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国家税务局
周至县国家税务局是一个国家政府部门,成立于1994年9月,内设6个行政科室,1个直属机构,1 个事业单位,下辖1个税务分局和3 个税务所。全局现有干部职工93人,负责周至县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征收管理主要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储蓄利息税、车辆购置税等,全县现有纳税人2600余户。
目录
机构概况
自成立以来,周至县国税局在西安市国税局及周至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工作宗旨,紧密围绕“建设一流队伍,提供一流服务,实现一流管理,争创一流业绩”的目标,大力弘扬“加快发展、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发愤图强”的周至国税精神,按照“依法治税、以德治队、以规治局”的工作方针,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能力素质建设、工作标准化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各项工作成绩显着。在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精神文明建设[1]取得了丰硕成果, 全系统实现文明单位满堂红,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验收;被西安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卫工作”先进单位;被周至县人大授予“人民满意单位”;局总支连续多年被评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局机关档案室顺利通过省AAA级达标验收; 多次被西安市国税局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县局办税服务厅先后被评为省、市级和国家级“巾帼文明岗”;纳税人满意度逐年提升,行风评议连续五年名列前茅,并被评为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
立足新的发展机遇,周至县国家税务局将切实履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光荣职责,完善和落实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单位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单位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单位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2]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文献
- ↑ 精神文明建设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搜狐,2022-05-14
- ↑ 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 ,搜狐,202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