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同盟
名词解释
英、俄、奥、普4国为保证 1815年巴黎条约的实施而缔结的同盟。第7次反法同盟打败拿破仑一世军队后,同盟国同战败的法国于1815年11月20日签订《巴黎和约》,与此同时,又签订了四国同盟条约。条约主要内容是①拥护1815年《巴黎条约》;②如任何一方受法国攻击,盟国各出兵6万相助;③定期举行会议,协商各国的共同利益和维持欧洲和平的方法。条约的有效期为20年。四国同盟与神圣同盟相配合,目的在于防止法国再起,反对新的革命运动。法国遵守1815年《巴黎条约》规定,按期偿付赔款。1818年,盟国同意撤出在法国的驻军,法国也加入同盟,并于11月15日发表共同宣言,声明5强维持欧洲和平,即按欧洲各大国统治者的利益和目的,处理欧洲事务。随着欧洲革命运动蓬勃发展,四国同盟内部矛盾重重,在许多问题上已不能一致行动。
参考文献
- ↑ 汉字与中华文化,搜狐,2017-06-14
- ↑ 探究世界上唯一没有间断的古老文字系统:汉文字,搜狐,2017-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