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简介
吉林省,简称“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长春。位于中国东北地区中部,与辽宁、内蒙古、黑龙江相连,并与俄罗斯、朝鲜接壤,地处东北亚地理中心位置。截至2017年底,下辖8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共有20个县级市,16个县,3个自治县,21个市辖区[1]。
吉林建置始于清顺治十年(1653年)设置宁古塔昂邦章京;康熙十二年(1673年),清廷建吉林城,命名“吉林乌拉”,吉林由此得名。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正式更名为“镇守吉林乌拉等处将军”,简称“吉林将军”。吉林省是近代东北亚政治军事冲突完整历程的见证地,是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商品粮生产基地。
吉林省地貌形态差异明显。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呈现出东南高、西北低的特征。以中部大黑山为界,可分为东部山地和中西部平原两大地貌。东部山地分为长白山中山低山区和低山丘陵区,中西部平原分为中部台地平原区和西部草甸、湖泊、湿地、沙地区;地跨图们江、鸭绿江、辽河、绥芬河、松花江五大水系。吉林省位于中纬度欧亚大陆的东侧,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截至2018年末,吉林省总人口2704.06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5074.62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1160.75亿元,第二产业6410.85亿元,第三产业7503.0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55611元。
自然环境
位置境域
吉林省位于日本、俄罗斯、朝鲜、韩国、蒙古与中国东北部组成的东北亚几何中心地带。地跨东经121°38′~131°19′、北纬40°50′~46°19′之间。东西长769.62公里,南北宽606.57公里,土地面积18.74万平方千米,占中国国土面积的2%。北接黑龙江省,南邻辽宁省,西接内蒙古自治区,东与俄罗斯联邦接壤,东南部与朝鲜隔江相望。吉林省地处边境近海,边境线总长1438.7公里,其中,中朝边境线1206公里,中俄边境线232.7公里。最东端的珲春市最近处距日本海仅15公里,距俄罗斯的波谢特湾仅4公里。
地形地貌
吉林省地貌形态差异明显。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呈现明显的东南高、西北低的特征。以中部大黑山为界,可分为东部山地和中西部平原两大地貌。地貌类型种类主要由火山地貌、侵蚀剥蚀地貌、冲洪积地貌和冲积平原地貌构成。吉林省主要山脉有大黑山、张广才岭、吉林哈达岭、老岭、牡丹岭等。主要平原以松辽分水岭为界,以北为松嫩平原,以南为辽河平原。吉林省海拔最高点是长白山的白云峰(2691米)。吉林省地貌形成的外应力以冰川、流水、风和其他气候气象因素的作用为主。第四纪冰川在长白山的冰川剥蚀遗迹仍然可见。现代流水侵蚀作用对地貌的影响很广泛,山地、丘陵、台地、平原、盆地、谷地多受侵蚀、剥蚀、堆积、冲积等综合作用,形成了各种流水地貌,如河漫滩、冲积洪积平原、冲沟等。火山地貌占吉林省总面积的8.6%,流水地貌占83.5%,湖成地貌占2.6%,风沙地貌约占5.2%。
气候
吉林省位于中纬度欧亚大陆的东侧,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春季干燥风大,夏季高温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漫长。从东南向西北由湿润气候过渡到半湿润气候再到半干旱气候。吉林省气温、降水、温度、风以及气象灾害等都有明显的季节变化和地域差异。冬季平均气温在-11℃以下。夏季平原平均气温在23℃以上。吉林省气温年较差在35~42℃,日较差一般为10~14℃。2015年,无霜期一般为100~160天。吉林省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259~3016小时。年平均降水量为400~600毫米,但季节和区域差异较大,80%集中在夏季,以东部降雨量最为丰沛。正常年份,光、热、水分条件可以满足作物生长需要。
水文
吉林省河流众多,主要为五大水系。东部延边州主要为图们江水系,包括布尔哈通河、嘎呀河、海兰江和珲春河等;东南部鸭绿江水系,浑江流经白山和通化;西南部四平辽源一带为辽河水系,主要为东辽河和西辽河;延边州汪清和敦化一小部分是绥芬河水系;其余均为松花江水系,支流有辉发河、伊通河、牡丹江,拉林河、饮马河、洮儿河、嫩江等。吉林省河流和湖泊水面26.55万公顷,省内流域面积在20平方公里以上的大小河流有1648条。主要的湖泊有:长白山天池、松花湖、雁鸣湖、查干湖和月亮泡。
自然资源
动物资源
吉林省有陆生野生动物445种,其中两栖类14种,爬行类16种,鸟类335种,兽类80种,约占全国野生动物各类数量的17.66%,其中鸟类占全国各类数量的30.36%。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76种,其中兽类14种,鸟类61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8种,二级保护野生动物58种,列为国家保护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291种。其中吉林省珲春市“中国东北虎之乡”称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品种有东北虎、豹、梅花鹿、东方白鹳、丹顶鹤、白鹤、大鸨等。
植物资源
吉林省有野生植物3890种,其中地衣类270余种、真菌类900余种、蕨类140余种、裸子植物30种、被子植物2200余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的有16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3种。野生食用植物有蕨菜、薇菜、剌嫩芽、松茸、黑木耳、猴头以及山葡萄、山核桃等。东部长白山区野生药用植物资源丰富,被誉为中国三大天然药材宝库之一。
矿产资源
吉林省的矿产资源种类比较丰富,经地质勘察,已知有储量矿种74种,其中属于富矿并能满足长期经济发展需要的矿产有钼、镍、硅藻土、硅灰石、浮石、火山渣、油页岩、膨润土、软质耐火粘土等;尚有潜力可挖并能适应经济建设近中期发展需要的矿产有金、银、铁、硼、隐晶质石墨等;此外还有煤、铜、铅、锌、硫、磷等,这些矿产资源虽不丰足,但仍有一定藏量。吉林的矿产资源大多分布在东部长白山区,而石油、天然气、油页岩等能源资源,则主要埋藏在松辽平原地区。 矿产资源按其性能与功用可分为能源矿产,主要包括煤、油页岩、石油和天然气等;金属矿产,黑色金属矿产,为5种;有色金属矿产,为10种;贵金属矿产只有2种;而稀土和稀散元素矿产为10种;以及非金属矿产,约有40余种。
人口
截至2018年末,吉林省总人口为2704.0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555.65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7.53%,比上年末提高0.88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7.99万人,出生率为6.62‰;死亡人口17.01万人,死亡率为6.26‰;自然增长率为0.36‰。人口性别比为102.41(以女性为100)。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7.94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6%。
吉林省是多民族省份,有朝鲜族、满族、蒙古族、回族和锡伯族等5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218.57万人, 占总人口的7.96%。其中,朝鲜族1040167人,满族866365人,蒙古族145039人,回族118799人,锡伯族3113人。除了以上5个少数民族,其他少数民族人口12222人,人口最少的是独龙族,只有1人。 [18] 满族、蒙古族、回族和锡伯族为世居民族,朝鲜族为清末时期或东北沦陷时期从朝鲜半岛迁移过来的难民。吉林省朝鲜族主要分布在东部的延边、吉林、通化、白山等市州,蒙古族和锡伯族主要分布在西部的白城市和松原市,满族、回族以长春、吉林、通化、四平、辽源市居多。吉林省有4个民族自治地方,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自治地方少数民族人口103.40万人,占吉林省少数民族人口的47.31%,占民族自治地方总人口的30.18%。散居地区少数民族人口115.17万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2.70%,占散居地区总人口的4.8%。吉林省还设有33个民族乡(镇)和1个享受民族乡待遇的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