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清单目录
在72项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中,已经纳入政府采购清单目录的有21项,分别为:
1、轻型汽车
2、复印机
5、水性涂料
6、人造木质板材
7、木地板
8、家具
9、彩色电视机
10、轻质墙体板材
11、塑料门窗
12、白乳胶
13、建筑用塑料管材
14、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
15、建筑陶瓷
16、卫生陶瓷
17、太阳能集热器
18、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19、水嘴
20、复印纸
21、再生鼓粉盒
以上产品,将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极大地体现环境友好型产品的优质特性,成为引导行业先进技术理念的排头兵,为政府和群众提供更良好的服务。
1993年,中国开始开展环境标志计划(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生态标签运动),经过十五年的摸索成长,中国已由最初的7项环境标志技术要求发展到今天的七十余项环境标准(截至到2009年9月),标准种类涵盖了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最多接触的各类产品和工程服务,作为环境标志的技术内核的产品技术要求也于2009年正式更名为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同时,从2008年开始,中国政府正式将环境标志与政府采购全面结合,财政部和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文明确了今后政府采购的产品必须优先采购获得中国环境标志的产品[2],标志着中国的绿色采购机制正式实施。
这一段历史,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艰辛与喜悦过程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笔,是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不遗余力地为创造和谐社会所作的努力的真实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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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之十环认证,搜狐,2018-05-28
- ↑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8-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