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梅分韵得蕊字
咏梅分韵得蕊字 |
作品名称:咏梅分韵得蕊字 创作年代:南宋 文学体裁:诗 词 作者:陈傅良 |
咏梅分韵得蕊字是南宋著名学者、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陈傅良的作品。
陈傅良(1137—1203),字君举,号止斋,学者称止斋先生,浙江温州瑞安湗村(今署瑞安市塘下镇罗凤街道)人,南宋著名学者、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乾道八年(1172)进士,官至宝谟阁待制、中书舍人兼集英殿修撰,为南宋一代名臣。[1]
以文擅当世,师事郑伯熊、薛季宣,与张栻、吕祖谦友善。孝宗乾道八年进士。累官通判福州累官至吏部员外郎。轮对极言以爱惜民力为本。光宗绍熙四年以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宁宗即位,召为中书舍人兼侍读,直学士院,同实录院修撰。终宝谟阁待制。卒谥文节。为学自三代、秦汉以下靡不研究。有《诗解诂》、《周礼说》、《春秋后传》、《建隆编》、《止斋集》等。[2]
目录
正文
作者生平
陈傅良生于宋高宗绍兴七年(1137),其先自闽徙温州瑞安县帆游乡湗村里,至公八世矣。曾祖靖,祖邦,父亲陈彬为塾师。九岁时父母双亡,兄弟姐妹靠祖母抚养成人,家境贫寒。26岁便在温州茶院寺等地教书,教学方法极好,前来学习的人很多,他不拘泥于旧说,常有自己独立见解。叶适曾记述他教书的情况说:“公未三十,心思挺出,陈编宿说,披剥溃败,奇意芽甲,新语懋长。士苏醒起立,骇未曾有,皆相号召,雷动从之。虽縻他师,亦借名陈氏,由是其文擅于当世。”
乾道五年(1169),随薛季宣于江苏常州就读,乾道八年(1172),登进士,授迪功郎、泰州州学教授,但未赴任,继续在家乡教书。淳熙三年(1176),参知政事(副宰相)龚茂良推荐他任太学录。淳熙六年(1179),龚茂良罢政,傅良请求外调,任福州通判,他为官公正不阿,得到福州知州兼福建安抚使梁克家的信任,编纂《淳熙三山志》。当地有个富户之女犯法,他按法秉公审理,为豪强们所忌恨,他们私下勾结,诬告傅良专权,因而被罢官,主管崇道观(闲职)。他便回家领半俸,继续教书。
淳熙十一年(1184),被任命为湖南桂阳军知军(与知府知州同级的地方官),候职期间在仙岩创办书院,直至淳熙十四年(1187)才到职。任期内,在当地推广瑞安一带的先进龙骨水车,施人粪肥、牛耕等农业技术,使农业生产力有较大的提高,农民生活相应得到改善。由于他政绩卓著,升任湖南提举茶盐公事,迁转运判官。任上,他奏减衡、永、道三州的贡银、赋粟,增益常平仓以备歉收之年用以赈济,恢复了被官府没收的两千家异性继嗣户的家产。
绍熙元年(1190)改任浙西提刑,第二年回京向朝廷奏事,留京任吏部员外郎,曾上书论内廷岁供额比熙宁间增加十数倍,地方都统司还要以御前军马的名目加收钱粮,百姓困极,要求朝廷切实施行“宽民力”的做法。他的奏疏得到宋光宗的嘉许与采纳,升任秘书少监、实录院检讨官、嘉王府选读。绍熙四年(1193),升任代理中书舍人,负责替皇帝草拟诏书,但他仍旧保持廉明正直,不怕得罪权贵的操守和作风。当时有个叫陈源的太监,在宫中专横跋扈,而皇帝却要升他为内侍押班,傅良二次拒绝书写升迁陈源的任命诏书。江西吉州农民鄢大为被判为“持械强盗”,定为死罪,由他写诏书下达执行,可是他读了犯人的案卷后,知是持扁担盗窃,不是持刀、枪等武器偷盗,认为是错判,请求重新审判,终于使此人免去死罪。
绍熙四、五年间,太上皇宋孝宗与宋光宗、李皇后之间矛盾加深。太上皇孝宗病重,光宗皇帝不去省视太上皇。傅良上疏加以劝谏,光宗有所启悟,准备率百官去重华宫向太上皇问安,却当场受皇后李氏的挟制所阻止,引起朝廷百官不满。傅良带头上去拉住光宗,恳求去重华宫,受到李后申斥,傅良当庭痛哭,便愤而上疏辞官回乡。
绍熙五年(1194)六月,太上皇病故,光宗竟以生病为托词,不执丧仪。当年七月,终于引发权臣赵汝愚等发动宫廷政变,废光宗,立赵扩为宁宗皇帝。陈傅良又被召回再任中书舍人兼侍讲,兼直学士院同实录院修撰。这年冬,赵汝愚与韩侂胄争权而失势,因政权时赵汝愚曾引朱熹“道学”集团以自助,侂胄得势后就进行报复,打算斥逐朱熹。陈傅良出于公心,对皇帝说:“朱熹是三朝故老、罢官内批下来,满朝大臣都会失色,臣不敢草诏书。”这事使傅良以“依托朱熹”的罪名受到参劾,又被罢官。从此,他一心韬晦、闭门静居,称自己的居室为“止斋”。而韩侂胄进而发动“庆元党禁”,指控朱熹的道学为“伪学”,把陈傅良、叶适、蔡幼学等59人列入“伪学”名单。
庆元二年(1196),傅良再受参劾,罢宫观,到嘉泰二年(1202)才得以复官。不久,朝廷再任命傅良为泉州知州,因年老请求辞职,改授集英殿修撰、宝谟阁待制。同年冬,卒于家中,赐谥“文节”。[4]
参考资料
- ↑ 厉害了,浙江第一所县学、府学皆在温州!市委书记带我们重温温州1700多年办学史 搜狐网 2017-12-01
- ↑ 陈傅良 历史人物词典网
- ↑ 陈傅良的诗词全集 咏梅分韵得蕊字 古诗词鉴赏网
- ↑ 陈傅良 古诗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