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 ),官方简称市场监管总局,亦简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监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的正部级直属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1]。
目录
沿革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时,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3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成立。2018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白底黑字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牌子挂在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楼门口[2]。
视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附全文) ,搜狐,2018-08-10
- ↑ 刚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揭牌! ,搜狐,2018-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