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基建物業管理中心
職能任務
1.負責國家發展改革委基建工程項目的歸口管理,根據中心職能和有關單位的委託負責基本建設工作;
2.負責及時掌握基建工程項目管理有關政策規定,撰寫基建工程項目相關內部管理制度;
3.負責提出基建工程項目立項申請,履行相關審批手續;
4.負責組織實施基建工程項目,管理基建工程項目工程預算、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及施工安全;
5.協調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工作;
6.組織基建工程項目驗收、審核項目驗收報告等;
7.負責基建工程項目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
8.負責同建設主管部門對接,辦理建設項目規劃及施工許可證、審批、報備等相關手續;
9.其他與基建工程項目管理相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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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基建物業管理中心黨委召開第十九次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傳達學習了中共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下發的相關文件。黨委辦公室、法務審計處兩位青年同志作交流發言,分享學習體會。 大家一致表示,要按照委黨組的要求,在實際工作中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落實好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同時,要持續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2],認真領悟黨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論斷、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實增強奮進新時代新征程的堅強決心。
參考文獻
- ↑ 什麼是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包括哪些內容,搜狐,2021-12-31
- ↑ 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 ,搜狐,202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