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郡
臺中州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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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郡(いんりんぐん)為台灣日治時期的行政區劃。該郡隸屬臺中州。[1]
員林郡役所設於員林街。員林郡管轄員林街、溪湖街、田中街、大村庄、埔鹽庄、坡心庄、永靖庄、社頭庄、二水庄。轄域即今彰化縣員林市、溪湖鎮、田中鎮、大村鄉、埔鹽鄉、埔心鄉、永靖鄉、社頭鄉、二水鄉等地。
目录
後續發展
1945年3月重慶國民政府通過之台灣接管計劃綱要地方政制中,將員林郡改制為員林縣為該地方政制的30個縣之一。1945年10月,因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認為該政制不符實際,因此「台灣接管計劃地方政制」並未實施,僅將台中州改稱台中縣,員林郡改稱員林區,所屬街、庄改稱鎮、鄉。1950年,因國共內戰失利而遷台的中華民國廢止此計畫,員林縣之行政區劃亦被廢止。將員林、彰化、北斗三區與省轄彰化市合併為現今彰化縣。
參考文獻
- ↑ 臺中州廳(暫停開放),taich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