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村乡
叶村乡 |
中文名 :叶村乡 所属地区: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 |
叶村乡,隶属于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地处松阳县中部,东、东南邻水南街道,南与竹源乡接壤,西与新处乡相接,北与斋坛乡相邻,东北与望松街道、西屏街道毗连。行政区域总面积39.29平方千米。 截至2019年末,叶村乡户籍人口为7222人。 明代,属九芝乡。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属桃芝、九芝、镇西乡。1984年6月,改设叶村乡,属松阳区。2011年12月,划出寺岭下村归水南街道,划出黄公渡村归西屏街道。截至2021年10月,叶村乡辖8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河头村江南路262号。 2019年,叶村乡有工业企业4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1个。 [1]
目录
位置境域
叶村乡位于东经119°19'50"~119°27'29",北纬28923'38”~28927'44"。地处松阳县中部,东、东南邻水南街道,南与竹源乡接壤,西与新处乡相接,北与斋坛乡相邻,东北与望松街道、西屏街道毗连。辖区东西最大距离12.45千米,南北最大距离7.6千米,距松阳县城2.5千米。 行政区域总面积39.29平方千米。
自然资源
2011年,叶村乡有耕地面积6560亩,人均1.0亩;林地面积3.8万亩。
人口
2011年末,叶村乡辖区总人口6864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19人,城镇化率11.9%。另有流动人口1872人。总人口中,男性3610人,占52.6%;女性3254人,占47.4%;14岁以下957人,占13.9%;15~64岁5231人,占76.2%;65岁以上676人,占9.9%。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6798人,占99.0%;有畲、苗、布依、白、土家、哈尼、佤、拉祜、布朗、回、壮、傣、仡佬13个少数民族,共66人,占1.0%。其中畲族41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62.1%;苗族6人,占9.1%。2011年,人口出生率14.6‰,人口死亡率9.9‰,人口自然增长率4.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69人。 2017年末,叶村乡常住人口5056人。 截至2019年末,叶村乡户籍人口为7222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叶村乡财政总收入119.07万元,比上年增长20.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9.35万元,比上年增长6.6%。人均财政收入173元。 2011年,叶村乡农民人均纯收入7656元。 2019年,叶村乡有工业企业4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1个。
农业
2011年,叶村乡农业总产值6649万元,比上年增长14.8%,农业增加值占全乡地区生产总值的27.0%。 2011年,叶村乡生产粮食3118吨,其中水稻1225吨,玉米1150吨。生产食用菌383吨,柑橘228吨,梨225吨;生产笋干150吨。 2011年,叶村乡生猪饲养量14242头,年末存栏6788头;家禽饲养量3.6万羽,上市家禽2.2万羽。 截至2011年末,叶村乡累计造林14159亩,采伐毛竹4.2万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