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專用章
合同專用章在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是指合同當事人經過協商,在達成的書面合同上各自加蓋本公司的合同專用印章的行為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2條明確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1]
目錄
合同專用章的規格
合同專用章由公司名稱:xxxx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幾個字組成.合同專用章專門用於簽訂經濟合同.合同專用章有圓形和橢圓形兩種.合同專用章有以下樣式:
法律意義
公司合同專用章的法律意義:對合同當事人而言,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表明雙方當事人對訂立合同的要約、承諾階段的完成和對雙方權利、義務的最終確認,從而確定了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而成立,並對當事人雙方發生了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基於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32條明確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2]
參考來源
- ↑ 公章與合同專用章的不同作用 搜狐
- ↑ 關於銷毀合同專用章的公告中國網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