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召共和
周召共和又作共和行政、共和時期,是指西周國人暴動後,因周厲王逃離鎬京,無法直接行使王政,由諸候周定公和召穆公共同執政的一段時期,另一說是共伯和奪權執政的時期。該段時期從國人暴動後周厲王逃離鎬京起至周宣王登位,約為前841年至前828年的十四年期間。從周召共和開始,中國歷史出現明確的紀年[1]。
目錄
共伯和說
共伯和
關於「共和」時期的解釋歷來有兩種:150。根據《古本竹書紀年》,「厲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攝行天子事」,又載「共伯和干王位」。前841年(一說前842年)國人暴動,周厲王逃到彘(今山西霍州市),太子靜藏於召公家,共伯和攝行王事,稱為「共和」[2]。酈道元、蘇轍、羅泌、顧炎武、梁玉繩等從此說,此為是事的傳世的最早文獻記載,並且有《左傳》等其他的傳世文獻佐證,故近現代學者多從此說。2011年底,《清華簡·系年》釋讀結果出版,共和在清華簡中就是共伯和。
此外,《左傳·昭公二十六年》、《魯連子》等篇有共伯和稱王、「行天子事十四年」的記載。
周定公、召穆公說
另一種解釋根據《史記·周本紀》所載,西周國人暴動、群起反抗,將周厲王放遂後。周定公、召穆公兩位諸候共同行政十四年,所以又稱「周召共和」,但不確切:前841。後世學問家如韋昭、杜預、司馬光等從此說。
紀年開始與紀年上溯的嘗試
共和元年(農曆庚申年、前841年)是中國歷史上有確切紀年的開始。直到前828年周厲王死後,還政於其子周宣王前後14年的這段時期,史稱「共和行政」。按照中國傳統紀年,自共和時期開始,中國的中原歷史出現連續不斷的紀年體系。
共伯和即衛國君主衛武公。周厲王時期,衛武公入朝任職。《漢書·地理志·河內郡》孟康注釋,「共伯,入為三公者也」,而從彝銘記載分析,共伯和應先任「師」職,後任「三公者」之職。《元年師兌簋》銘文有「師和父司左右走馬」,專家認為此「師和父」便是共伯和。而後的《師晨鼎》、《師俞簋》、《諫簋》和《微史簋》所記載的「司馬共」,當為升職司馬後的共伯和。
根據彝銘分析升職時間應在周厲王三年至五年期間。《師𣫏簋》(𣫏,器名,音義皆不詳)銘文載,「惟元年正月初吉丁亥,伯和父……」,所謂「惟王元年正月初吉丁亥」,無法與厲王紀年正月丁亥日對上初吉日期,而若以共和紀年元年壬午朔正月丁亥六日,則正恰初吉,一些學者據此判定簋銘「惟王元年」指「共和元年」:10—13。
夏商周斷代工程雖沒有解決共和問題,但將其作為周厲王之後的獨立紀年。2003年,西周青銅逨盤在陝西眉縣楊家村出土,其銘文顯示周厲王之後就是周宣王,共和時期不獨立紀年,再度引發共和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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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伍老師說歷史》第十五講 周召共和,惹怒老百姓後果很嚴重 ,搜狐,2019-03-29
- ↑ 「國人暴動」與「周召共和」.doc ,豆丁網,20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