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曹褒傳
後漢書·曹褒傳出自於《後漢書》,此史是一部由我國南朝劉宋時期的歷史學家范曄編撰的記載東漢歷史的紀傳體史書。與《史記》、《漢書》、《三國志》合稱「前四史」。書中分十紀、八十列傳和八志(司馬彪續作),記載了從光武帝劉秀起至漢獻帝的195年歷史。 [1]
目錄
原文
曹褒,字叔通。少篤志,有大度,結髮傳其父充業,博雅疏通,尤好禮事。常感朝廷制度末備晝夜研精沉吟專思寢則懷抱筆札行則誦習文書當其念至忘所之適。初舉孝廉,再遷圉令,以禮理人,以德化俗。時它郡盜徒五人來入圉界,吏捕得入,陳留太守馬嚴聞而疾惡,令縣殺之。褒敕吏曰:「夫絕人命者,天亦絕之。皋陶不為盜制死刑,管仲遇盜而升諸公。今承旨而殺之,是逆天心,順府意也,其罰重矣。如得全此人命而身坐之,吾所願也。」遂不為殺。後征拜博士。會肅宗欲制定禮樂,褒乃上疏曰:「昔者聖人受命而王,莫不制禮作樂,以著功德。功成作樂,化定製禮,所以救世俗,致禎祥,為萬姓獲福於皇天者也。今皇天降祉,嘉瑞並臻。
宜定文制,著成漢禮,丕顯祖宗盛德之美。」章下太常,太常巢堪以為一世大典,非褒所定,不可許。帝知群僚拘攣,難與圖始,朝廷禮憲,宜時刊立。明年復下詔,褒遂復上疏,具陳禮樂之本,制改之意。拜褒侍中,從駕南巡,既還,以事下三公。永元四年,遷射聲校尉。營舍有停棺不葬者百餘所,褒親自履行,問其意故。吏對曰:「此等多是建武以來絕無後者,不得埋掩。」褒乃愴然,為買空地,悉葬其無主者,設祭以祀之。遷城門校尉、將作大匠。時有疾疫,褒巡行病徒,為致醫藥,經理饘粥,多蒙濟活。永元七年,出為河內太守。時春夏大旱,糧谷踴貴。褒到,乃省吏並職,退去奸殘。澍雨數降。其秋大孰,百姓給足,流冗皆還。後坐上災害不實免。褒博物識古,為儒者宗。十四年,卒官。
譯文
曹褒,字叔通。年輕時就志向堅定,胸懷大度,20歲時就繼承父親曹充的學業,學識淵博,通達事理,尤其喜歡禮儀之事。常常覺得朝廷制度不完備,於是早晚研究,潛心思考,睡覺時懷中抱着書札,走路時也誦習文書。當他想得入迷時,竟然忘記了要到哪裡去。曹褒起初被推舉為孝廉,後又升為圉縣縣令,他以禮治理百姓,以德改變風俗。當時別的郡縣有五個強盜進入圉縣境內,官吏抓住了他們,陳留太守馬嚴聽說後非常痛恨,叫縣裡把他們殺了。曹褒對官吏說:「殺害他人性命的人,上天也會誅殺他。皋陶不給盜賊制定死刑,管仲遇上強盜而把他們遷升為公臣。現在聽命殺掉他們,是違背天意,順從上級的意思,這懲罰也太重了。如果能夠保全他們的性命,就是我本人受到處罰,我也是願意的。」 於是(強盜)就沒有被殺掉。
後來,曹褒被徵召做了博士。恰逢肅宗想制定禮樂,曹褒就上奏說:「過去聖人接受天命而成為王,沒有不製作禮樂,來彰顯功德的。成功創作樂,教化製作禮,是用來解救世人,招來吉祥,替百姓從上天那裡獲得福祉的途徑。現在皇天降下恩澤,福祉與吉祥都已齊備。應當制定文治制度,寫成漢禮,大顯祖宗的盛德。」奏章轉到太常那裡,太常巢堪認為制定一世大典,不是曹褒一個人能定下來的,沒有應允。皇帝知道群臣百官很拘束,很難和他們商量出頭緒來,而朝廷的禮制憲章,必須適時訂立下來。第二年,(皇帝)再次下詔令,曹褒於是又上奏,詳述禮樂的根本以及制改的意願。
皇上授予曹褒侍中官職,跟着御駕南巡,回來後,把制禮之事下達給三公。永元四年,曹褒升任射聲校尉。裡面放了沒有安葬的棺材的營房有一百多所,曹褒親自去察看,詢問事情的原委。官吏回答說:「這些多是建武以來沒有子女的人,沒人安葬。」曹褒心中很悲傷,為這些人買了空地,把這些沒有家人的人全部安葬了,並設立祭壇來祭祀他們。不久升任城門校尉、將作大匠。當時有疾疫流行,曹褒探看病人,為他們請醫送藥,料理粥食,很多人被救活。永元七年,曹褒出任河內太守。正值春夏大旱,糧食價格猛漲。曹褒到任後,就精簡機構,裁減官吏,辭退邪惡凶暴之徒。之後時雨接連降下。這年秋天獲得大豐收,百姓給養充足,流亡逃散的人也都返回了。(他)因上報災情不實而獲罪被免職。曹褒知識淵博,識古通今,是儒家的宗師。永元十四年,他死在官任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