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债
国家公债 |
国家公债亦称公债。国家各级政府运用信用手段筹集财政资金所担负的一种债务。公债的基本特征是:(1)公债是作为国家各级政府的债务而存在的。政府完全以法人身份承担债务负担,体现了政府与公债投资者之间的债务和债权关系。(2)公债是国家信用的表现。以信用为基础,凭借国家信用,按照一般信用原则建立起来的信用关系。(3)公债是财政分配的一种形式。它体现了国家财政参与货币流通和国民收入再分配所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4)公债政策是国家财政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收入分配、社会总供求和国民经济运行都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5)公债的认购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爱国意义,因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债的发行具有强制性。(6)由于公债收入最终需要还清本息,并且主要是依靠以后年份增加税收来偿还,这相当于税收后移,因此,国际上一般不把公债列入正常的财政收入,而作为财政赤字的弥补。
目录
简介
公债,产生于古代西方社会,早在公元前4世纪奴隶社会就有了萌芽。作为公债的完备形态是以国家预算的产生为前提条件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公债强有力的经济基础。马克思指出:“公共信用制度,即国债制度,在中世纪的热那亚和威尼斯就已产生,到工场手工业时期流行于整个欧洲。殖民制度以及它的海外贸易和商业战争是公共信用制度的温床。”(《资本论》第1卷,第822页)。公债一经产生,对资产阶级极为有利,成为资本原始积累的有力手段。19世纪,随着民主立宪政治制度在西方先进国家逐渐完善、国家信用的建立以及经济的发展,财政制度的健全,现代意义上的公债制度最终确立起来。由此可见,公债的存在必须具备三方面的条件:第一,经济条件,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资本有相当程度的集中,且存在大量闲置资金。通货信用稳定,从而国家信用稳定,并且具有较完备的证券市场。第二,社会和政治条件。要求国家有安定的政治局面和完善的行政组织,以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和公债收入的合理使用。第三,财政条件。要求有完整的财政预算制度,以保证合理科学的公债分行规模和公债结构,使公债发行对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评价
由于现代公债的形式极为复杂,存在着多种性质和不同用途的各种公债,产生了现代公债种类的多样化与复杂化,如按发行地域分类,可将公债分为国内公债和国外公债;按发行主体分类,可分为中央政府公债和地方政府公债;按发行主体分类,可分为中央政府公债和地方政府公债;按公债的发行对象和用途分类,可分为货币公债,实物公债和折实公债以及生产性公债和非生产性公债,一般公债和专项公债等;按公债的偿还期可分为长期公债,中期公债、短期公债和永久公债三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