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廢后
吳氏(-1509年),北直隸順天府大興縣(今北京市)人,明憲宗朱見深的第一任皇后。
- 天順八年(1464年)七月二十日立為皇后,天順八年(1464年)八月因杖責萬貴妃,而觸怒明憲宗,被廢為庶人。
- 明孝宗在冷宮出生後,吳氏曾偷偷撫養過幾年。孝宗即位念及吳氏的恩情,命服膳皆如母后禮。
- 正德四年(1509年)吳氏逝世。劉瑾欲焚之。大學士王鏊力持不可,以妃禮下葬,無諡號。
目錄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英宗選淑
- 吳氏是順天(今北京市)人,出身名門。父親吳俊是羽林前衛指揮使;舅舅孫鏜曾在曹吉祥叛亂中救過朱祁鎮的性命而封懷寧侯;哥哥吳瑛,官羽林衛指揮使。
- 當初,明英宗親自為皇太子朱見深選好的皇后候選人有三名,分別是吳氏,王氏,柏氏。英宗還沒有正式確定選誰為太子妃,自己就得了重病。臨終前,英宗告訴錢皇后和朱見深的生母周貴妃,他覺得三人中吳氏更好一些,並要她們再嚴格審度一下,儘早確立皇后人選。
立為皇后
- 太子朱見深一直希望立萬氏為自己的皇后,無奈英宗不允許也不會認可一個比自己兒子大十七歲的宮女為皇后,此事作罷。天順八年(1464)正月,明英宗駕崩,太子朱見深即位,改元成化,是為明憲宗。錢皇后經過仔細觀察,也覺得吳氏更好一些,這和英宗的遺願是一致的。於是天順八年(1464)七月二十日,立吳氏為皇后。
- 吳氏成為明憲宗的第一任皇后,而憲宗皇帝欲立萬氏為後不得,只得於成化二年封萬氏為貴妃,寵幸如故。
杖責萬氏
- 成化初,萬貴妃猶為宮女,而承恩日久。吳皇后嫉妒萬貴妃獨受恩寵,便想方設法找萬氏的茬,萬氏不堪挑釁於是和吳皇后頂撞起來,吳皇后便以此為藉口杖責了萬貴妃。
謀冤被廢
- 在等級森嚴的封建時代,以堂堂皇后身份下令杖打宮女,本不是什麼大事。可吳皇后就錯在自己不該杖打一個皇帝寵愛的女人,即使這個女人只是個宮女。
- 憲宗知道萬氏挨了打,心疼得不得了,怒火滿胸,氣勢洶洶地到皇后寢宮問罪,當着萬貞兒的面,下令杖責皇后,替她出氣。打完之後,憲宗仍是怒不可遏,一定要廢了吳皇后,左思右想決定讓太監牛玉背鍋,很快,老太監牛玉被錦衣衛下獄。老邁的牛玉經受不起嚴刑拷打,屈打成招,在授意下編了一個彌天謊言:「當初英宗中意的太子妃人選乃是王氏,吳氏的父親吳俊行賄於我,給了我一大筆銀錢,我才假傳先皇遺旨,使吳氏得以正位中宮。」
- 憲宗得到牛玉的口供,拿給錢太后和周太后看,要求廢掉吳皇后。錢太后大感意外,知道其中另有玄機,不同意廢后。周太后一貫嫉妒英宗皇帝生前對錢太后的愛重,現在更要顯示自己在後宮的權威,偏偏要跟錢太后唱反調,表態支持兒子廢后。錢太后無奈,只好向憲宗母子妥協。
- 憲宗得知周太后同意廢后,為怕夜長夢多,當即連下了三道詔書向天下宣布廢黜皇后:「先帝為朕簡求賢淑,已定王氏,育於別宮待期。太監牛玉輒以選退吳氏於太后前複選。冊立禮成之後,朕見舉動輕佻,禮度率略,德不稱位,因察其實,始知非預立者。用是不得已,請命太后,廢吳氏別宮。」
- 吳氏只做了一個月的皇后,就被廢掉了,天大的委屈也無法向人傾訴。十六歲的她不得不在淒冷的西宮打發餘生。
撫養孝宗
- 吳氏被廢黜以後,憲宗被迫改冊王氏為皇后。成化二年(1465年),三十七歲的萬氏生下皇長子,從宮女被冊為貴妃,寵幸更是無以復加。但萬貴妃所生長子不久就夭折了,憲宗希望自己和萬貴妃所生的孩子將來登基為帝,於是幾乎每天只和萬氏一個女人在一起。成化五年四月(1469年)在皇帝朱見深無意間臨幸之後,柏賢妃生下皇次子朱祐極,成為事實上的皇長子,按照立長的祖制,於成化七年(1471年)被立為皇太子,然而次年正月就夭折了,諡悼恭太子。還有說法是萬氏為保住自己的地位,此後所有懷孕的妃子或宮女都被萬貴妃逼迫墮胎,悼恭太子之死也與之有關(此說法僅見於野史及滿清編纂的《明史·萬貴妃傳》)。
- 成化六年(1470年)七月,宮女紀氏(追尊孝穆皇后)在安樂堂生下皇三子,憲宗皇帝得知後害怕萬氏傷心並未將此事公開,而是將其留在安樂堂撫養,直至成化十一年乾清門發生火災,憲宗認為這是上天在告示他什麼,始將皇三子之生公開,並向為之諸臣求名為朱佑樘,立為太子。自太子朱佑樘出生到他六歲之時,身在冷宮的吳皇后也參與了對他的撫養。
- 然而據滿清編著的《明史》記載,紀淑妃在誕下皇三子之後,害怕遭萬貴妃迫害,於是一直不敢公開,後來在吳皇后和太監張敏等人的保全之下,直到成化十一年才令憲宗和貴妃知道有皇三子的存在。太監張敏和紀淑妃也因此暴死(以上情節均不見於明代官史)。
得以善終
-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八月,憲宗去世,皇太子朱祐樘繼位,史稱明孝宗。他念及吳氏當年的恩情,把被遺棄二十多年的吳氏從冷宮放了出來,當作母親來奉養,下令吳氏的穿着和膳食都按照太后的制度供應,但沒有正式給她平反,也沒有給予正式的名分。她的哥哥吳瑛從「羽林衛指揮使」升任「都指揮僉事」,入錦衣衛百戶。吳氏風雨一生,晚年才算因為當年的善舉得到了一點善報。
- 武宗正德四年(1509年),吳氏去世,年60歲上下。太監劉瑾要按普通宮女的制度把她的遺體焚燒、草草安埋。大學士王鏊認為不可。明武宗也覺得吳氏對父親孝宗有保全撫育之恩,但是被祖父憲宗廢除,不能合葬在茂陵,就同意按照大學士李東陽、王鏊的建議,用明英宗惠妃王氏的葬禮規格,安葬在北京金山,但沒有諡號。
- 吳皇后其實肯定也是一個心地善良的人,卻逞一時之快,不顧後果廷杖萬氏,雖然出了氣,但是付出了一生命運轉換的代價,最後要不是大學士王鏊據理力爭,吳皇后可能真的要在熊熊烈火中化為灰燼了。她一個人孤獨的躺在墳墓中的時候,是不是會為自己當年那輕率衝動的行為而後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