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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晶晶,女,厦门金莲出生。厦门金莲升高甲戏剧团成员,国家一级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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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吴晶晶出生在素有“戏曲之乡”美誉的同安,厦门金莲升高甲戏剧团在当时的同安发展很繁荣,她小时候就受此熏陶,对戏剧情有独钟。在她多年演艺生涯中,演了六十几个角色,3000多场戏,辗转城乡和海内外。

她擅演的大家闺秀芳心可人,小家碧玉多愁善感;她擅演的公主雍容典雅,书生风流倜傥。跨越花旦、青衣、小生、老旦等多个行当。

她曾在菲律宾、香港、台湾、金门等地演出过,给当地观众都留下了美好的艺术形象。

其唱念做打俱佳,青衣花旦小生老旦形象令人折服,吴晶晶塑造的高甲戏形象通过形、声、色、势、动诸般神态给人以视觉、听觉的不同感受,无愧于“梅花奖”之名。[1]

人物荣誉

曾荣获第二十一届梅花奖。

2017年12月28日,吴晶晶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2018年5月8日,吴晶晶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评审意见

吴晶晶从小学艺,主工旦脚,兼演生、丑,师承有序,谱系清楚。

她长期担任主要演员,继承了高甲戏的表演特色与风格,善于以细腻、娴熟的技巧刻画不同类型的人物性格。

在主演的剧目中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多次在省级和全国戏曲汇演中获奖。

多次出访香港、澳门、台湾以及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进行文化交流演出。

拍摄十余部电视戏曲艺术片,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

近年来致力于高甲戏传承工作,积极参加戏曲进校园活动,多次为大、中学校讲课,应邀参加在台湾、香港举办的论坛,并招收学员传、帮、带,所教学生有不少已成为剧团骨干,对高甲戏的传承、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经过评审组评审,该申报人吴晶晶符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标准,同意推荐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