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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忠市生態環境局

吳忠市生態環境局,2019年1月,根據吳忠市機構改革方案,組建市生態環境局。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整合分散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將環境保護局職責與其他相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整合,組建生態環境局,實行以自治區生態環境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1],為市政府工作部門。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為市生態環境局的派出機構。不再保留環境保護局。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全市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起草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市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全市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指導協調各縣(市、區)政府對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相關工作,協調解決全市跨區域的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並監督實施。提出全市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監督檢查全市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全市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負責全市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全市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水體大氣土壤噪聲、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負責全市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全市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承擔自然保護地和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組織制定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市生態建設,指導協調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落實有關政策、規劃、標準,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負責監督管理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2]、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核材料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八)負責全市生態環境准入的監督管理。受市政府委託,組織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擬訂生態環境准入清單,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監督實施國家、省、市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執法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測預報。統一發布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公報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負責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政策,組織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統一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依法查處重大生態環境違法案件;指導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負責推進全市生態環境科技發展工作,組織生態環境科技發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三)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生態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事務。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吳忠市生態環境局 相關視頻

吳忠市生態環境局青銅峽分局 局長 田學軍
市生態環境局:開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我當勇向前」演講比賽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