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野莊
行政區劃
吉野莊原屬花蓮港區蓮鄉的七腳川社、荳蘭社、薄薄社、飽干社、里漏社、屘屘社。七腳川事件在1908年發生後,七腳川社的土地被沒收,變成日本移民村吉野村的土地來源[1]。
1911年8月3日,七腳川社改名為吉野村。
1914年5月23日,花蓮港廳和臺東廳實施街庄整併,薄薄社、飽干社併成「薄薄社」,里漏社、屘屘社併成「里漏社」[2]。
1920年9月1日,原堡里之行政區廢除,街庄改為大字;設立「吉野區」,下轄吉野村,荳蘭、薄薄、里漏併入平野區。
1937年10月1日,花蓮港廳實施街庄制,吉野區和平野區的薄薄(部分併入花蓮港街)及里漏(部分併入花蓮港街)合併為「吉野莊」,轄域內分為吉野、田浦、南埔、舟津四個大字,吉野大字下有「初音」小字名。
設施
參考文獻
- ↑ 張素玢. 《未竟的殖民-日本在臺移民村》. 衛城出版.
- ↑ 臺東花蓮港廳管轄區域中改正. 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