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二)履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区、县(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三)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制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2]。
(四)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协助开展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审核,承担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按照出资人职责,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依法对区、县(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研究全市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1、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2、强化出资人监督职责,坚持以出资人管理与监督有机统一,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3、实施分类监管,针对竞争类、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不同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研究制定差异化的监管目标、监管重点和监管措施,因企施策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4、全面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责定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视频
固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固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固原市人民政府,2019-10-19
- ↑ 国资委:加强资本布局整体调控,进一步发挥国有资本功能作用 ,搜狐,201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