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豐阿
哈豐阿(1908年3月16日—1970年11月29日),又名滕續文,蒙古族。科爾沁左翼中旗腰林毛都蘇木瓜毛都嘎查人。
哈豐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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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08年3月16日 |
國籍 | 中國 |
知名作品 | 《內蒙古人民解放宣言》、《青旗歌》 |
1946年1月,任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秘書長。4月,參加在承德召開的內蒙古自治運動統一會議,當選為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常委,任聯合會宣傳部長、東蒙總分會主任,同時加入中國共產黨。會後歷任中共興安省工委委員,興安省政府委員,內蒙古人民自衛軍興安省軍區政委(東北民主聯軍遼吉軍區副政委),內蒙古自治政府副主席,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委員;東北行政委員會委員及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等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兼教育廳廳長,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委員,自治區科學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內蒙古中蘇友好協會會長,中國人民保衛世界和平委員會內蒙古分會主席等職。是第四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會委員。[1]
1970年11月29日哈豐阿在其所關押地呼和浩特去世,終年63歲。 文革結束後,1979年4月17日中國共產黨為他舉辦了追悼大會以示平反昭雪。
目錄
人物生平
童年
1908年3月16日出生於科爾沁左翼中旗腰林毛都蘇木瓜毛都嘎查。 父親仁欽寧布(漢名滕海山),曾是內蒙古自治軍第二軍旅長。 少年時,哈豐阿給和碩梅林肖興嘎的筆貼式當徒弟學習文化知識。16歲,他開始在旗札薩克公署當見習文書。
早年生涯
1929年就讀於瀋陽東北蒙旗師範學校。1932年加入內蒙古人民革命黨,在偽政權開展地下工作。先後在偽滿興安西省、興安局、偽滿國務院總務廳、興安總省公署、偽滿駐日使館任秘書、參事官、理事官等職。 「九一八」事變時,哈豐阿正在奉天,對中華民族的危亡十分擔憂。蒙奸甘珠爾扎布在日軍的操縱下,組建「內蒙古獨立軍」(後改稱「內蒙古自治軍」),哈豐阿參加獨立軍後,任第三軍秘書長。 1932年4月。從莫斯科東方大學回來的朋斯克、特木爾巴根發展哈豐阿為內蒙古人民革命黨黨員。就在這一年,寫下了著名的《青旗歌》。 1945年8月18日,日本投降後,哈豐阿等人在王爺廟發表了《內蒙古人民解放宣言》,組織「內蒙古人民解放委員會」,恢復內蒙古人民革命黨活動,建立東蒙黨部,任秘書長。 1946年1月,任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秘書長。4月,參加在承德召開的內蒙古自治運動統一會議,當選為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常委,任聯合會宣傳部長、東蒙總分會主任,同時加入中國共產黨。會後歷任中共興安省工委委員,興安省政府委員,內蒙古人民自衛軍興安省軍區政委(東北民主聯軍遼吉軍區副政委),內蒙古自治政府副主席,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委員;東北行政委員會委員及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等職。
建國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兼教育廳廳長,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委員,自治區科學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內蒙古中蘇友好協會會長,中國人民保衛世界和平委員會內蒙古分會主席等職。是第四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會委員。
遭遇及平反
文革動亂期間,烏蘭夫等共產黨正統派被收押,當年內人黨運動這段歷史又被翻了出來,成為哈豐阿的一大「罪狀」,除了哈豐阿本人以外,在內蒙古,「內人黨」這一莫須有的罪名強加到成千上萬的無辜的蒙古人頭上,許多人被活活折磨致死、致殘,這是蒙古族歷史上所遭受的前所未有的大迫害。 在「挖肅(內人黨)」期間,1970年11月29日哈豐阿在其所關押地呼和浩特去世,終年63歲。 文革結束後,1979年4月17日中國共產黨為他舉辦了追悼大會以示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