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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

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德語:Gustav Radbruch,1878年11月21日-1949年11月23日),生於普魯士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省呂貝克,德國法學家與政治人物,被認為是20世紀最具影響力的法律哲學家之一。在魏瑪共和時期,曾擔任德國聯邦司法部部長,天主教徒。

兩百多個國家的綜合性人口學研究顯示,當今世界各年齡段的基督徒有21.8億[1]。基督徒占到近三分之一。基督徒在地域上的分布也十分廣泛——分布如此之寬廣,以至於事實上,沒有任何一個大洲或者區域可以單獨地成為毫無異議的全球基督教中心[2]

目錄

簡介

拉德布魯赫生於呂貝克,1898年起就讀慕尼黑法律學系,後來陸續轉學到萊比錫和柏林。1901年在柏林通過了第一次律師資格考試(「Staatsexamen」)。1902年以題為「相當因果關係理論」的論文獲得博士頭銜,指導教授是弗朗茨·封·李斯特。1903在海德堡教授的指導下完成教授資格論文「行為概念對於刑法體系的意義」,25歲即獲得刑法、刑事訴訟法及法律哲學教授資格。

1904年夏季學期起,拉德布魯赫于海德堡大學法學院擔任講師,但當時的海德堡法學院巨星雲集,拉德布魯赫只能講授一些不受重視的課程,例如強制執行法、軍刑法、刑事訴訟實例演習等等,修課的學生很少,使他飽受挫折。此外,拉德布魯赫與系上教授們的往來也很少,後來他自認當時太過年輕不成熟,所以面對系上巨星前輩們時不知所措。

1910年,拉德布魯赫獲聘為海德堡大學刑法、刑事訴訟法即法哲學副教授。1914年獲聘為柯尼斯堡副教授。1919年獲聘為基爾大學副教授,1920年在該校升等為正教授。

1918年12月,拉德布魯赫加入德國社會民主黨,並於1920至1924年間擔任德國國會議員。1921-22年及1923年間,他出任約瑟夫·維爾特及古斯塔夫·施特雷澤曼內閣的司法部長。在他的部長任內通過許多重要的法律,比如給予女性參與司法系統的權利,制定德國第一部少年法院法,以及瓦爾特·拉特瑙遇刺之後的維護共和國的法律。

1926年,拉德布魯赫接受了在海德堡重新講學的要求。在1933年納粹黨執政之後,拉德布魯赫在大學成為公共實體之後被解除公務員職位。納粹時代,為了避風頭,他主要專注於看似無害的法律史研究,例如1934年他出版了德國19世紀初刑法學大師弗雷巴哈的傳記。

1945年二戰結束不久,拉德布魯赫繼續從事教學工作。同年9月,他出版了《法律哲學五分鐘》(Fünf Minuten Rechtsphilosophie)。在他的影響下,評價法學(Wertungsjurisprudenz)成為二戰後德國法學方法論的主流,取代了先前的法律實證主義。

1949年,拉德布魯赫在海德堡去世,未能完成他計劃中的新版法律哲學著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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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