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呀河城址
嘎呀河城址 |
本名 嘎呀河城址 编 号 7-0117-1-117 所处时代 辽、金 保护级别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批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嘎呀河城址位于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是辽代至金代的古城遗址。[1]
目录
简介
20世纪40年代发现,城墙为夯土构筑,夯层厚9至12厘米,东墙长412米,现高2.7米,南墙长358米,现高3米,西墙长约410米,现高4.3米,北墙长约360米,现高3.7米,出土铁剑、铁镞、陶片、瓷片、铁锅和铜钱等文物。 2013年5月,嘎呀河城址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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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址自20世纪40年代发现以来,20世纪80年代初,通过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吉林市普查队对城址进行了数次调查和著录,大致确认城址的时代为辽、金时期。2009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对城址进行了复查。
城址平面近方形,方向北偏西30度。城墙大部保存尚好,局部受损残缺。城墙为夯土构筑,夯层厚9—12厘米,四面城墙皆有马面。东墙长约412米,已辟为乡道,现高2.7米,现有马面3个;南墙长约358米,现高3米,现有马面2个;西墙长约410米,现高4.3米,现有马面3个;北墙长约360米,现高3.7米,有现马面2个。马面均长约5米,顶部宽约3米,外凸于城墙1米许,高于城墙顶部0.5~1米。城垣四角构筑有角楼,现高出于墙顶1.5米左右。南墙正中现存一门址,门道现宽约13米。城址四面城墙之外,现今地表的个别部位隐约可见护城河痕迹。
城内已辟为水田,现今地表已少见遗迹、遗物。早年城内曾出土过铁剑、铁镞等武器,还采集有陶片、瓷片、铁锅和铜钱等。解放后,嘎呀河村村民曾在城址旁边的耕地中拾得一方“中书门下之印”。印面近正方形,长7.5厘米,宽7厘米,厚1.45厘米。系汉字朱文九叠篆书,黄铜鎏金质地,方坛板状纽,在纽顶刻一“上”字,以标识倒正,显系实用官印。《宋史》载,北宋诸王及中书门下印方二寸一分,铜质鎏金,盛行九叠篆印文,笔划折迭繁复,这方印恰与之相合,可能为北宋所铸。这方重要官印的发现,对于研究宋代中书、门下省的印章制度和金代与北宋的关系,是宝贵的实物资料。
遗址意义
嘎呀河城址,是研究辽、金两代城池建筑的实物资料,是金代女真人谋克村寨的例证之一,城址附近出土的“中书门下之印”,对考证该城在金代的历史地位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