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原州區農業農村局
固原市原州區農業農村局,根據自治區機構編制管理有關規定和區委辦、政府辦《關於印發<固原市原州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原黨發〔2019〕8號)和《關於印<固原市原州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意見>的通知》(原黨發〔2019〕9號)文件,制定本規定。
固原市原州區農業農村局(以下簡稱農業農村局)是原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為正科級。
固原市原州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委農辦)設在農業農村局,接受區委農業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承擔區委農業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自治區、固原市黨委和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固原市原州區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固原市和原州區關於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目錄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制定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等政策措施。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民承包地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及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工作。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蜂產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和漁政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單位)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2]、農業生物產業發展。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負責農藥生產、經營者進行質量監督管理。組織獸醫獸藥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防控工作。開展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區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撲滅疫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編制農業融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負責農業產業人才培養、引進、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業和農村人才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綜合協調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農業對外合作交流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省內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等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農藥、農村沼氣、農業機械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十五)完成區委和政府及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視頻
固原市原州區農業農村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原州區人民政府機構職能,原州區人民政府
- ↑ 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模式探索 ,搜狐, 2019-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