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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枏

周枏 人物簡介: 周枏(1908--2004年4月15日),字叔廈,江蘇溧陽市人。中國羅馬法泰斗,被譽為當今中國法學界「羅馬法的活字典」。1928年中國公學大學部商科畢業,1931年在比利時魯汶大學獲政治外交碩士學位,1934年在該校獲法學博士學位。回國後先後任教於上海持志學院、湖南大學、暨南大學等,講授民商法和羅馬法。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在西南政法學院、華東政法學院、安徽大學和上海法學研究所講學,1980年任安徽大學民法學教授、研究生導師,直至1990年退休,主要著作有《羅馬法原論》(中國目前最權威的羅馬法著作)、《羅馬法提要》等。

目錄

個人簡介

周枏(1908--2004年4月15日),字叔廈,江蘇溧陽市人。中國羅馬法泰斗,被譽為當今中國法學界「羅馬法的活字典」。1928年中國公學大學部商科畢業,1931年在比利時魯汶大學獲政治外交碩士學位,1934年在該校獲法學博士學位。回國後先後任教於上海持志學院、湖南大學、暨南大學等,講授民商法和羅馬法。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在西南政法學院、華東政法學院、安徽大學和上海法學研究所講學,1980年任安徽大學民法學教授、研究生導師,直至1990年退休,主要著作有《羅馬法原論》(中國目前最權威的羅馬法著作)、《羅馬法提要》等。

主要參考文獻

1.吳晨光:「中國羅馬法泰斗周枏在寂寞中遠去」,載《 南方周末》 2004年4月22日。

2.周枏:《羅馬法原論》(上/下),商務印書館1994年6月出版。

3.周枏:《羅馬法提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11月出版。

生平

1908年5月,周枏在江蘇溧陽歌歧中村呱呱墜地。周父為清末秀才,體弱多病,民國後在本鄉小學任教。周母略識字,敦厚樸實,勤儉持家,為鄉里所稱道。按照當時「士、農、工、商」的社會分工,周父讓4子各專一業,周枏在家排行第三,從商。

周枏小學畢業後,遵從父命考入溧陽縣城裡的「乙科商業學校」。1922年從「乙商」畢業後考入無錫「公益工商中學」商科,———隻身來無錫那年,周枏剛好14歲。進「公益工商中學」初期,周枏學習基礎差,無錫籍的同學都瞧不起他。周枏不服氣,暗下決心刻苦學習,學習成績逐年提高,到畢業時名列全班第一。在三年級時,新來的老師蔡虎臣先生對周枏特別喜愛,常在班上表揚周枏聰慧、好學。

畢業那年,前途成了問題。就職無望,周枏產生了繼續上大學深造的想法。蔡虎臣先生知道後就為周枏做了周到的安排:在幫周枏找了個小學教員職位的同時,又為周枏補習英文和幾何,準備考大學。當時,因周枏大哥已畢業工作,家中經濟狀況也有所改善,周枏便有了升學的可能。

1926年周枏考入中國公學大學部商科。中國公學創辦於1906年,是清末留日學生孫中山先生等一批革命先驅的大力支持和贊助下創辦的,1927年學校改組領導班子,校董事會推舉胡適先生來校擔任校長。

周枏在中國公學大學部學的是銀行會計。入校初期,中國公學大學部實行學分制,讀滿學分即可畢業。

當時正值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期間,周枏在參加政治活動的同時,擠出時間在圖書館或宿舍里學習,儘可能地讀取學分,以爭取早日畢業。在校期間,周枏選修了商法,學習了「時效制度」和「共同海損」規則。———這是周枏第一次接觸到羅馬法的內容,但當時周枏還不知道這是羅馬法中的兩個制度。

很快到了1928年7月,周枏已修完了畢業課程所需的學分,欣喜地認為可以提前拿到畢業證書。但舉行畢業典禮時,竟然沒有發給周枏畢業文憑。為此,周枏專門找校長胡適先生詢問原委。這次學生與校長的對話決定了周枏的一生。

「現在學校已改為學分與學年相結合的制度,除讀滿學分外,學生還需在校3~4年才可畢業。你的學分雖已讀滿,但住校年限不夠,所以不能發給畢業文憑。」胡適校長告訴周枏。

周枏申辯道:「入學時學校執行的是學分制,現在實行的新辦法按理只能對新入學的學生適用;況且,畢業應以學習成績為主,我的各種成績與應屆畢業生相比,毫不遜色,不准畢業,有失公允;加之我父親已去世,家庭經濟困難,懇請學校準許我提前畢業。」

胡校長聽完後便拿起電話和教務長林舒漠教授商談。不久林先生便帶了註冊科科長及成績冊來到校長辦公室。胡校長看到周枏兩年的成績多數是90分以上,少數是八十多分後,面露喜色關心地對周枏說:「我們這樣辦吧!學校留你在校內工作。這樣,你既可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又可利用時間再學一些你感興趣的課程。一年後等住滿了在校年限,再領取畢業文憑。」

周枏謝絕了胡適校長的好意說:「我已找到一個出國留學的機會,盼望能早日畢業後去國外深造。」胡校長聽了周枏的說明後,表示讚許,「那我就給你出個證明吧!在國外證明書的效力並不比文憑差。」周枏欣然接受。胡校長當即親筆為周枏寫了「已修滿本校畢業所需學分,各科成績均甚優良,推因未滿住校年限,不能發給畢業證書」的證明,並加蓋校章和私章後交給了周枏。這不是文憑而勝似文憑的珍貴證件,周枏至今仍珍藏着。

後經田恩霈、江文新等比利時留學歸國教授介紹,周枏多方籌集資金,並求助胡適為留學保證人,歷經坎坷終於來到比利時學習羅馬法。

羅馬法不是一天「學」成的

古羅馬諺語稱:羅馬城不是一天就建成的。對於周枏來說,羅馬法也不是一天就學成的。

1928年8月,周枏從上海搭乘法國郵輪的貨艙,經過三十多天海上的顛簸後,終於在法國馬賽登陸。然後,換乘火車到達目的地比利時的魯汶。

魯汶是個大學城,城市設施主要都是為大學服務的。到比利時的第一年,周枏先在中學住校學習法文。周枏出國前對家人的承諾是三年獲得碩士學位,這意味着語言是首當其衝的大問題。翌年,他進入魯汶大學繼續學商。魯汶大學是歐洲歷史悠久的著名大學之一。

在歐洲的第一年,隨着對西方法治狀況的了解,周枏萌發了「法治救國」的思想,對法律產生了濃厚的興趣,立志回國後從事法學教育。

魯汶大學的法學學制為五年,周枏只有兩年時間,只能學四年即可攻得碩士學位的政治外交專業。因此,周枏在商科聽課兩周後就申請轉系並附上胡適校長的證明書。後經批准,周枏便轉入法學院政治外交專業學習。

經過兩年的刻苦努力,他順利地通過了考試及論文答辯,於1931年7月獲得政治外交學碩士學位。因周枏的學習總成績為優等,經申請得到了庚子賠款設在魯汶大學的獎學金,解決了周枏的經濟問題,使他得以繼續深造,學習法律成為可能。

是年秋,周枏以碩士生的資格順利插入法學院三年級,開始系統地學習羅馬法。當時中國留學生在魯汶大學求學者頗多,攻讀法學博士、碩士的有後來國內的羅馬法專家路式導、陳朝壁、徐直民、徐鑄、宋玉生等。

三年級開設的課程主要有「憲法」和「羅馬法通論」等5門。「羅馬法通論」由比利時羅馬法權威第柏里埃教授講授。

周枏對第柏里埃教授記憶猶新,「第柏里埃精通拉丁文,他對羅馬法的基本原理進行了全面、系統、深入地闡述,尤其對他所專長的u2018債編u2019做了精闢的分析和講解。」從那時起,羅馬法的浩瀚和精深就深深地吸引了周枏,至老而不衰。

魯汶大學法學院的博士考試須經初試和複試兩個階段,一般在學年的終了和新學年的開始分別舉行,以便於申請學位者利用暑假對複試作充分的準備,但也可以申請在學年終了時連續進行,這樣難度當然就很大了。為了測試自己的學習能力,周枏選擇了後者。

為了過好這最後一關,考出好成績,周枏隻身攜帶書籍和筆記本住到市郊的一個小旅館裡,完全與外界隔絕,潛心苦讀。整整一個月後回校應考,以最優等的成績通過初試。當院長宣布時,全場鼓掌祝賀,尤其是中國同學,視他為祖國爭了光!周枏而後的複試成績為優等。周枏終於獲得了法學博士學位,代價是體重減輕了4公斤。

當時周枏還想繼續攻讀羅馬法博士學位。憑他在法學院三年的學習成績———4次考試,3次優等、l次最優等的驕人分數,繼續申請獲得獎學金的可能性很大。但由於當時比利時的中國留學生還沒有獲得碩士和博士學位後再攻讀博士學位的先例,而獎學金的名額是很有限的。

為了避免擠占名額,周枏最後放棄繼續深造的打算。剛好,早已回國在上海持志學院教授羅馬法的路式導學長來信邀周枏回國任教,1934年11月,周枏便踏上了歸國的旅程。

戰亂中的布道者

從1935年開始,周枏開始了教書育人的布道生涯。當時,上海持志學院的法律系設日、夜兩班,周枏講授日班和經濟政策,其學長路式導兼職講授夜班。

當時中國已經有不少羅馬法的教材刊行,比較權威的有黃右昌、陳允、應時、黃俊、丘漢平等人的著作。但是這些教材,或失之過簡,或謬誤較多,或資料不全,因此周枏和路式導商量後,決定由周枏編寫羅馬法講義。

在回憶寫羅馬法講義的過程時,周老曾這樣說道:「我在路寓所一樓客廳里擺了一張大寫字檯,座椅面前放了第柏里埃教授的講義和我的筆記本,左手邊放了吉拉爾的著作,右手邊放了庫克的著作,其他學者的專著也依次按順序放在大桌面上。書中的有關章節夾以書籤,以便隨時查閱。遇到問題則比較各家觀點,取其所長。」當時,講義每寫完一章便交持志學院教務處,經審閱後特准鉛印,然後陸續發給學生供學習。

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周枏一部三十萬字左右的羅馬法講義終於完成,但因抗日戰爭爆發未能出版。

周枏授課有個習慣,就是先印發講義,另撰寫提要,講授中遇到同學提問,均按條文回答,因為周枏有比較重的口音。

當時中央大學法律系主任趙志遠看了周枏撰寫的羅馬法講義和發表的關於羅馬法文章後,對周枏十分賞識,邀請其到他們學校任教,講授羅馬法等課程,周枏欣然應邀。但是後因抗日戰爭範圍擴大,中央大學決定西遷重慶,而周枏的弟弟這時又患傷寒病臥床在家,待弟弟病故辦完喪事後,周枏一人很難單獨赴渝,失去了隨中央大學一同內遷重慶的機會。

此時,周枏的朋友李壽雍(英國留學生)任湖南大學文學院院長,他分别致電溧陽和上海兩處邀周枏去長沙,到湖南大學執教。

於是在1937年秋,周枏到達湖南長沙,在湖南大學政治系講授民法概要、在經濟系講授商法。1938年春,湖南大學遭受日本軍機襲擊。是年夏,湖大不得已由長沙西遷辰溪。辰溪是湘西的一個小縣,偏僻且交通不便,經濟文化都很落後,且仍受日本軍機追蹤轟炸,也很不安全,加之該校當時無法律系,周枏在此呆了兩年後就產生了換個環境的念頭。

正好中央大學法律系主任趙志遠又來函,要周枏履約回中央大學執教,同時雲南大學的宋玉生、廣西大學的徐鑄也向周發出邀請。這時,第三戰區司令顧祝同也在籌建江蘇大學,籌辦者以為桑梓服務為由,邀周枏任教。當時重慶常常受日本軍機轟炸也不安全,周枏便於1938年9月中旬到達武夷山。

由於國民黨內部派系鬥爭,教育部部長陳立夫藉口在戰區前線辦大學不安全,不予批准。但顧祝同以搶救流亡青年學生作為理由,聘了教師,招來了學生,造成了辦校的既成事實。首批只招入兩百多名流亡學生。因學校初辦,當時只有大學一年級,老師的課都很少,每人只上一門。周枏講授的是民法概要,每周三課時,餘下的時間則看書。

武夷山是山區,無日本軍機光顧,師生們的學習、生活條件都較好,大家都希望學院能繼續辦下去。教師們商議決定:辦一個能證明學院實力的刊物。教務長范任指定周枏帶頭。周枏的論文題目是《羅馬法上幾個問題的研究》。在戰時,各學術刊物大多停刊,這一季刊的出版在教育界和學術界引起了極大的關注,顯示了蘇皖政治學院較高的學術水平,抵制了教育部陳立夫等人戰區不准辦大學的言論,為學院的生存和發展注入了活力。

1942年春,日寇進犯浙東,武夷山已非安全之地,學院不得不準備內遷。周枏應邀去了福建長汀的廈門大學。長汀物質生活比較艱苦,學校圖書很少,書店更無專業書籍。周枏便電告徐鑄在桂林選購了一批法律圖書,託運來廈門,其中包括丘漢平先生所著《羅馬法》;陳朝壁先生所著《羅馬法原理》,解決了開課的問題。周枏作為系主任,在長汀講授羅馬法和民法總論。

同年丘漢平先生因公從上海赴重慶,途經長汀,周枏邀請丘先生為法律系學生做了一次演講。秋季,陳朝壁先生應聘來廈門大學任教。這樣,當時中國南方3位主要研究羅馬法的學者先後於廈大相會了。

抗戰勝利後,周枏又回到了上海,在暨南大學和上海法政學院繼續講授羅馬法,同時擔任暨南大學法學院院長。恰好文學家錢鍾書先生也在該校任中文教授,兩人相交甚深。錢鍾書曾以「黿頭渚」(無錫一著名景點)為上聯徵集下聯,周枏笑答「燕尾洲」(江西的風景區),二人相對撫掌大笑。那時候的周枏正值人生中最好的年華,在法學領域縱情馳騁,非常自信樂觀。

流放大西北

隨着解放戰爭的節節勝利,國民黨政權很快土崩瓦解。三次拒絕了國民黨的赴台邀請之後,周枏等一批法學家迎來了新中國的成立。上海解放那年,周枏就與同事結伴北上去新法學研究院學習了。

但周枏此後到十一屆三中全會之間近三十年的經歷,似乎是一個謎。

周枏本人在《我與羅馬法》一文中,對此也是諱莫如深,近三十年的經歷只有簡單的幾句話:「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全國除保留少數政法院校外,法律系一律停辦。我離滬改行,歷經風雨。」這段時間關於周枏的資料匱乏程度出乎筆者的想象,只能儘可能根據手頭的資料復原周枏教授的那三十年:

1950年前後,周枏受到了一段短時間內的重視———在北京舉辦的「新法律研究」學習班上,他曾被任命為學習小組組長。

但好景不長,在那個時候的中國特殊環境裡,英美法系教育受到了巨大衝擊,作為舊法統的一部分的羅馬法教學,在這個時期被取締了。周枏也從一個羅馬法的泰斗變成「舊法人員」,這在那個特殊的年代極有可能帶來滅頂之災。

20世紀50年代中期,由於「身份」問題,周枏受到排擠,被放在最高法院西南分院工作。1958年,周枏帶領家人赴西寧工作。當時,青海師範學院對他承諾將建立法律系,但由於「左傾」思潮,不久後絕大多數高校的法學院停辦。就這樣,周枏被流放在師範學院的圖書館。在西北的那些艱苦日子裡,一家人吃的是青稞,出行要踩着兩寸厚的浮土,氣候乾燥讓他們鼻血流淌。

禍不單行,「文革」前的「四清」運動中,周枏因把一些法文版的書籍放進了圖書館,被扣上了「宣傳資產階級言論」的帽子。紅衛兵來抄家時,周枏冒死把羅馬法的相關講義藏在麻袋裡,上面又堆起了破舊鞋帽,有學者說「沒有這些資料的保存,就沒有此後《羅馬法原論》的問世」。

經歷了一次次批鬥後,周枏被下放「五七幹校」養馬。周枏的家人也深受牽連,他的子女雖然成績優秀,卻被禁止報考外地大學。1965年9月27日,周枏結髮之妻因為生活嚴重不適,病逝於西寧。

周枏忍受着這一切。當時在中國幾乎無人知道,一個法學大師在偏遠一隅空耗着人生本該開花結果的黃金階段,直到進入垂垂暮年。

20世紀70年代後期,周枏的好友錢鍾書被平反、其作品《圍城》開始引起人們關注時,已回上海賦閒的周枏仍因無單位收留而四處「巡遊講學」。

一個機會終於在周枏72歲高齡時姍姍來遲。1980年,安徽大學聘請周枏任教授,在法律系講授民法,他被公認為是安大法學院的奠基人之一。

「原論」羅馬法

1979年後,周枏相繼應邀在西南政法學院、華東政法學院、安徽大學和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講學,在全國率先恢複試講羅馬法,並鉛印提要,後經擴充整理為《羅馬法提要》一書。同時,參加了新中國第一部《法學詞典》和《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的編輯工作,發表了《羅馬<十二表法>譯評》等文章。

1983年,司法部與安徽大學法律系合辦了羅馬法師資進修班,由周枏教授主講羅馬法。一顆火星燃亮一片,當時參加進修班的中南政法學院、吉林大學、西南政法學院等高校的十幾位教師,他們後來都成為各自大學的羅馬法專家。

在講授中,周枏和同學們一起,運用馬克思主義理論,對羅馬法作了比較全面、系統、深入地探討,遇到疑難問題,就查對資料,共同商榷,予以解決。參加過該期羅馬法培訓班龍斯榮、張和光等老師後來都成為羅馬法教研的主力。曾師從周老的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史際春說:「周老對我的最大影響,就是給了我u2018地球村u2019的眼光,使得u2018立足中國、放眼世界u2019已融入我的世界觀,化為我的任何一項、任何一次學問行為的精氣神。」

周枏知道時間對於他已經不多了,他拼盡老命,為這個並不曾厚待他的世間留下他的專長。他對工作的執著令人驚嘆,在進修班講課時,他因病沒法行走,就讓學生抬他去上課。他的關愛滲透到每個學生的心裡,雖然生活拮据,卻從不收取學生的一分錢饋贈。周枏淡泊名利,在這段時間從沒擔任過任何社會職務。

在羅馬法培訓班結束時,同學們倡議將周枏講課的錄音和筆記分工整理出書,期能拋磚引玉。1987年,安徽大學將該稿報經審批,列入中國國家教委1988-1992年度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劃項目,定名為《羅馬法原論》。該書作為周枏一生學術的結晶,於1994年6月由商務印書館出版;1996年4月第2次印刷;2001年2月第3次印刷。

1994年,在北京召開的「羅馬法·中國法·中國民法的法典化」的國際研討會上,《羅馬法原論》被贈送給各國羅馬法專家進行交流,得到了專家們的好評。陳森編審撰寫《周著<羅馬法原論>評介》,朱學山教授撰寫《<羅馬法原論>給我們的啟迪》等文都對《羅馬法原論》給予肯定。

史際春在接受採訪時認為:「《羅馬法原論》已為商務印書館認可,無庸贅言,我的基本評價是,該書是中國迄今最準確、最具原創性的一本羅馬法著作。」

退休後,周枏仍以八九十歲的高齡,撰寫了《<十二表法>中「私犯」規定的研究》等文;還參加了《民商法詞典》、《法學大辭典·羅馬法分科》、《英漢法律詞典》等的編纂工作。

羅馬法的復興與周枏的沉寂

德國學者迪奧多·蒙森曾說過,「只要法理學忽視國家與人民,歷史與語言又忽視法律,它們想要敲開羅馬的大門就屬於徒勞」。

就像了解古代東方文明繞不開兩河流域和古代中國一樣,了解古代西方也不可能繞開古代希臘和羅馬的文明。而古羅馬的文明之所以能彪炳於人類社會的發展史,之所以能被後世崇奉,博大精深的羅馬法無疑是其重要的原因,在羅馬法律傳統基礎上形成的大陸法系,差不多已經分布全世界。

就中國法律而言,雖然發展數千年自成一統,但晚清以來也逐步地受到西方法律思想與法律制度的影響,清末法律編纂的過程無疑就是傳統的中國法律追隨大陸法系法律傳統的過程,羅馬法的影響自不待言。

在這樣的歷史大背景下,羅馬法在中國的傳承和啟蒙就顯得尤為迫切和必要;正是在這樣的歷史進程中,周枏的《羅馬法原論》以及其孜孜不倦的啟蒙工作也顯得彌足珍貴;也正是因為如此,周枏在學術上的得意與生活中的清貧才表現出了極大的反差。

如此一位法學大家,長年就居住在上海南昌路一棟破舊的兩層小樓房。樓道陰暗,木質樓板年久失修,走上去吱吱作響,牆角到處是蜘蛛網。周枏就住在二樓一間十幾平方米的房子內。一台黑白電視,一個單開門冰箱,就是周枏的全部值錢家當。後來周枏先生又搬回了安徽女兒家,由於行動不便已坐上輪椅,而上海居所終年不見陽光,到女兒家也只是實現了在戶內曬曬太陽的願望。

然而對於生活條件的窘迫周枏卻從未放在心上,在他的《我與羅馬法》一書中,全面地介紹了自己九十多年的人生經歷尤其是學術之路,但對自己經歷的苦難與不公以及生活境遇的困窘幾乎隻字未提。他的學生史際春說,「周老的最大特點,也是他們這代人的某種共同特點,就是基礎深、功底厚,學貫中西,但不浮躁、不張揚,甘願踏實做事,往往因為查實一個概念、一件事,可以查閱幾十本書,在書齋里泡上幾天甚至幾個星期。」

1997年,時屆89歲的周枏開始參與《英美法詞典》的校訂。沒有報酬、不問署名,在此後的五年裡,周枏一直為詞典無償工作。「他的手已經顫抖,無法寫字,便讓第二任妻子黃友瑜把註解記錄下來。」當事者回憶說。

如今周老走了,在2004年4月15日,一個陽光斜斜地打進窗框的午後。按照周枏生前的囑託,他的遺體將捐獻給紅十字會,他的藏書將捐獻給安大等四所高校。還有幾天,就是他九十七歲的生日了。 [1]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