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工作职能与任务
1.负责机关部分事务性工作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规划和要求,承担机关委托的服务性工作。
2.负责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经费的预算决算、日常核算管理工作。
3.承担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负责治安保障、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人民防空、公共机构节能、绿化美化、爱国卫生、公费医疗、计划生育[1]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机关职工医疗日常服务管理和职工子女统筹医疗报销工作。
5.承担与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相关的评审会议服务、评审费用代发、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出版销售、项目申请与结题材料接收和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
6.承担机关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7.承担机关的外事服务工作,负责因公出访证件办理,对外宣传品的翻译、制作。
8.负责机关办公区办公、会议、配套服务用房及以上公共区域的物业管理[2]和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维修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委外资产的维修管理工作。
9.负责机关餐饮服务、公务用车服务、机要交换、文印服务、收发服务、公务机票订购、办公用品保障、办公设备维修维护、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等工作。
10.承担机关交由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1.承担委党组、委领导交办及机关委托的其他事项。
机关服务中心领导
主 任:封文安
副主任:史兴河。
参考文献
- ↑ 计划生育政策的发展与改革,搜狐,2022-02-18
- ↑ 物业管理的新定义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搜狐,202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