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組織
國際貿易組織,是1947年11月至1948年3月間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 (Ecosoc) 在古巴首都哈瓦那召開的 "聯合國貿易暨就業會議" 中,由美國提議建立的國際經濟機構。但是後來由於美國未批准哈瓦那憲章 ( Havana Char-ter),因而未能成立。其功能已由關稅與貿易總協定 (GATT) 及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 (UNCTAD) 所取代。
國際貿易組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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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概述
主要的國際貿易組織包括:世界貿易組織(WTO)、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世界銀行、國際商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CCPIT)等。
發展過程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馬拉喀什市舉行的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部長會議決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貿易組織(簡稱"世貿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 WTO) ,以取代成立於1947年的關貿總協定(GATT)。[1]
世貿組織是一個獨立於聯合國的永久性國際組織。1995年1月1日正式開始運作,負責管理世界經濟和貿易秩序,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萊蒙湖畔。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關貿總協定臨時機構。世貿組織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國際組織,在調解成員爭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權威性。
它的前身是1947年訂立的關稅及貿易總協定。與關貿總協定相比,世貿組織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以及知識產權貿易,而關貿總協定只適用於商品貨物貿易。
組織結構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是政府間的國際金融組織。它是根據1944年7月在美國新罕布什爾州布雷頓森林召開聯合國和聯盟國家的國際貨幣金融會議上通過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而建立起來的。於1945年12月27日 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 開始辦理業務。同年11月15日成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但在經 營上有其獨立性。至今,IMF已有182個成員國。
基金組織設5個地區部門(非洲、亞洲、歐洲、中東、西半球)和12個職能部門(行政管理、中央銀行業務、匯兌和貿易關係、對外關係、財政事務、國際貨幣基金學院、法律事務、研究、秘書、司庫、統計、語言服務局)。[2]
其宗旨是作為一個常設機構在國際金融問題上進行協商與協作,促進國際貨幣合作;促進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和平衡發展;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和實際收入的高水平;促進國際匯兌的穩定,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防止競爭性的貨幣貶值;協助成員國在經常項目交易中建立多邊支付制定,消除妨礙國際貿易發展的外匯管制;
在有一定保證條件下,在成員國國際收支發生暫時不平衡時,向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採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
IMF主要業務活動有:向成員國提供貨款,在貨幣問題上促進國際合作,研究國際貨幣制度改革的有關問題,研究擴大基金組織的作用,提供技術援助和加強同其它國際機構的聯繫。
合作構成
國際復興開發銀行(the 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為世界銀行(the World Bank),它是聯合國屬下的一個專門機構,負責長期貨款的國際金融機構。World Bank是根據1944年美國布雷頓森林會議上通過的《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成立的。
其宗旨是通過對生產事業的投資,資助成員國的復興和開發工作;通過對貸款的保證或參與貸款及其他和人投資的方式促進外國和人投資,當成員國不能在合理的條件下獲得私人資本時,則在適當條件下以銀行本身資金或籌集的資金及其它資金給予成員國直接貸款,來補充私人投資的不足;通過鼓勵國際投資,開發成員國的生產資源,提供技術諮詢和提高生產能力,以促進成員國國際貿易的均衡增長及國際收支狀況的改善。
根據世界銀行的宗旨,其主要業務活動是,對發展中成員國提供長期貸款對成員國政府或經政府擔保的私人企業提供貸款和技術援助,資助他們興建某些建設周期長,利潤率偏低,但又為該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所必需的建設項目。
世界銀行與國際開發協會(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IDA)、國際金融公司(Interational Finane Corporation,IFC)、多邊投資擔保機構(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MIGA)、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nter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ICSID)五部分共同組成了世界銀行集團(World Bank Group)。
國際商會
國際商會(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成立於1919年,發展至今已擁有來自130多個國家的成員公司和協會,是全球唯一的代表所有企業的權威代言機構。
國際商會以貿易為促進和平、繁榮的強大力量,推行一種開放的國際貿易、投資體系和市場經濟。由於國際商會的成員公司和協會本身從事於國際商業活動,因此它所制定用以規範國際商業合作的規章,如:《托收統一規則》、《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國際商會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等被廣泛地應用於國際貿易中,並成為國際貿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國際商會屬下的國際仲裁法庭是全球最高的仲裁機構,它為解決國際貿易爭議起着重大的作用。
CCPIT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是由中國經濟貿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業和團體組成的全國民間對外經貿組織,成立於1952年5月。英文名稱為: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英文縮寫為 CCPIT。
中國貿促會的宗旨是: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政府的政策,開展促進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引進外國先進技術及各種形式的中外經濟技術合作等活動,促進中國同世界各國、各地區之間的貿易和經濟關係的發展,增進中國同世界各國人民以及經貿界之間的了解與友誼。
經中國政府批准,中國貿促會1988年6月組建了中國國際商會(China Chamber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e,英文縮寫為CCOIC)。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已同世界上18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400多家商會、工商聯合會、外貿協會和其他經貿組織保持着聯繫,與上百個國家與地區的對口組織簽署了合作協議,並同一些國家的商會建立了聯合商會;同時,中國貿促會還在15個國家和地區設有駐外代表處。
在國內,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48個地方分會、600多個支會和縣級國際商會,還在機械、電子、輕工、紡織、農業、汽車、石化、商業、冶金、航空、航天、化工、建材、通用產業、供銷合作、建設、糧食等部門建立了17個行業分會,全國會員企業近7萬家。
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及其所屬業務部門已經加入了許多國際組織,其中包括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保護工業產權協會、國際許可證貿易工作者協會、國際海事委員會、國際博覽會聯盟、國際商事仲裁機構聯合會、太平洋盆地經濟理事會、國際商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