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英語: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 PRC,縮寫為CNIPA),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的國家局,主管專利、商標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
國家知識產權局主要負責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的註冊登記和行政裁決,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等工作[1]。
目錄
沿革
1978年3月,中共中央主席、國務院總理華國鋒指示,「國家科委要把專利工作統一管起來」。明確中國即將開展的專利工作,歸口國家科委管理,具體由國家科委成果局承辦,局長宋永林是剛剛從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調到中國駐日本大使館的科技參贊,由國家科委副主任武衡分管。
1980年1月14日,國務院「國發〔1980〕10號」文批轉國家科委《關於我國建立專利制度的請示報告》。根據批示,同日,國家科委組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國家科委副主任武衡兼任局長。中國專利局由國家科委代管。1980年5月,中國專利局搬到王府井和平賓館開始獨立辦公,國家科委外事局副局長黃坤益出任專利局第二任局長兼分黨組書記(1982年5月-1987年9月)。1984年3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1994年3月14日,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國務院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1993〕2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改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經國務院授權,繼續承擔全國專利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
1998年,因應國務院機構改革,調整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中國專利局改為國家知識產權局直屬事業單位,更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下設辦公室、人事教育部、審查業務管理部、自動化部、黨委、初審及流程管理部、機械發明審查部、電學發明審查部、通信發明審查部、醫藥生物發明審查部、化學發明審查部、光電技術發明審查部、材料工程發明審查部、實用新型審查部、外觀設計審查部、專利文獻部;同時,中國專利局專利複審委員會更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複審委員會。2001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複審委員會更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直屬事業單位。
2003年底,經批准,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成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家知識產權局直屬事業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黨委(紀委)辦公室、人事教育處、審查業務協調處、研究處、質量保障處、信息化處、立案及流程管理處、機械申訴一處、機械申訴二處、交通裝備申訴處、電學申訴一處、電學申訴二處、信息技術應用申訴處、通信申訴一處、通信申訴二處、移動通信技術申訴處、醫藥生物申訴一處、醫藥生物申訴二處、化學申訴一處、化學申訴二處、光電技術申訴一處、光電技術申訴二處、材料工程申訴一處、材料工程申訴二處、實用新型申訴處、外觀設計申訴一處、外觀設計申訴二處、外觀設計申訴三處、行政訴訟一處、行政訴訟二處。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2],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原產地地理標誌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同時,原屬知識產權局的商標、專利執法職責交由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