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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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联生,会计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政府津贴;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目前主要研究会计规则与盈余管理、公司治理与公司财务行为;已在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Information Systems Research等国际权威期刊和《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等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出版专著3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等共6项;著作曾获得北京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学术论文曾获美国管理学年会(AOM)最佳论文奖、中国中青年财务成本研究会第四届“天健杯”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特等奖、中国会计学会年度优秀论文奖以及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学术创新奖”等;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在教学方面,先后获北京大学教学优秀奖和北京大学树仁奖教金。
吴联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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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联生 | |
原文名 | Wu Liansheng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16年,吴联生当选2015年度长江学者。
目录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 吴联生 | 职业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外文名称 | Wu Liansheng | 毕业院校 |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大学 |
国籍 | 中国 | 主要成就 | 美国管理学年会(AOM)最佳论文奖 |
民族 | 汉 | 示例 | 示例 |
人物简介
职务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兼)。
著作
出版专著2部。
论文
1996年以来,已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会计研究》和《审计研究》等国内期刊及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50余篇。
课题
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共4项,正在主持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荣誉
研究论文曾获第三届湖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曾获中国会计学会、中国中青年财务成本研究会第四届"天健杯"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特等奖;
在教学方面,先后获北京大学教学优秀奖和北京大学树仁奖教金。
研究领域
教育背景
1999 中南财经大学 会计学博士
1996 武汉大学 经济学 硕士
1993 武汉大学 经济学 学士
学术贡献
从利益相关者利益冲突与协调的角度,构建了"会计域秩序"的概念,并以此为基础发展了会计信息质量评价标准,并研究了如何理解"什么是会计"的问题,构建了利益冲突与协调视角下的全新的会计理论框架,并运用会计域秩序的基本理念,对审计做出了全新的诠释;同时将创新的会计基本理论运用于当代会计实务改革的研究,并得出了诸多具有启示意义的结论,部分研究结论已经在推进中国会计实务改革方面发挥了作用。学术研究特点: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积极探索分析式研究;综合运用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与方法,进行跨学科研究。
新闻报道
会计信息失真"三分法"
会计规则的制定与执行是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关键因素。吴联生通过研究提出了会计信息失真"三分法"的理论框架和"会计域秩序"概念,即将会计信息失真区分为规则性失真、违规性失真和行为性失真等三类,会计信息规则性失真是指会计规则本身所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违规性失真指的是会计规则执行者故意违背会计规则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而会计信息行为性失真指的是会计规则执行者在没有故意违背会计规则动机的条件下而采用的不当会计规则执行行为所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域秩序则指利益相关者在会计方面的系统性自发性的共同选择结果。以会计域秩序为基础分别对三类会计信息失真进行了分析,将不同类型的会计信息失真分别归因于会计规则的制定与执行行为,为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提供了理论基础。
吴联生在会计规则的制定与执行研究方面的特色,在于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与协调的角度对会计规则的制定进行研究,他认为由于知识的相对性和理性的有限性,人为制定的会计规则无法与会计域秩序完全一致,会计信息的规则性失真因而客观存在,提高会计规则质量的途径在于建立一种机制,让更多的利益相关者有效地参与会计规则的制定过程,最后他还对美国和我国会计规则的制定程序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我国会计规则制定程序的具体措施。
2004年,吴联生运用调查数据,就利益相关者对会计规则制定的参与特征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利益相关者对会计规则制定的参与程度不高,并且不同利益相关者对会计规则制定的参与特征具有显著差异;利益相关者对会计规则经济后果性的认识不够、在参与会计规则制定方面存在"搭便车"倾向以及缺乏合适的渠道来参与会计规则的制定,是造成利益相关者对会计规则制定的参与程度不高的重要原因,而明确利益相关者参与在会计规则制定中的作用并保证利益相关者的充分参与,则是制定高质量会计规则的根本前提。
"利益协调论"透析会计监管
会计监管是直接影响会计规则能否得到有效执行的关键因素。2003年,吴联生与王亚平通过建立两阶段博弈模型,对如何实施有效会计监管进行了理论分析,研究结果发现,政府最优事后会计监管目标并不是要杜绝会计规则执行者的会计欺诈行为,而是将部分会计规则执行者的会计欺诈行为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最优的会计监管对于控制那些很看重当期收益的会计规则执行者的会计欺诈行为来说无能为力,控制这类会计欺诈行为的惟一措施在于提高会计监管的时效性;即使政府实施了最优会计监管,会计欺诈行为仍然损害了社会福利;有效会计监管实施的基本条件存在优先次序:首先区分不同类型的会计规则执行者,其次区分会计规则执行者所承担的他们真正能够感知的违规处罚,然后才是选择最优的监管力度。
吴联生从利益相关者利益冲突与协调的角度对审计制度安排进行分析,提出了审计的"利益协调论":审计既是利益相关者利益协调的机制,也是利益相关者利益协调的结果;审计制度安排是一个利益相关者利益协调的过程,它因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政府是合作广度最大的集体,这一特征决定只有政府审计才能够代表包括所有社会公众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督;而政府受到有限规模的限制,它的经济有效的选择是将部分监督权委托给注册会计师,同时通过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达到监督经营者的目的;而内部审计则是代表经营者对生产者进行的监督,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与协调是决定内部审计的深层次因素。
运用审计"利益协调论",吴联生分别对政府审计机构隶属关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保持机制进行研究,他认为评价政府审计隶属关系安排的优劣,应该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保护程度作为评价标准,我国政府审计应该隶属于国务院,建议改变地方政府审计的双重领导体制为单一的垂直领导体制,将地方审计机关从地方行政机关的权力范围中脱离出来,业务上和行政上都直接接受审计署的领导;建立一种具有相对成本优势与信号显示功能的有效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保持机制,是政府建立与发展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基本前提,对审计质量具有决定性作用的管理权力应由政府享有,而辅助性和补充性的管理权力则由行业协会享有。
2005年,吴联生又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分别分析了变动收益和固定收益下的审计意见购买的行为特征及其最优监管策略,研究结论表明,审计师所要求的审计意见购买收益的分成比例,取决于审计师与经营者的贴现因子;但审计师要求的固定收益分成比例,高于变动收益分成比例。投资者的最优监管策略并不能杜绝审计意见购买行为,不同投资者对变动收益下审计意见购买行为所采取的最优监管策略各不相同,但对固定收益下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监管,其最优策略是一致的;同一投资者对变动收益下和固定收益下的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其最优监管策略可能存在差异。
盈余管理程度的估计
在众多研究中,吴联生对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研究是近期的主要研究项目之一。在吴联生的主持下,课题组构建了全新的盈余管理程度的估计模型,并运用该模型对中国和美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进行估计,比较了中国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差异,还借助该模型研究了现金流量管理程度问题。
研究结论表明,中国上市公司从1995年至2003年间都存在为避免报告亏损而进行的盈余管理;2001年至2003年平均有65%的亏损公司在阈值0点上进行盈余管理并达到避免报告亏损的目的,平均盈余管理幅度为提高ROA(净利润除以总资产)数据0.065。其中,2001年至2003年期间的盈余管理更加具有隐蔽性;2000年以来中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不断增大;相对于避免业绩下降的动机来说,中国上市公司为避免亏损而进行的盈余管理程度更高;而美国上市公司为达到分析师预测而进行的盈余管理程度最高,其次是避免业绩下降的盈余管理,而避免亏损的盈余管理程度最校;而从整体上看,中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远远高于美国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我国有5.67%的公司进行了现金流量管理,现金流量管理的平均幅度相当于股票市场中平均每家公司总资产标准化的现金流量数据提高了0.0043;现金流量管理频率和幅度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显著增加;1998年至2000年我国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量管理程度与盈余管理程度没有太大的差异,而2001年至2004年盈余管理程度则远远高于现金流量管理程度。
通过研究,吴联生认为盈余管理程度估计的未来研究,需要剔除盈余指标选择以及标准化方法选择等因素的影响,需要解决在同时存在多个阈值情况下不同阈值之间相互关联的影响问题,并放宽模型的假设或者给假设提供直接的证据。
控制权转移和公司税负
控制权转移和公司税负也是吴联生近年来着重研究的课题,他认为这两个课题是直接关系到经济改革的重大课题。2004年,吴联生和他的合作者发现,控制权转移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不显著,但股东从控制权转移公司所得到的报酬,如果剔除控制权转移之后的收购资产对经营业绩的贡献,其显著为负;如果不剔除控制权转移之后的收购资产对经营业绩的贡献,则其与零没有显著差异。他们2007年还发现,国有控制权转移总体上并没有改善公司业绩,但终极控制人变更能够改善国有控制权转移的绩效。
吴联生对公司税负的研究,目前主要借助于我国取消"先征后返"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背景来进行。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实施的"先征后返"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确干扰了中央政府税收政策宏观调控作用的发挥,中央政府取消该项优惠政策的决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地方政府的执行,并有效地减弱了地方政府实施该项政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恢复了中央政府税收政策的有效性;在取消"先征后返"所得税优惠政策后,上市公司纷纷变更注册地来寻求新的税收优惠,反映了公司为了价值最大化而作出合理的决策;而其中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变更注册地的概率更低。吴联生和岳衡则利用我国取消"先征后返"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事件,首次直接研究公司税率外生性调整对资本结构的影响,为资本结构理论提供了恰当证据,同时研究了中国公司资本结构形成的特殊性。研究结果表明,原来享受"先征后返"优惠政策的公司,由于取消"先征后返"优惠政策提高了公司税率,它们相应地提高了公司的财务杠杆,这一研究结论支持了资本结构理论;同时,还发现公司的借款能力直接影响公司提高财务杠杆的行为,只有借款能力高的公司才能够真正提高财务杠杆;而借款能力低的公司,即使有动机提高财务杠杆,但由于借款能力低而无法实现提高财务杠杆的目的,这说明在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中,公司借款能力是影响资本结构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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