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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铁公共性事件

台铁公共性事件
图片来自ettoday

台铁公共性事件是指蔡育林等人于2012年2月19日在参与一场火车性派对后,遭到传媒大众关注及警方检控的事件。这一事件涉及到性自主权、性私权、法律以及公德等范畴的争议,并使得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修改车厢的租用契约。

该次性派对由蔡育林发起,他先于在2011年11月BBS上发文邀请网友出席。隔年因一名自称20岁的女性加入而号召成功,并向台铁租用一节客厅车厢。到了举办当天,参与者先于台北车站集合,在登上客厅车后要求台铁职员离开,随后说明细项及分发物品,接著宣布性派对开始进行。在派对当中接近一半以至超过一半报名时说要进行性行为的男性有过性交,其馀的则在自慰。事后参与者把车厢回复原状,并进行清洁,然后该些报名时说进行性行为的男性散去,馀下蔡育林等现场主持者则前往义大利面餐厅聚餐庆祝。

这宗性派对于2月24日经《苹果日报》等媒体报导后便掀起大众舆论,同时警方开始介入调查事件,传唤参与者到案,并发现唯一参与性行为的女性时龄17岁。在经过法院判决后,报名时说进行性行为的18名男性皆因罪证不足而未起诉处分,蔡育林则因干犯“图利媒介性交罪”,而判处6个月刑罚,可易科罚金18万台币。其后尽管他不服上诉,但法院仍旧维持原判。

案件判决

一审

除了将一名未成年者函送少年法庭,其馀都以妨害风化、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移送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调查。之后因罪证不足未起诉处分,不过铁警局依社维法裁罚,对18人各裁处台币1500元。主持人蔡育林因有营利意图而干犯“图利媒介性交罪”,判处6个月刑罚,可易科罚金18万台币。

判决书指蔡育林所购入的监控及清洁物品具有财产价值,且于活动完毕后归其所有、没把剩馀款项退还给参与者等理由认定其具有营利意图;且“有为居间介绍性交之行为”认定其为“媒介”,并指他“对社会善良风俗造成相当之危害,并考量其犯后态度等一切情状,认检察官具体求处有期徒刑6月,应属适当”。除此之外,还裁定他需于台湾4大报刊上刊登道歉启事。

蔡育林于判决后对结果表示不服,指“此活动只有几十元盈馀,根本没有营利意图”,于是于2013年4月29日连同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台湾性别人权协会等一起到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

台湾高等法院在2013年9月12日作出判决,维持原判,驳回蔡育林的上诉。

目录

各方反应

事件在经过报导后,便引起网民关注。部分网民在论坛上表示以前看过类似的发文,但没想过真能成事。也有网民表示这样谁也不会敢坐火车的座椅,因害怕座位上沾有精液阴道分泌液。不过也有人认为这宗事件你情我愿,所以没有可批评的地方。

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在《苹果日报》刊出相关事件5日之内表示此事令人心痛,并建议学校应加强性教育,使下一代拥有正确的观念。而这被中兴大学人文与社会研究中心的洪凌在《台湾社会研究季刊》上批评指其将“将小雨扭曲为无知、动物性……的底层次/非人位置性”。南华大学国际暨大陆事务学系的许雅斐同于《台湾社会研究季刊》上指“从台铁公共性事件的侦办过程来看,不论是《儿少条例》中收容安置的部分,或是刑法的妨碍风化罪责,性少数基本权利被剥夺的状态,已在人们的根本生活中具体化”。

新店耕莘医院精神科主任级医师杨聪财指小雨可能患有性成瘾症,可能受到生活及人际关系的不稳定感所影响,而要以性填补空虚。这一宣称遭台湾中正大学哲学系的黄颂竹指责,称其不合医师的专业伦理。中心医院减压门诊中心精神科医师李光辉认为小雨可能是想获得跟同伴不一样的经验,以获取成就感;并指其过去不愉快的性经验会促使小雨以参加性派对来肯定自我。

台湾性教育协会常务理事高松景认为若是彼此同意、没有达犯法律及公众利益,大众则应尊重他们的性私隐。但仍同时指出火车性派对仅是追求刺激、满足欲望,且若女主角真是未成年,则需要更多的关怀和了解。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中华民国文化研究学会及台湾性别人权协会[1] 等发表共同声明指:“原本参与者知情合意并理性共筑的私密活动,已经被恶意的爆料妖魔化……所有当事人饱受司法检警压力与亲情爱情的痛苦责备,有心人士……更意图趁此紧缩全民的网路言论空间”。

事件经过

缘起

2011年11月,蔡育林在BBS的“花魁艺色馆”看板上发表一篇名为《电车痴汉》的文章,号召网友出席一场仿照日本色情电影,选择以火车车厢为性爱场地的性派对,但因欠缺愿意参与性行为的女性报名者,所以直到隔年才因自称20岁的网友rainyfull(小雨)报名才成功举办。蔡育林在派对开始前便预先准备企划书,并向参与者收取台币800元的参加费。他们于最后号召了27人,不过当中2人最终因害怕而不出席,令参与人数减至25人,包括22名男性、3名女性,在报名时称会进行性行为的男性有18人,另外包括蔡育林的4人在内则负责当“纠察队”把风及主持现场,2名女性负责担当助理的角色。

召集成功后,蔡育林于2月1日向台铁提出申请,要求于19日在台北竹南这段路段中,包下一节莒光号加挂客厅车厢,台铁依规定受理是次申请。

2月19日当天,参与者按蔡育林的要求穿著西装在台北车站集合,并凭单验证身分。在所有人到场后检查随身物品,以确定没有违禁药品及摄录器材。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