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資產
公民的合法財產主要包括了公民個人合法的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其中公民個人生活資料主要有:一、合法收入。如工資收入、獎金收入、其他勞動報酬收入、家庭副業收入、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的利潤收人、接受遺產和接受贈與收入、利息收入、專利權與著作權的經濟收入等;二、房屋。對於個人的房屋,允許自住、出租或出賣;三、儲蓄。儲蓄是指公民存人銀行或信用社的貨幣,其本息歸人公民所有;四、文物和圖書資料。文物是指公民個人和國家保存的文化遺物,如藝術品、工藝美術品、古舊圖書、書法、繪畫、文獻資料,以及其有考古價值的各種實物。公民個人收藏的文物和圖書資料,歸公民個人所有,受法律保護;五、林木、牲畜。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自種的果樹、竹木、自養的家畜、家禽,均屬公民個人所有;六,生活用品。是指歸公民個人或家庭所有的衣食住行所需要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用品。 公民個人生產資料主要是為法律允許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它是公民個人及其家庭為了從事生產、經營依法占有、支配的財產。這個範圍隨着改革開放的進程及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的發展,將不斷擴大。土地等生產資料在我國只能是集體和國家所有,而不能歸公民個人所有。公民行使生產資料所有權不能超出法律規定的範圍,不得利用個人所有的財產擾亂社會經濟秩序,侵犯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應當接受國家的管理和監督,遵守國家法律和政策,尊重社會公德。[1]
公民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哪些
一、公民個人合法財產
法律規定,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二、公民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哪些
1、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用自己的勞動或其他方法所取得的收入.如工資,獎金,稿費,利息,入股分紅,接受贈送等.
2、房屋.主要指公民用於生活居住的房屋.
3、儲蓄.是指公民存入銀行或者信用社的貨幣.對公民的儲蓄除司法機關辦案需要可依法查詢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查詢.銀行和信用社有保密的職責.
4、生活用品.如衣服,糧食,餐具,交通用具等.
5、文物.如書法,繪畫,陶瓷,古籍等具有一定價值的物品.
6、圖書資料.如各種書籍,報刊,圖表等.
7、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如拖拉機,機床等.
三、相關規定
第一百五十一條 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五十二條 慣竊、慣騙或者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第一百五十三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逮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條搶劫罪處罰。
第一百五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五十六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另外,《刑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沒收財產是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在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屬於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於公民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哪些的全部內容。公民的個人財產都是通過自己的汗水和努力所換來的,合法財產受到了法律的保護,任何人不能隨意侵害,侵權行為就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和打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