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化屑谈之一闲话“历史”(李汉君)
作品欣赏
古代文化屑谈之一闲话“历史”
“现时”的东西,都是由“过去”演变而来。
生命留下了“生”的轨迹,生活也便有了“活”的印痕。
其实,眼下的事物,与其说它是活在“现时”,倒不如说它即将存于历史。因为,只要它“活过了”,转瞬便化为了“既往”。人说,时间犹如白驹过隙,前一分钟和后一分钟,前一分钟就是后一分钟的历史。我们此刻说话的当儿,眼前的这“一分钟”,迅即又变成了下个一分钟的历史。正是这样连续不断的“一分钟”,构成了宇宙洪荒,铺开了沧海桑田,而人类历史的胶片上,所呈现出来的,则是一格格的影像。
人易老,物易逝,时光走过不复回。于是,一种叫作“历史”的东西,就把逝去了的那些“过往”,凝固成了一种现今仍可忆念的存在,使之能够“复活”于我们眼前:或是在众人口头上流传,或是在舞台上、影像中再现,或在小说故事里重演,或在历史典籍中讲述……但现于眼前的这些所谓“过往”,却并不是昔日那个真正完整的、全真的、原始的“过往”。历史只有“近似”的程度,没有“复原”的可能,所以,凡是今日我们能够见到的“历史”,都不是原初的那个本真的“历史”。这就是看待历史的哲学眼光。
“历史”,在此在彼,对你对我,都不过是一肢一节,一首一尾,或者只鳞片爪,并非原貌,更不是全部。昔日那个“原生态”的历史,早已被时间带走了。而时间,却是既不能复制,也不可重现的。所以,已经溶化在时间里的“历史”,就再也不可能与“时间”剥离开来,因而也就无法再以原貌重现在我们眼前了。所谓“回到过去”,只不过是一个传说,即便是在“桃花源”中,那些“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避秦乱者,起码自渔夫见到他们的那一刻起,便存在于晋代当下的那个时空里了。
我们很多人都亲身经历过“十年遭逢”。自一九六六年算起,距今也不过半个世纪,但现在,谁能说得清那场运动的真正起因究竟为何呢?其中发生过的许多重大事件,到底是怎样一个经过呢?许多内幕,谁又能说得明白呢?再过若干年,当那“十年”的时光录于笔端的时候,你敢肯定那就是一部完整的“历史”吗?当年,每一座城市,每一个个人,凡是经历过那“十年”的,都有一部各自的“历史”,但在未来的“历史”中,一个地方或一个人的“历史”,却注定要被更加宏观的“历史”所忽略。这是无庸置疑的。
为了说明这个道理,我们不妨举一个例子。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有确切纪年的年份是“公元前841年”。这一年之所以著名,是因为有文字记载:“王心戾虐,民不堪命,而厉王弭谤,国人暴动,终致周召共和”。这一年,正因为发生了“国人暴动,周召共和”这样一个历史事件,才使得“公元前841年”载入了史册。但在这一年,是不是就只有这么一件事呢?显然不是。那一年,张三的儿子与李四的女儿结了婚,当年就生下一个人见人爱的大胖小子,这件对张家、对李家都十分重要的平民大事,却早已被时间无情地过滤掉了。至于人世之外,山林中,草莽间,虎豹狼虫那些弱肉强食的“事件”,尽管也许血流遍地,惨烈空前,但又何值“历史”一叙呢!所以,任何一本书上的所谓“历史”,都是一个梗概,都是一个片段,是某一时、某一地、某一事的记录,绝非全部。
更何况,就是今日我们所知的“国人暴动”、“共和行政”,整件事的经过,果真就是史书上所记载的那个样子吗?没人知道。不仅如此,就连“周召共和”这四个字的含义,目前也存在着疑问。《史记》上说“周召”二字,是指“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而翦伯赞在《中国通史》上则说:“这可能是司马迁的误解。古本《竹书纪年》云:‘共伯和干王政’”。这也就是,“共和行政”指的是一位名字叫“和”的“共伯”执政,而非周公和召公。两种说法,孰是孰非,难下定论。至于事件的前因后果究竟是怎样的,恐怕就更无人知晓了。
那么,“历史”为什么总有许多未知,甚至有许多谜题呢?这是因为,凡事到了史官的笔下,详略总是要有所取舍,记言状物也必有润色,笔下的文字,也难免带上笔者自己的“价值判断”。更为重要的,还有一个“史实”究竟能“实”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比如说《史记》中的人物传记,其中有许多都是谋于密室,是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事,司马迁不在现场,转述者也未必就是当事人,他据何落笔?小说家可以做到“全知叙事”,史学家却绝不允许想当然。更何况,史家所记,本来就比不上一架照相机更忠实于自己的眼睛(其实,“眼见”也未必“为实”)。那么,他笔墨间的取舍与润色,所依据的,究竟是什么呢?是史官个人的好恶,还是他内心的良知,是要听命于君主,还是要受制于情势?这些问题,有时很微妙,不是几句话就能说得清楚的。
何况,即便是一部机械记录的照相机,也会由于外部光线的强弱、光圈的大小、快门的速度,机身和镜头的性能以及拍摄位置的限制等等因素,得到的影像并非就是实物“原形”,有的,甚至相去甚远,遑论一个脑瓜又灵活又机动的人,自然更做不到完全的客观。
除此,还有另外的一层:同样的“历史”,人们五百年前的讲述,与五百年后的讲述,其着眼点、侧重点和结论,恐怕并不相同。这大概就是意大利史学家克罗齐所说的“一切真正的历史都是当代史”的原因吧?退一步说,即便是考古学家,在墓葬里把古代的器物发掘出来,于是有人说:这就是史上正宗的“原物“!果真是原物吗?非也。且不说它物理特性(例如色彩、质量)上的变化,其一出土,在功用上,便已经失去了这个器物原有的功能。出土的宝剑无论怎样锋利,也不能再以武器的名义去参与征战,甚至不能用它来防身了;而一只陪葬的碗,从出土之日起,便不再是盛饭的家什了,爵,也不能再用它来饮酒——因为它们都有了一个另外的、统一的名称,叫作“文物”。而文物者,便只有收藏、展览和研究的用途了。更何况,这些文物无不打上了时间的烙印,历经千百年之后,根本就不再是原来的那个它了。由此可知,“历史的”,无论是事还是物,都无法再去复原,甚至无法全面记录和绝对保真保鲜,更不可能“纤毫毕现”了。这正如每天出来的太阳都是全新的,“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因此,世上根本就不存在可以重复的时间和历史,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也是新东西。
中国是一个历史连续的文明古国。在这个国度里,“历史”得到了格外的重视,不仅几千年前专门设有史官一职,而且规定“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以致几千年来的国家大事和皇帝本人的言行都是有文字记载的。
在中国历史上,史官的职位并不算高,权力也不大,但其工作的重要程度却不可小觑。这是因为,他记录的对象是一国首脑的言行,记录的内容涉及这个国家的军政大事。古时规定,皇帝虽然任命了史官,但史官记事,皇帝却不能“御览”。据《贞观政要》所载:“贞观十三年,褚遂良为谏议大夫,兼知起居注。太宗问曰:‘卿比知起居,书何等事?大抵于人君得观见否?朕欲见此注记者,将却观所为得失以自警诫耳!’遂良曰:‘今之起居,古之左右史,以记人君言行,善恶毕书,庶几人主不为非法,不闻帝王躬自观史。’太宗曰:‘朕有不善,卿必记耶?’遂良曰:‘臣闻守道不如守官,臣职当载笔,何不书之。’”正是这“善恶必书”,才叫皇帝惧怕史官三分,唯恐史官笔下无情,让自己史留恶名。特别是通过“玄武门之变”登基的唐太宗,渴望知道史官怎样记录和评说自己,这种心情恐怕更加迫切,内心也难免存有一丝恐惧。其实不唯太宗,即便是为人强势的赵匡胤,在史官面前,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司马光在他的《涑水记闻》上,就记录了一则宋太祖怕史官的事,文字浅显易懂,现将原文录于后:“太祖尝弹雀于后园,有群臣称有急事请见,太祖亟见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注:上,指皇帝)怒,诘其故,对曰:‘臣以为尚急于弹雀。’上愈怒,举柱斧柄撞其口,坠两齿,其人徐俯拾齿置怀中。上骂曰:‘汝怀齿欲讼我邪?’对曰:‘臣不能讼陛下,自当有史官书之。’上悦,赐金帛慰劳之。”(中华书局1989年版《涑水记闻》第7页)这份慰劳金可否抵得上当时的镶牙费,不得而知,但一闻“史官”二字,登时就心生戒惧,不得不堆下笑脸,而且予以补偿,实在也算难得了。看来,贵为皇帝,他可以不惧当世,因为在当世,他大权独揽,一手遮天,但他惧怕历史,怕身后留下恶名。但话说回来,能够对身后“历史中的自己”负责的皇帝,在那样一个时代,也算得上是个不错的皇帝了。可见,人总是要有所畏才好。畏天地,畏鬼神,畏法则,畏生命,畏身后,怕就怕“无所畏惧”,一旦天不怕,地不怕,便没有了做人的底线,他就变得可畏了。
但史上也有不畏史官的权臣。据《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齐庄公时,柄国执政的是崔杼。其人势焰熏天,因庄公与其妻通奸,便杀了庄公。于是“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见中华书局《春秋左传注》1990年版1099页)这段话是说,太史令记下了崔杼弑君一事——在古代,弑君乃恶名。崔杼大怒,杀了太史令(当时惯例,太史令一职由家族世袭,司马迁就是接了父亲司马谈的班,而司马谈又是接其父司马喜的班)。长兄一死,太史令的弟弟便来就职,仍然记曰:“崔杼弑其君。”崔杼又杀了他。再来的继任者,是“大史”另外的一个弟弟,他赴任后,仍然写上“崔杼弑其君”。崔杼已连杀两人,仍不能制止,只好放过了这任太史令。他放过这个太史令,并非是心生悔意,也不是有所畏惧,只是一种无奈罢了。
由此可见,在昏君或庸君身边当史官,真要做到秉笔直书,恐怕还真的会有性命之虞。正因此,多数史官笔下的取舍,无不遵循着趋吉避害的原则,要看官家的眉眼高低。这样一来,所谓的中国古代“信史”,虽然卷佚浩繁,但可信度却并非百分百。这大约就是鲁迅先生宁信野史,也不信官史的原因。“历史”既然不可全信,那么,后人何必还要费心费力费时间去考证它呢?答曰:是为了还原真相。但若再往下追问一句:其所还原的,就一定是“真相”吗?也未必。既然未必,那又何必呢?所以,说到底,死去了的“历史”,只是因为它对活人有用,这才有了价值。
那么,“历史”何用呢?
“历史”中的那些人,在他们活着的时候,力图青史留名,以便死后彪炳史册,这一点,不用细想也很容易理解。后人花费人力物力去考据历史,解释历史,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为我所用”。“以史为鉴”被历代君主所倡导。唐太宗就说过:“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见《旧唐书▪魏征传》)其实,“以史为鉴”这句话,可以分为两个层面来看,一个是接受历史的“告诫”,避免重蹈覆辙,第二,是手握历史的解释权,让历史发挥“印证”的作用。因为“历史”,它既可以证明使用者的正确,也可以证明别人的错误。对与错,何以非要证明?因为自古以来,凡事皆需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论语▪子路》)。为了成事,首先便需“正名”。而要“正名”,“历史”便可以成为一个最方便、最有效的“例证”。
在历史上,对于保守派而言,若说此乃“祖制”,此乃“成例”,便可以畅行无阻,但反过来,这些“祖制”或“成例”,却往往是革新者的障碍。所以,史上那些革新者,大多又都是厚今薄古之人。他们根本不屑于亦步亦趋地延续历史,他们要创造新的、属于自己的历史。因此,商鞅“不法先王之法”(韩非语),安石则吁“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历史”在这里,只不过是一个“佐证”,强调它或忽略它,掩盖它或修改它,甚至干脆抛弃它,没有别的什么原因,只不过是为了眼前的需要,各取所需罢了。所以,同一段历史,到了后来,便会出现不同的情形:你看重的是这一部分,他宣传的则是那一部分,各有侧重,各有不同。这不是史实有变,只是每个人的需要有所不同。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且看下面几则:
齐人蒯通劝韩信自立为王时,便以史为训:“大夫种、范蠡存亡越,霸句践,立功成名而身死亡。野兽已尽而猎狗亨。夫以交友而言,则不如张耳之与成安君者也;以忠信言之,则不过大夫种、范蠡之于句践也。”蒯通举文种、范蠡等人的事例,证明兔死狗烹的道理,劝韩信不要死心塌地为刘邦卖命,可惜韩信不听,致有后来的杀身之祸。(见《史记▪淮阴侯列传》)
汉武帝身后欲立刘弗陵,于是赐霍光一张画,上面画着“周公负成王朝诸侯”的故事,接着又杀了钩弋夫人。至武帝病笃,霍光跪问:“如有不讳,谁当嗣者?”武帝说:“君不谕前画意邪?立少子,君行周公事!”武帝以春秋时候的历史掌故,安排了后事。(事见《汉书▪霍光传》)
同样是在这篇《霍光传》里,还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汉昭帝死时,无子嗣,只好迎来武帝的孙子刘贺。“即至,即位,行淫乱。光忧懑,独以问所亲故吏大司农田延年。延年曰:‘将军为国柱石,审此人不可,何不建白太后,更选贤而立之?’光曰:‘今欲如是,于古尝有此否?’延年曰:‘伊尹相殷,废太甲以安宗庙,后世称其忠。将军若能行此,亦汉之伊尹也。’”霍光想废帝,先从历史上找根据——“今欲如是,于古尝有此否?”以证明今日这个举动的合法性,听说史有先例,自然也就心安理得了。
李世民曾说“朕每观前代史书,彰善瘅恶,足为将来诫。”并为玄武门政变找依据:“昔周公诛管蔡而周室安,季友鸩叔牙而鲁国宁,朕之所为,义同此类,盖所以安社稷,利万人耳”。他举周公、季友为例,目的是要证明自己“玄武门之变”同样也是正确的。(事见《贞观政要▪论文史》)
到了宋太祖,更以自己“黄袍加身”作为“历史经验”,杯酒释去了现任武官的兵权,防止别人再来重演“黄袍加身”的故技,推翻自己。由此后人推论,有宋一代重文轻武,大概也与此有关。(事见司马光《涑水记闻》)
看看上面的这些事例,再来读一读黑格尔下面这段话,我们心里也许就会有更加深刻的体会了:
“人类从历史里面只学到一个教训,那就是人类没有从历史学到任何教训。”[1]
作者简介
李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