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安全保衛
沿革
1927年,中國共產黨中央特別行動科(中央特科)成立,作為中國共產黨的政治保衛機關,負責情報收集、要員保衛等工作。1931年11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範圍內仿照蘇聯國家政治保衛局的模式創建國家政治保衛局[1],專業從事黨與軍隊方面的肅反保衛工作。1935年,中央特科機關被國民黨破壞,其後撤銷。1939年,中共中央決定,撤銷政治保衛局,成立中共中央社會部,李克農及康生等為其主要負責首長。1949年,情報工作改由中央軍委總情報部與公安部分工實施,公安部負責實施偵察敵對國家特務、國民黨特務的政治保衛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各級公安機關首要的工作任務是政治保衛。
1949年4月9日,中央軍委公安部改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全國公安機關分別設置敵特偵察、國特偵察警種,公安部設公安部敵特偵察局(一局)、公安部國特偵察局(二局)。
全國大剿匪與鎮壓反革命運動結束後,公安機關首要工作任務由政治保衛轉為社會治安管理。1957年3月18日,經國務院批准,公安部調整部分組織機構.敵特偵察與國特偵察合併為政治保衛警種(簡稱政保),公安部設公安部政治保衛局(一局)。1958年6月23日至8月16日,公安部召開第九次公安會議,確定了政治偵察工作的方針是「長期打算,內線偵察,依靠群眾,適時破案」。1962年10月19日至11月15日,公安部召開第十二次公安會議,根據當時隱蔽戰線上出現的新形勢,決定開展對蘇聯間諜機關的偵察工作;各級公安機關,建立了對蘇聯間諜機關的偵察組織。如黑龍江省各級公安機關都成立了「反修科」。
1966年,中央文化革命小組提出「砸爛公檢法」口號,全國公安機關受到衝擊。1969年1月19日,全國公安機關取消專業警種制,公安部設公安部偵破辦公室,統一管理各類刑事案件偵破工作。
1970年7月3日,公安部革命委員會復設政保組,負責偵察、保衛工作。1983年,原公安機關政治保衛警種拆分撤銷,反間諜偵察工作移交給國家安全機關,國務院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未劃出的原公安機關政治保衛警種改稱對反革命偵察警種,公安部下設公安部對反革命偵察局(一局)。
1989年3月5日,公安部發出《關於印發公安部「三定」方案的通知》[2],對反革命偵察重新改稱政治保衛,公安部下設公安部政治保衛局(一局)。
1990年代,地方國家安全機關陸續組建,如安徽省國家安全廳、江西省國家安全廳等,地方公安機關政治保衛部門被拆分。1998年,公安部召開第一次國內安全保衛會議,決定政治保衛更名為國內安全保衛。部分公安院校亦設置了國內安全保衛學課程,乃至國內安全保衛專業供考生選擇。
視頻
國內安全保衛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淺談公安工作的傳統和現實意義,中國警察網,2011-08-24
- ↑ 公安部內設機構改革一覽 ,搜狐,2018-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