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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龍縣遠在上古三代為肅慎地;漢晉時期屬挹婁地;北魏屬勿吉地;隋代為靺鞨地;唐入渤海;明代屬賡金河衛轄境。[1]

目錄

歷史

清初此地劃為封禁地區,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揮着協領設置後,今和龍縣所轄地域隸屬於琿春協領管轄。光緒十年(1884年)五月為辦理吉林朝鮮通商事宜,於和龍峪地方設通商局。和龍峪一名始見於此。當時開和龍峪、西步江為中朝互市地。

光緒十一年(1885年)設置越墾局,光緒二十年(1894年),改設撫墾局,主要管理圖們江北越墾地,初由琿春協領兼轄,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十月延吉廳設置後,由延吉廳管轄,同年於和龍峪設分防經歷一員,主管民政事務。

宣統二年(1910年),和龍分防經歷升置為縣,始稱和龍縣,縣治所在和龍峪(現為龍井縣智新鄉駐地)。

民國三年(1914年)六月,國民政府重更道制,將吉林省劃分為四道,和龍縣劃屬吉林延吉道管轄。

民國十八年(1929年)。東北政務委員會成立,廢道制,縣歸省直轄,本縣直隸吉林省為三等縣。

偽滿洲國成立之初仍承舊制,康德元年(1934年)偽滿洲國改行帝制,實行地方行政機構改革,成立間島省公署,和龍縣由吉林省劃歸間島省管轄。

康德七年(1940年)七月,縣公署由大拉子移駐王道溝。

1945年東北光復,同年9月成立和龍縣臨時政府,1946年1月成立和龍縣政府,1949年9月成立和龍縣人民政府,1953年9月3日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成立後,和龍縣直接歸屬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管轄。

1993年7月5日改和龍縣為和龍市(縣級)。仍屬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管轄。[2]

縣名由來

和龍之名,取於土名和龍峪。和龍峪系滿語"山谷"之意。因此地位於群山環繞,山嶽合攏的山間谷地、故名和龍峪。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