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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化屑談之一閒話「歷史」(李漢君)

​古代文化屑談之一閒話「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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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化屑談之一閒話「歷史」中國當代作家李漢君寫的散文。

目錄

作品欣賞

古代文化屑談之一閒話「歷史」

「現時」的東西,都是由「過去」演變而來。

生命留下了「生」的軌跡,生活也便有了「活」的印痕。

其實,眼下的事物,與其說它是活在「現時」,倒不如說它即將存於歷史。因為,只要它「活過了」,轉瞬便化為了「既往」。人說,時間猶如白駒過隙,前一分鐘和後一分鐘,前一分鐘就是後一分鐘的歷史。我們此刻說話的當兒,眼前的這「一分鐘」,迅即又變成了下個一分鐘的歷史。正是這樣連續不斷的「一分鐘」,構成了宇宙洪荒,鋪開了滄海桑田,而人類歷史的膠片上,所呈現出來的,則是一格格的影像。

人易老,物易逝,時光走過不復回。於是,一種叫作「歷史」的東西,就把逝去了的那些「過往」,凝固成了一種現今仍可憶念的存在,使之能夠「復活」於我們眼前:或是在眾人口頭上流傳,或是在舞台上、影像中再現,或在小說故事裡重演,或在歷史典籍中講述……但現於眼前的這些所謂「過往」,卻並不是昔日那個真正完整的、全真的、原始的「過往」。歷史只有「近似」的程度,沒有「復原」的可能,所以,凡是今日我們能夠見到的「歷史」,都不是原初的那個本真的「歷史」。這就是看待歷史的哲學眼光。

「歷史」,在此在彼,對你對我,都不過是一肢一節,一首一尾,或者只鱗片爪,並非原貌,更不是全部。昔日那個「原生態」的歷史,早已被時間帶走了。而時間,卻是既不能複製,也不可重現的。所以,已經溶化在時間裡的「歷史」,就再也不可能與「時間」剝離開來,因而也就無法再以原貌重現在我們眼前了。所謂「回到過去」,只不過是一個傳說,即便是在「桃花源」中,那些「不知有漢,無論魏晉」的避秦亂者,起碼自漁夫見到他們的那一刻起,便存在於晉代當下的那個時空里了。

我們很多人都親身經歷過「十年遭逢」。自一九六六年算起,距今也不過半個世紀,但現在,誰能說得清那場運動的真正起因究竟為何呢?其中發生過的許多重大事件,到底是怎樣一個經過呢?許多內幕,誰又能說得明白呢?再過若干年,當那「十年」的時光錄於筆端的時候,你敢肯定那就是一部完整的「歷史」嗎?當年,每一座城市,每一個個人,凡是經歷過那「十年」的,都有一部各自的「歷史」,但在未來的「歷史」中,一個地方或一個人的「歷史」,卻註定要被更加宏觀的「歷史」所忽略。這是無庸置疑的。

為了說明這個道理,我們不妨舉一個例子。我國歷史上第一次有確切紀年的年份是「公元前841年」。這一年之所以著名,是因為有文字記載:「王心戾虐,民不堪命,而厲王弭謗,國人暴動,終致周召共和」。這一年,正因為發生了「國人暴動,周召共和」這樣一個歷史事件,才使得「公元前841年」載入了史冊。但在這一年,是不是就只有這麼一件事呢?顯然不是。那一年,張三的兒子與李四的女兒結了婚,當年就生下一個人見人愛的大胖小子,這件對張家、對李家都十分重要的平民大事,卻早已被時間無情地過濾掉了。至於人世之外,山林中,草莽間,虎豹狼蟲那些弱肉強食的「事件」,儘管也許血流遍地,慘烈空前,但又何值「歷史」一敘呢!所以,任何一本書上的所謂「歷史」,都是一個梗概,都是一個片段,是某一時、某一地、某一事的記錄,絕非全部。

更何況,就是今日我們所知的「國人暴動」、「共和行政」,整件事的經過,果真就是史書上所記載的那個樣子嗎?沒人知道。不僅如此,就連「周召共和」這四個字的含義,目前也存在着疑問。《史記》上說「周召」二字,是指「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而翦伯贊在《中國通史》上則說:「這可能是司馬遷的誤解。古本《竹書紀年》云:『共伯和干王政』」。這也就是,「共和行政」指的是一位名字叫「和」的「共伯」執政,而非周公和召公。兩種說法,孰是孰非,難下定論。至於事件的前因後果究竟是怎樣的,恐怕就更無人知曉了。

那麼,「歷史」為什麼總有許多未知,甚至有許多謎題呢?這是因為,凡事到了史官的筆下,詳略總是要有所取捨,記言狀物也必有潤色,筆下的文字,也難免帶上筆者自己的「價值判斷」。更為重要的,還有一個「史實」究竟能「實」到什麼程度的問題。比如說《史記》中的人物傳記,其中有許多都是謀於密室,是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事,司馬遷不在現場,轉述者也未必就是當事人,他據何落筆?小說家可以做到「全知敘事」,史學家卻絕不允許想當然。更何況,史家所記,本來就比不上一架照相機更忠實於自己的眼睛(其實,「眼見」也未必「為實」)。那麼,他筆墨間的取捨與潤色,所依據的,究竟是什麼呢?是史官個人的好惡,還是他內心的良知,是要聽命於君主,還是要受制於情勢?這些問題,有時很微妙,不是幾句話就能說得清楚的。

何況,即便是一部機械記錄的照相機,也會由於外部光線的強弱、光圈的大小、快門的速度,機身和鏡頭的性能以及拍攝位置的限制等等因素,得到的影像並非就是實物「原形」,有的,甚至相去甚遠,遑論一個腦瓜又靈活又機動的人,自然更做不到完全的客觀。

除此,還有另外的一層:同樣的「歷史」,人們五百年前的講述,與五百年後的講述,其着眼點、側重點和結論,恐怕並不相同。這大概就是意大利史學家克羅齊所說的「一切真正的歷史都是當代史」的原因吧?退一步說,即便是考古學家,在墓葬里把古代的器物發掘出來,於是有人說:這就是史上正宗的「原物「!果真是原物嗎?非也。且不說它物理特性(例如色彩、質量)上的變化,其一出土,在功用上,便已經失去了這個器物原有的功能。出土的寶劍無論怎樣鋒利,也不能再以武器的名義去參與征戰,甚至不能用它來防身了;而一隻陪葬的碗,從出土之日起,便不再是盛飯的家什了,爵,也不能再用它來飲酒——因為它們都有了一個另外的、統一的名稱,叫作「文物」。而文物者,便只有收藏、展覽和研究的用途了。更何況,這些文物無不打上了時間的烙印,歷經千百年之後,根本就不再是原來的那個它了。由此可知,「歷史的」,無論是事還是物,都無法再去復原,甚至無法全面記錄和絕對保真保鮮,更不可能「纖毫畢現」了。這正如每天出來的太陽都是全新的,「人不能兩次踏入同一條河流」。因此,世上根本就不存在可以重複的時間和歷史,從這個意義上說,「歷史」也是新東西。

中國是一個歷史連續的文明古國。在這個國度里,「歷史」得到了格外的重視,不僅幾千年前專門設有史官一職,而且規定「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以致幾千年來的國家大事和皇帝本人的言行都是有文字記載的。

在中國歷史上,史官的職位並不算高,權力也不大,但其工作的重要程度卻不可小覷。這是因為,他記錄的對象是一國首腦的言行,記錄的內容涉及這個國家的軍政大事。古時規定,皇帝雖然任命了史官,但史官記事,皇帝卻不能「御覽」。據《貞觀政要》所載:「貞觀十三年,褚遂良為諫議大夫,兼知起居注。太宗問曰:『卿比知起居,書何等事?大抵於人君得觀見否?朕欲見此註記者,將卻觀所為得失以自警誡耳!』遂良曰:『今之起居,古之左右史,以記人君言行,善惡畢書,庶幾人主不為非法,不聞帝王躬自觀史。』太宗曰:『朕有不善,卿必記耶?』遂良曰:『臣聞守道不如守官,臣職當載筆,何不書之。』」正是這「善惡必書」,才叫皇帝懼怕史官三分,唯恐史官筆下無情,讓自己史留惡名。特別是通過「玄武門之變」登基的唐太宗,渴望知道史官怎樣記錄和評說自己,這種心情恐怕更加迫切,內心也難免存有一絲恐懼。其實不唯太宗,即便是為人強勢的趙匡胤,在史官面前,也不得不有所收斂。司馬光在他的《涑水記聞》上,就記錄了一則宋太祖怕史官的事,文字淺顯易懂,現將原文錄於後:「太祖嘗彈雀於後園,有群臣稱有急事請見,太祖亟見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註:上,指皇帝)怒,詰其故,對曰:『臣以為尚急於彈雀。』上愈怒,舉柱斧柄撞其口,墜兩齒,其人徐俯拾齒置懷中。上罵曰:『汝懷齒欲訟我邪?』對曰:『臣不能訟陛下,自當有史官書之。』上悅,賜金帛慰勞之。」(中華書局1989年版《涑水記聞》第7頁)這份慰勞金可否抵得上當時的鑲牙費,不得而知,但一聞「史官」二字,登時就心生戒懼,不得不堆下笑臉,而且予以補償,實在也算難得了。看來,貴為皇帝,他可以不懼當世,因為在當世,他大權獨攬,一手遮天,但他懼怕歷史,怕身後留下惡名。但話說回來,能夠對身後「歷史中的自己」負責的皇帝,在那樣一個時代,也算得上是個不錯的皇帝了。可見,人總是要有所畏才好。畏天地,畏鬼神,畏法則,畏生命,畏身後,怕就怕「無所畏懼」,一旦天不怕,地不怕,便沒有了做人的底線,他就變得可畏了。

但史上也有不畏史官的權臣。據《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記載,齊莊公時,柄國執政的是崔杼。其人勢焰熏天,因莊公與其妻通姦,便殺了莊公。於是「大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見中華書局《春秋左傳注》1990年版1099頁)這段話是說,太史令記下了崔杼弒君一事——在古代,弒君乃惡名。崔杼大怒,殺了太史令(當時慣例,太史令一職由家族世襲,司馬遷就是接了父親司馬談的班,而司馬談又是接其父司馬喜的班)。長兄一死,太史令的弟弟便來就職,仍然記曰:「崔杼弒其君。」崔杼又殺了他。再來的繼任者,是「大史」另外的一個弟弟,他赴任後,仍然寫上「崔杼弒其君」。崔杼已連殺兩人,仍不能制止,只好放過了這任太史令。他放過這個太史令,並非是心生悔意,也不是有所畏懼,只是一種無奈罷了。

由此可見,在昏君或庸君身邊當史官,真要做到秉筆直書,恐怕還真的會有性命之虞。正因此,多數史官筆下的取捨,無不遵循着趨吉避害的原則,要看官家的眉眼高低。這樣一來,所謂的中國古代「信史」,雖然卷佚浩繁,但可信度卻並非百分百。這大約就是魯迅先生寧信野史,也不信官史的原因。「歷史」既然不可全信,那麼,後人何必還要費心費力費時間去考證它呢?答曰:是為了還原真相。但若再往下追問一句:其所還原的,就一定是「真相」嗎?也未必。既然未必,那又何必呢?所以,說到底,死去了的「歷史」,只是因為它對活人有用,這才有了價值。

那麼,「歷史」何用呢?

「歷史」中的那些人,在他們活着的時候,力圖青史留名,以便死後彪炳史冊,這一點,不用細想也很容易理解。後人花費人力物力去考據歷史,解釋歷史,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要「為我所用」。「以史為鑑」被歷代君主所倡導。唐太宗就說過:「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見《舊唐書▪魏徵傳》)其實,「以史為鑑」這句話,可以分為兩個層面來看,一個是接受歷史的「告誡」,避免重蹈覆轍,第二,是手握歷史的解釋權,讓歷史發揮「印證」的作用。因為「歷史」,它既可以證明使用者的正確,也可以證明別人的錯誤。對與錯,何以非要證明?因為自古以來,凡事皆需正名,「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論語▪子路》)。為了成事,首先便需「正名」。而要「正名」,「歷史」便可以成為一個最方便、最有效的「例證」。

在歷史上,對於保守派而言,若說此乃「祖制」,此乃「成例」,便可以暢行無阻,但反過來,這些「祖制」或「成例」,卻往往是革新者的障礙。所以,史上那些革新者,大多又都是厚今薄古之人。他們根本不屑於亦步亦趨地延續歷史,他們要創造新的、屬於自己的歷史。因此,商鞅「不法先王之法」(韓非語),安石則吁「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歷史」在這裡,只不過是一個「佐證」,強調它或忽略它,掩蓋它或修改它,甚至乾脆拋棄它,沒有別的什麼原因,只不過是為了眼前的需要,各取所需罷了。所以,同一段歷史,到了後來,便會出現不同的情形:你看重的是這一部分,他宣傳的則是那一部分,各有側重,各有不同。這不是史實有變,只是每個人的需要有所不同。這樣的事例不勝枚舉,且看下面幾則:

齊人蒯通勸韓信自立為王時,便以史為訓:「大夫種、范蠡存亡越,霸句踐,立功成名而身死亡。野獸已盡而獵狗亨。夫以交友而言,則不如張耳之與成安君者也;以忠信言之,則不過大夫種、范蠡之於句踐也。」蒯通舉文種、范蠡等人的事例,證明兔死狗烹的道理,勸韓信不要死心塌地為劉邦賣命,可惜韓信不聽,致有後來的殺身之禍。(見《史記▪淮陰侯列傳》)

漢武帝身後欲立劉弗陵,於是賜霍光一張畫,上面畫着「周公負成王朝諸侯」的故事,接着又殺了鈎弋夫人。至武帝病篤,霍光跪問:「如有不諱,誰當嗣者?」武帝說:「君不諭前畫意邪?立少子,君行周公事!」武帝以春秋時候的歷史掌故,安排了後事。(事見《漢書▪霍光傳》)

同樣是在這篇《霍光傳》里,還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漢昭帝死時,無子嗣,只好迎來武帝的孫子劉賀。「即至,即位,行淫亂。光憂懣,獨以問所親故吏大司農田延年。延年曰:『將軍為國柱石,審此人不可,何不建白太后,更選賢而立之?』光曰:『今欲如是,於古嘗有此否?』延年曰:『伊尹相殷,廢太甲以安宗廟,後世稱其忠。將軍若能行此,亦漢之伊尹也。』」霍光想廢帝,先從歷史上找根據——「今欲如是,於古嘗有此否?」以證明今日這個舉動的合法性,聽說史有先例,自然也就心安理得了。

李世民曾說「朕每觀前代史書,彰善癉惡,足為將來誡。」並為玄武門政變找依據:「昔周公誅管蔡而周室安,季友鴆叔牙而魯國寧,朕之所為,義同此類,蓋所以安社稷,利萬人耳」。他舉周公、季友為例,目的是要證明自己「玄武門之變」同樣也是正確的。(事見《貞觀政要▪論文史》)

到了宋太祖,更以自己「黃袍加身」作為「歷史經驗」,杯酒釋去了現任武官的兵權,防止別人再來重演「黃袍加身」的故技,推翻自己。由此後人推論,有宋一代重文輕武,大概也與此有關。(事見司馬光《涑水記聞》)

看看上面的這些事例,再來讀一讀黑格爾下面這段話,我們心裡也許就會有更加深刻的體會了:

「人類從歷史裡面只學到一個教訓,那就是人類沒有從歷史學到任何教訓。」[1]

作者簡介

李漢君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