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為來自大自然的能源,例如太陽能、風力、潮汐能、地熱能等,是取之不盡(用不完的),用之不竭的能源,會自動再生,是相對於會窮盡的不可再生能源的一種能源。 另一方面,近年來世界上有些國家也意識到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而大力鼓吹,特別是在風電方面,風電從1990年來即每年有30%的成長速度,至2016年全球裝機容量已達486.790 GW。另外就個別國家而言:例如德國:再生能源發電從1990年占全部發電量約3.1%,發展至2010年底的17% ,其中36.5%為風電;33.5%是生物質能發電,19.7 %是水力,太陽光電有12%,有37萬的就業人口。
近幾年來,由於氣候變遷對人類帶來的警訊,讓各國政府紛紛思考如何減碳節能。為減少對化石能源的依賴性,有些國家便轉而求救於核能發電,以達減碳又同時成本低廉的效果,惟自2011年3月11日發生的日本福島核災以後,許多國家原本雄心勃勃的擴核計劃,都大大地受到質疑,極有可能會「棄核轉再」,讓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有更大的空間[1]。
目錄
保護有限的資源
根據國際能源署的統計,探勘原油的最高點(哈伯特頂點)是在2020年會達到(也有人認為其實在2006年已經達到[2],這也就是為何自2006年開始,全球大幅發展再生能源),達到這最高點後,隨後能再探勘的原油數量就會減少,而全球能源需求在此時點後卻會增加,所以短中期之內,勢必要讓可再生能源扮演重要角色。而且經由使用可再生能源,可以減少對化石能源的耗竭,而該化石能源也是化學工業長期仰賴的原料。
氣候保護
使用化石燃料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等,反之,若使用可再生能源則會使二氧化碳之排放大量減少。最明顯的例子可舉德國為例,由於德國近20年來各方面鼓勵使用可再生能源,其成效極為卓越,所以在2010年減少了1億2000萬噸的二氧化碳,比2009年還更多1億1100萬噸的二氧化碳),也因此讓德國提前達到減碳目標(京都議定書要求要減碳相對於1990年低於8%,而德國早於2007即達減少18.4%)。反觀台灣,2006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相對於1990卻增加了140% (進口能源值亦於同期增加126%)。
降低失業率
再生能源需要的人力較傳統能源多,在目前勞動力供過於求的情況下,推廣再生能源可以減少失業問題。
避免遊資造成泡沫經濟
許多再生能源,如風力、太陽能,主要的成本是在設備成本,但無燃料成本;這類再生能源初期投資金額高,此特性讓再生能源能吸收過多的遊資,對於現代社會的通貨膨脹控制有助益,亦可以減少房價等民生物資的漲勢。核能雖然也有類似特性,但其在經濟上有許多缺點。首先是核電最低投資金額極高,投資不僅只是發電設備,而是維持核電人才及技術經驗的金額。(在三哩島事件後,全球對核電的投資已經低於最低投資金額);其次,核電需要臨時投入大筆資金補強新發現的風險;然而對於大多數國家而言這也是一種政治上的風險,而且許多情況下,停建核電廠的損失往往低於繼續興建或繼續維持的損失。
視頻
可再生能源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有多重要?,搜狐,2019-09-06
- ↑ 世界原油百年滄桑變幻史(下),七禾網,2018-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