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友之情(刘敬娜)
作品欣赏
吾友之情
我是一个寡言无趣的人,喜欢跟说起话来喋喋不休的人在一起,这样我可以不用搜肠刮肚的找话题,只需静静听着,所以我很喜欢晴晴,她总有源源不断的引人发笑的有趣事儿跟我分享,总能毫不客气一把将我拉进她的快乐里。在我沉闷的程序员生活中,很有幸遇见这么一抹亮色。
她刚从楼下调到我们这边时,是我最孤独的一段时间,日子像一条平静无波的河流,缓缓流淌,安静孤独。突然有一天有人赶了一群闹腾的水鸭子到河里,咕咕嘎嘎吵闹喧嚣,水波零乱叫声震天,充满了生命的鲜活气。晴晴就是那一群水鸭子。她以一己之力,在我水静无波的河里携风带雨,翻江倒海。
她好像无时无刻有说不完的高兴事儿,只要靠近她,不待开口她就能拉住我说很多新发生的好笑事。我常年患有间歇性短暂性话唠持久性外向型自闭。看着她趴在桌上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而憋红的脸,我好生羡慕,这样热气腾腾的样子,吸引着我很想靠近,像植物渴望阳光一样渴望走近她。
我好久都没有见过这样向阳而生无遮无拦的人了。
其实刚进公司不久就知道她是我老乡,这倒没什么可稀奇的,稀奇的是我们成为好朋友后才偶然得知我们竟然是校友,她是美术系,我是计算机系。那是一个很平常的日子,我在她那里调配图,手上干活嘴上也没闲着:”晴,你大学在哪儿上的?”,“宝鸡”。宝鸡!宝鸡只有一个大学,就是我们学校,我丢下鼠标拉着她袖子:“文理学院?”,志晴当时完全不知道将要发生的事情,很无所谓的嗯了一声,我抓着她压着嗓子说:“我也是宝鸡文理的”,这下轮到她瞪眼睛了,她激动的边跺脚边摇我,我几乎要被她摇散架了。这下一发不可收拾,她开始算着我们肯定在哪年的运动会一起在操场上出现过,说不定在某某食堂一起吃过饭,说不定我们曾经擦肩而过却不相识。对于这样一场迟来的相遇,她开心兴奋又追悔莫及。念念叨叨恨不得跑回去认识那个时候的我,然后相约二食堂一起吃饭图书馆一起自习,恨不能篡改历史,好像我们共同错失了很多美好的回忆一般。
北京实在太大了,而我们渺小到微不足道,我们那个学校甚至不值一提,我们走过同一条路趟过同一条河,渺小的我们能在这里相遇相知,我们惺惺相惜,我们不能再次错过。
我喜欢叫她晴晴,她总让我们叫她许许,当叫她许总或者许老师时她会友好的用拳头更正我们,我们知错,但从来不改。
在她的影响下我日渐成长为一个初代疯癫话唠,我们俩经常凑在一起窃窃私语叽叽喳喳,背着人偷着说很多只有我们两个才知道的事情,有时又拍桌大笑不能自抑,简直跟疯了一般。旁边的男生经常向我们投以'君有疾否’的眼神,我们视而不见避而不听。
跟她在一起后总能发现很多微小的好笑的事情,走在路上总能被那些微不足道的事惹到发笑,这样的日子让我觉得很幸福,充斥着简单的不足挂齿的快乐。她牵着我的手,把那些好玩的事带到我面前,塞进我怀里,满满当当,平凡庸俗又快乐强大。
她那种艺术生特有的跳脱活跃的灵魂对我这个呆板的理工女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当然,她那种性格兼容性很高,跟谁都能玩儿到一块儿,好玩仗义又温暖,这样的人应该没有人不愿意亲近。
从她来之后,我的早餐基本被她承包了,而且一周不重样儿,工位上还不时有从天而降的各种水果零食,她要是个男生我甚至怀疑她要追我。当然,冒着大风去给她买肯德基下午茶这种男友力爆棚的事我也经常做,大衣里裹着寒风把下午茶放她桌上,加一句:“再大的风也不能阻止我去为你买一杯热咖啡,为你,千千万万遍”。噗~旁边的男生简直要吐血三升,一脸的'寡人有疾’。
对于她的早餐,我习以为常,但是那天早上那一口热乎乎的麻酱饼简直烫到了我心里,直到现在看到麻酱饼都能想起那一口灼心的温暖。
那段时间一直有点儿郁郁不乐,可与人言无二三。我妈妈跟我婆婆好像商量好了一样,先是我妈苦口婆心的要求我元旦务必请假几天回家一趟,她认识了一个声名远扬的医生。接着我婆婆发信息来说关于生孩子这件事想听一听我的看法,而且声明会尊重我的所有决定。
那天下班一个人在家,从冰箱里拿水果的时候碰倒了放在旁边的两瓶牛奶,瓶子碎裂,一地狼藉,看着满地的牛奶和玻璃碎片,我再抽不出一点力气去收拾这个残局,看着这一地脏污的牛奶我忽然抱着膝盖大哭起来,我没有一点力气了。
身为女孩儿从小听话,一直到现在也不知道怎么让父母去听我说话,或者说直到现在我说的一些话还是微不足道,我应该'听话’而不是去'说话’。一种没有人在意你说了什么的孤独处境。
那晚水米未进,无知无觉一般,第二天刚到工位,两个热乎乎的麻酱饼一杯豆浆,看到热气腾腾的早点肚子里忽然发出咕噜的一声,我才想起来从昨晚起我滴水未进。抓起麻酱饼,一口下去吃掉一半,我太饿了,吃得太急噎得我赶紧喝两口豆浆,太烫了,烫得我心疼,想起了昨晚的狼狈又悲从中来,边吃边哭,生怕被别人发现,还得偷着哭。边偷着哭边吃。
那是我第一次吃麻酱饼,太好吃了。麻酱饼从此有了它不可取代的地位。
后来那天中午吃饭的时候,志晴发现了我的不对劲儿,故意找着话逗我笑,我绷不住又有点儿难过起来,她拉着我的手,陪着我哭起来说:“你不要去想着改变别人,你只能改变自己,你没法儿去改变别人的想法你知道吗?你得支持自己去做你想做的事”。
她每次都是这样,笑得最大声,见我难过却比我哭得还凶。一个热闹无比又柔软温暖的灵魂。
我每天来第一件事先往她工位上瞟一眼,看她来了没有,她要是来了我们俩就会贼兮兮的相视一笑,她要是没来便会安安静静等着她,等着她来的时候,看我一眼,与我相视一笑。从此春风起,万物生。
生如逆旅,素履所往。
流浪陌路,或喜或悲。
我喜欢说欢喜的事情,
比方说遇见你,
收获很多温暖与感动。
我一一珍藏,收入行囊。
我翻遍衣袋与行囊,
想要寻找一些珍贵的东西,
捧给你。
然而我衣袋空空,
行囊空瘪。
我所能拿出手的,
无非是一些身体力行的事情,
和双手捧着的真心。
能为你多做一些事情,
令我心生欢喜。
而你回馈给我的,
远比我付出的多。
因着你,
平淡的日子也温热美好。
时光不疾不徐,
风掠过树梢。
你们打打闹闹,
热气腾腾,
拉扯我跟你们一起,
热爱这生活。
——献给我的闺中密友.志晴[1]
作者简介
刘敬娜,来自古城西安,古称“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