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敏予
1基本內容
歷任大元帥府中央直轄第五軍第二旅參謀長,廣東警衛軍司令部參謀長,國民革命軍第十六師參謀長。民國21年(1932)任第一集團軍教導總隊長,廣東北區綏靖公署
訓練隊長。民國25年(1936)任第四路軍獨立旅副旅長、旅長。10月授陸軍少將銜。抗戰期間,任第六十二軍參謀長,第七戰區惠淡守備區指揮部指揮官,第七戰區司
令部高參。民國35年(1946)5月退役。民國38年(1949)寓居香港。1986年病逝[3]。
葉於民國32年(1943)4月接任第七戰區惠淡守備區指揮部少將指揮官。5月1日,逮捕涉嫌貪污的惠陽縣長李鼎謀(後經查明,李無罪獲釋)。是月,惠陽大旱,饑民如潮。有歹徒強搶鴨仔步幾間糧店的糧食。不日,有鄉民拿獲歹徒首犯。葉即令槍斃歹徒,並派員協同縣府開放糧倉,賑濟饑民。
葉治軍嚴明,重視地方建設,曾在惠州建梅花館、紅棉水榭。
參考資料: 1. 葉敏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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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 ↑ 葉敏予(1894—1986),廣東惠陽縣淡水鎮沙坑人,搜狗百科 - baike.sogou.com/v...- 2014-12-17
- ↑ 北平陸軍預備學校、陸軍大學畢業,搜狐, mren.bytravel.cn/hi...- 2022-5-9
- ↑ 民國35年(1946)5月退役。民國38年(1949)寓居香港。1986年病逝,搜狗百科 - baike.sogou.com/v...- 201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