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英语:State Electricity Regulatory Commission, SERC),简称电监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电监会于2003年3月20日挂牌成立,办公地址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2013年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不再保留电监会。
目录
主要职责介绍
- 负责全国电力监管工作,建立统一的电力监管体系,对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 研究提出电力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建议,制定电力监管规章,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
- 参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制定,拟定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审定电力市场运营模式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设立方案。
- 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监管输电、供电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
- 参与电力技术、安全、定额和质量标准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协同环保部门对电力行业执行环保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 根据市场情况,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电价建议;监督检查有关电价;监管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
- 依法对电力市场、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电力市场纠纷。
- 负责监督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研究提出调整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负责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
-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
-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1]
历任主席
机构设置
委机关内设机构
- 办公厅(国际合作部)
- 主任、机关服务中心主任:蒋晓华
- 国际合作部主任、中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严晓路
- 副主任、研究室主任:俞燕山(副司长级)
- 副主任:张渝
- 副主任:陈飞
- 副巡视员兼秘书处处长:舒京生(副司长级)
- 副巡视员兼财务处处长:洪岚(副司长级)
- 政策法规部(电改办)
- 主任:王强
- 市场监管部
- 主任:刘宝华
- 副主任:常建平
- 输电监管部
- 主任:幺红
- 供电监管部
- 主任:(暂缺)
- 副主任:朱明(主持工作)
- 副巡视员:张旭波
- 价格与财务监管部(稽查局)
- 主任:邹逸桥
- 副主任:黄少中
- 副巡视员:李悠勇
- 人事培训部(中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
- 中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书记:史玉波(兼)
- 人事培训部主任:李春宁
- 中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副书记:李晶华(兼)
- 中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常务副书记:严晓路(兼)
- 巡视员、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机关工会主席:李侠(正司长级)
- 副主任:唐义艳
- 监察局(党组纪检组)
- 党组纪检组组长:江岩
- 监察局局长、中共国家电监会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李晶华(正司长级)
- 安全监管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 主任、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主任:韩水
- 巡视员、副主任,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副主任、分党组书记:蒋锦峰(正司长级)
- 信息中心
- 主任:孙耀唯
- 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
- 主任:潘跃龙
- 副主任:张洪波
- 副主任:刘丽松
- 中国电力报社
- 社长、总编辑:白俭成(正司长级)
- 机关服务中心(瑞驰科技有限公司)
- 主任:蒋晓华(兼)
- 副主任、瑞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崔华(副司长级)
直属事业单位
电监会直属事业单位有:信息中心、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中国电力报社、机关服务中心、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派出机构
目前,电监会在全国共设区域电监局6家,分别为:
- 华北电监局,驻北京市,局长:李廷勇
- 东北电监局,驻沈阳市,局长:王恩志
- 西北电监局,驻西安市,局长:王天才
- 华东电监局,驻上海市,局长:邱志健
- 华中电监局,驻武汉市,局长:黄学农
- 南方电监局,驻广州市,局长:郭智
设置城市电监办12家,分别为:
- 山西电监办
- 山东电监办
- 甘肃电监办
- 浙江电监办
- 江苏电监办
- 福建电监办
- 河南电监办
- 湖南电监办
- 四川电监办
- 云南电监办
- 贵州电监办
- 新疆电监办
电监会垂直领导其派出机构。
参考文献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浙江检察网. 2008-04-30 [2020-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