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身上有纹身的人
古代纹身 |
古代身上有纹身的人说到纹身,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前段时间昆山龙哥的一身纹身可谓出尽风头。但纹身并不是一直都惹人烦的,《水浒》里的好汉们许多都纹身,花和尚鲁智深绰号的由来,就是因为他身上有纹身;浪子燕青的“一身好花绣”更是令名妓李师师艳羡不已。那么纹身究竟哪些人身上会有呢?这还得从周朝说起。[1]
纹身其实最早叫文身,也就是在身上刺字。西周时文身的官方说法是“墨刑”,就是在人身上刺字,然后涂上墨(也有其他颜色的颜料),使之成为长期标记。《尚书·吕刑篇》记载“墨罚之属千”,一千种罪状都用墨刑处罚,可见其适用之广。这反映出,当时社会对毁坏状貌(包括刺面、断发、漆身等)很重视,官方才以之来震慑犯罪。
也有的少数民族地区,在身上纹刺各种花纹,大概与原始的图腾有关,这些做法不为中原所接受。当时周王季历的两个哥哥太伯、仲雍二人为了显示不与季历争位心志,不惜学南蛮之人文身断发。大概时人的看法中,文身者都是野蛮人,决不能居于庙堂。
秦末时九江王英布,年轻时便因犯罪被处以黥刑,也就是刺字涂墨。人们因此改叫英布作黥布。英布自嘲地说:“人家给我看相,说我受刑之后便可当王。”时人都嘲笑他,黥布这个耻辱性的称呼伴随了英布一生。直到司马迁著《史记》,英布的列传名仍叫《黥布列传》。
墨刑到了汉文帝时被废除,魏晋、南北朝、隋唐历代都没有再恢复这一刑罚。唐末五代时,军阀们为防士兵逃跑,捡起了墨刑这个古老的手段,给士兵身上刺字或刺上各种图案。后晋时更是把刺字重新定为刑罚手段。北宋建国后,也继承了五代的做法,刑罚中增添了刺配这一项。《水浒》中屡屡提到,罪犯被判决刺配某地某地,脸上少不了要刺两行字。
唐朝时,文身开始分流为刺字和刺图案。刺图案是在民间流传开来的,想必人们潜意识中认为,被刺字者都是强有力者,故而慢慢接纳了此类做法,改头换面,衍生出刺花的风俗。
五代时,后周开国皇帝郭威,少年时就在自己脖子上纹了一只飞雀,世人以此称其为“郭雀儿”。宋太祖、太宗时,有个姓张的士兵,晚年时出了家当道士,但因为他早年在脖子上刺了许多篆字,人们不称他做道士,而称之为张花项。还有一位奇人葛清,从头颈以下遍刺白居易的诗及其配画,人称他为“白舍人行诗图”。
但是视文身刺花为美的风俗,始终局限在社会底层,官方一直不提倡。宋朝规定宗室、官员和僧人不得刺字和纹身,有些官员犯罪,也一般不准对品官施加杖刑和刺面的惩罚。北宋名将狄青因为身有刺字,被高官显贵们鄙视了一辈子。而这种风俗也一直持续了近千年,元明清直到现代,文身始终没有成为主流审美的构成之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