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物业管理协会
商丘市物业管理协会是由商丘市(县/区)内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行业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经商丘市民政局批准并注册登记,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由在商丘市、县/区内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共同组成一个专业性、科学性的物业管理学习交流平台。主要致力于物业管理专业知识的研究、推动和发展,引领学术方向,引导物业管理企业及从业人员,不断提高行业物业管理水平,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
商丘市物业管理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拟定本行业规范、自律准则和管理标准;
(二)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商丘市物业管理企业的基本情况,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诉求;
(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创办报刊和网站,开展物业管理行业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
(四)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
(五) 开展行业协会宗旨允许的活动和政府主管部门授权委托的其他工作。
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记管理部门商丘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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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一届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11月8日上午,商丘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一届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公益讲堂举行。会议增补了一批优秀理事和副秘书长单位,并对2019-2020年度涌现出来的市级物业诚信服务优秀办事处、先进企业、“最美物业人”等进行了表彰。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张志勇,商丘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清军,商丘市民政局社团科科长王根源,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科长黄福金,以及商丘市物业管理协会的会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上,商丘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邹航说,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治疗一线在医院,防控一线在物业”。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把物业人的心紧紧地拴在了一起。商丘市物业管理协会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发挥互帮互助的精神,紧急为各会员单位筹集消毒液、酒精、口罩、测温枪等防疫物资,解决了大家的燃眉之急,为疫情防控工作[2]提供了坚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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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普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搜狐,2021-11-26
- ↑ 【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工作怎么做?总书记强调这三点 ,搜狐,2022-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