地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冬暖夏热,四季分明。截至2017年,幅员面积64.5平方千米,辖9个行政村,46个村民小组,3个居委会,人口26324人。[1]
目录
历史沿革
双石场镇始建于清康熙年间,因两块天然巨石立于小安溪河两岸,古人用木头在两石上架桥通行而得名,素有"斗大黄荆四方山,鲢鱼上水花鱼滩"的美称。
1956年成立双石公社。
1984年设立双石镇。
1992年撤双石区,由双石镇与原太平乡合为双石镇。
地理位置
双石镇地处低山丘陵地带,位于永川区城区西部,东临胜利路办事处,西与大足县邮亭接壤,南靠阴山,北连巴岳山。
自然资源
双石境内蕴藏着丰富的煤、白石、石英砂等矿产资源、水利资源和旅游资源。经探明的煤储量达644万吨,石灰石100万吨,石英沙2000万吨。小安溪河流经全镇,总长达25公里,可灌溉辖区70%以上的农田。阴山、巴岳山盛产竹木,与小安溪河交相辉映,形成山中有林、林中有水的天然景观。经探测,寨子山蕴藏着丰富的、极具开发价值的温泉和矿泉水资源。[2]
经济概况
工业经济
双石工业发展起步早,基础好,工业经济发达,是永川区的工业强镇之一。境内企业众多,有企业77户,规模以上企业15户。主要有煤炭生产及精加工、建材、化工、机械加工、农药化肥、茶叶等行业。昌州水泥、渝永钢板弹簧、宏发釉料、渝州龙井茶、双丰农药等畅销全国各地。以建筑建材、煤炭深精加工、农药农肥、汽摩配件为主的四大支柱产业基本形成。年销售收入由55700万元增加到67300万元,利税由4700万元增加到6300万元,年均分别增长20.83%和34.04%。2006年工业总产值完成68030万元,入库税金2316万元。
特色农业
双石现有耕地21530亩,人均耕地0.81亩。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成效,建成了成渝公路2000亩水果生产线;小安溪河1000亩笋用竹生产线;太中公路1500亩水蜜桃生产线;双金公路4000亩蚕桑生产线。逐步形成了结构合理、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农产品结构。2006年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32357万元,年均增长12.6 %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689元,年均增长9.4 %。新农村建设得到加强,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集镇形象得到极大改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稳步推进。[3]
社会事业
城镇建设
改革开放的双石,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永川区域中心大城市的大局,以新农村建设为统揽,按照"工业强镇、农业稳镇、商贸活镇、招商建镇、文化兴镇、创新立镇"的工作思路,加快发展主题,发愤图强,奋力拼搏,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统筹发展,把双石建成永川的工业强镇,建成渝西地区的建筑建材特色产业带,成为"永、荣、大"三区县交汇地的战略支撑点,成为渝西经济走廊上的明星镇,综合经济实力在全区名列前茅,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城镇建设发展迅速,城镇功能齐全,城镇化率达17.9%。2006年以来,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城镇面积增加0.8平方公里,硬化街道10000平方米,安装路灯22盏;新安人行道板4160 平方米;新安装垃圾桶50个;新建垃圾池3个,垃圾站1个。街道总长4.1公里,建筑面积28万余平方米,现已建成集镇面积达2平方公里,场镇人口逾万人,交通便捷、设施配套、功能齐备的现代化小城镇。
政府机构
党政办: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党务、政务、人大等活动、管理机关行政事务;负责对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等各项工作布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信息综合、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宣传报道和保密工作;负责来人接待和对外联络;抓好镇机关全面建设、落实各项工作规范,协助开展机关干部考核、考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建办:统筹做好、组织、人事、宣传、纪检、统战、群团工作;负责党建工作调研、指导、监督、检查;做好党员发展、管理、考核、统计和党费收缴等工作;具体落实干部职工的培养教育、任免调动、档案管理等工作;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搞好党员信访稳定工作;加强党建工作宣传;牵头做好党内各种会议的筹备、召开、总结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好"创先争优"等党内各项重要活动;完成上级部门和本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社会经济统计、扶贫开发等方面职责。检查企业执行劳动保护、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情况。抓好企业发展,参与制定经济发展、市场培育规划和指度措施。协助处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为招商引资(立项)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民政、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救济、残疾人事业、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保、社区管理方面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承担法制建设、人民调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山、食品卫生安全、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职责。[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