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固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9〕20号)和《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固党办〔2019〕7号),制定本规定。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固原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挂固原市知识产权局牌子[1]。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指导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
(二)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按照职责设置,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辖区违法案件、重大违法案件和跨县(区)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和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和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工作。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推进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抽检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2]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报告制度。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及技术规范,强化精、麻、毒、放等特殊管理药品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理计量和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计量强制检定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落实国家标准化政策措施,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标准化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
(十一)负责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二)负责监督认证认可综合协调工作。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规划、政策和制度。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和处理知识产权争议、维权援助、纠纷调处。
(十四)完成市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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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北京联合机械工业商会, 2019-11-05
- ↑ 【权威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 ,搜狐,2018-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