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倫莊靜公主
額駙
瑪尼巴達喇,嘉慶四年(1799)襲封土默特貝子,歷任前鋒統領,蒙古都統,道光五年(1825)授御前大臣,道光八年(1828)加郡王銜,道光十一年(1831)封貝勒,道光十二年(1832)十一月初九卒。
陵地
莊靜固倫公主與姐莊敬和碩公主同葬於王佐村園(今公主墳)寢。寶頂位於北京海淀區復興門外公主墳西側。因清朝的祖制,公主下嫁,死後不得入皇陵,也不能進公婆墓地,必須另建墳瑩,故北京郊區有很多公主墳,有的地方現仍叫公主墳。因和碩公主和固倫公主是同年而亡,僅隔二個月,所以埋葬在一處。公主墳的墓地原有圍牆、儀門、享殿等地面建築,四周及裡面廣植古松、古柏和國槐、銀杏等樹木,顯得古色古香。地宮均為磚石結構,非常堅固。雙墓均為夫妻合葬墓,陪葬品有兵器、蒙古刀及珠寶、絲綢等物。[1]
歷史背景
清太宗皇太極繼位後,於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兒開始稱為"公主",並規定皇后(即中宮)所生之女稱"固倫公主","固倫"滿語意為天下、國家、尊貴、高雅;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養女,稱"和碩公主","和碩",滿語,意為一方,兩種封號強調了嫡庶之別,但偶爾也有例外。公主不能稱為格格,格格是皇家貴族小姐婚前的統稱,順治17年始把格格分為五等:親王之女稱為和碩格格;世子及郡王之女稱為多羅格格;多羅貝勒之女亦稱為多羅格格;貝子之女稱為固山格格;鎮國公、輔國公之女稱為格格。公以下之女稱為宗女。若為側室所生,均依次降二等。"格格"遂專指王公貴胄之女的專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