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米歇爾廣場的一家好咖啡館(海明威短篇小說)
原文
當時有的是壞天氣。秋天一過,這種天氣總有一天會來臨。夜間,我們①?只得把窗子都關上,免得雨刮進來,而冷風會把壕溝外護牆廣場上的樹木的枯葉捲走。枯葉浸泡在雨水裡,風驅趕着雨撲向停泊在終點站的巨大的綠色公共汽車,業餘愛好者咖啡館裡人群擁擠,裡面的熱氣和煙霧把窗子都弄得模糊不清。那是家可悲的經營得很差勁的咖啡館,那個地區的酒鬼全都擁集在裡面,我是絕足不去的,因為那些人身上髒得要命,臭氣難聞,酒醉後發出一股酸臭味兒。常去業餘愛好者咖啡館的男男女女始終是醉醺醺的,或者只要他們能有錢買醉,就是這樣,大多喝他們半升或一升地買來的葡萄酒。有許多名字古怪的開胃酒在做着廣告,但是喝得起的人不多,除非喝一點作為墊底,然後把葡萄酒喝個醉。人們管那些女酒客叫做poivrottes,那就是女酒鬼的意思。
業餘愛好者咖啡館是穆費塔路上的藏垢納污之所,這條出奇地狹窄而擁擠的市場街通向壕溝外護牆廣場。那些老公寓房子都裝着下蹲式廁所,每層樓的樓梯旁都有一間,在蹲坑兩邊各有一個刻有防滑條的水泥澆成的凸起的鞋形踏腳,以防房客如廁時滑倒,這些下蹲式廁所把糞便排放入污水池,而那些污水池在夜間由唧筒抽到馬拉的運糞車裡。每逢夏天,窗戶都開着,我們會聽到唧筒抽糞的聲音,那股臭氣真教人受不了。運糞車漆成棕色和橘黃色,當這些運糞車在勒穆瓦納紅衣主教路緩緩前進時,那些裝在輪子上由馬拉着的圓筒車身,在月光下看去好指作者和他的第一任妻子哈德莉·理查森(HadleyRichardson,1891—1979),她比作者大八歲,1920年兩人相遇,1921年9月與海明威結婚,1921年至1926年定居巴黎。像布拉克布拉克(GeorgesBraque,1882—1963),法國畫家,立體派創始人。的油畫。可是沒有人給業餘愛好者咖啡館排除污穢,它張貼的禁止公眾酗酒的條款和懲罰的法令已經發黃,沾滿蠅屎,沒人理睬,就像它的那些顧客一樣,始終一成不變,身上氣味難聞。
隨着最初幾場寒冷的冬雨,這座城市的一切令人沮喪的現象都突然出現了,高大的白色房子再也看不見頂端,你在街上走,看到的只是發黑的潮濕的路面,關了門的小店鋪,賣草藥的小販,文具店和報亭,那個助產士——二流的——以及詩人魏爾倫魏爾倫(PaulVerlaine,1844—1896),法國抒情詩人,是從浪漫主義詩人過渡到象徵主義的標誌。在他最優秀的作品中明確的涵義和哲理是不存在的;他的第一部詩集《感傷集》(1866),在技巧上純熟地模仿象徵派詩人波德萊爾。在那裡去世的旅館,旅館的頂層有一間我工作的房間。
上頂層去大約要走六段或八段樓梯,屋裡很冷,我知道我得去買一捆細枝條,三捆鉛絲紮好的半支鉛筆那麼長的短松木劈柴,用來從細枝條上引火,加上一捆半干半濕的硬木爿才能升起火來,讓房間暖和,這些要花我多少錢啊。所以我走到街對面,抬頭看雨中的屋頂,看看是否有煙囪在冒煙,煙是怎樣冒的。一點沒有煙,我想起也許煙囪是冷的,不通風,還 想起室內可能已煙霧瀰漫,燃料白白浪費,錢隨之付諸東流了,就冒雨繼續前行。我一直走過亨利四世公立中學、那古老的聖艾蒂安山教堂、刮着大風的先賢祠廣場,然後向右拐去躲避風雨,最後來到聖米歇爾林蔭大道背風的一邊,沿着大道繼續向前經過克呂尼老教堂和聖日耳曼林蔭大道,直走到聖米歇爾廣場上一家我熟悉的好咖啡館。
這是家令人愜意的咖啡館,溫暖、潔淨而且友好,我把我的舊雨衣掛在衣架上晾乾,並把我那頂飽受風吹雨打的舊氈帽放在長椅上方的架子上,叫了一杯牛奶咖啡。侍者端來了咖啡,我從上衣口袋裡取出一本筆記簿和一支鉛筆,便開始寫作。我寫的是密歇根州北部的故事,而那天風雨交加,天氣很冷,正巧是故事裡的那種日子。我歷經少年、青年和剛成年的時期,早已見過這種秋天將盡的景象,而你在一個地方寫這種景象能比在另一個地方寫得好。那就是所謂把你自己移植到一個地方去,我想,這可能對人跟對別的不斷生長的事物一樣是必要的。可是在我寫的小說里,那些小伙子正在喝酒,這使我感到口渴起來,就叫了一杯聖詹姆斯朗姆酒。這酒在這冷天上口真美極了,我就繼續寫下去,感到非常愜意,感到這上好的馬提尼克馬提尼克(Martinique)為西印度群島中的一個島嶼,是法國的一個海外行政區,首府為法蘭西堡。朗姆酒使我的身心都暖和起來。
一個姑娘走進咖啡館,獨自在一張靠窗的桌子邊坐下。她非常俊俏,臉色清新,像一枚剛剛鑄就的硬幣,如果人們用柔滑的皮肉和被雨水滋潤而顯得鮮艷的肌膚來鑄造硬幣的話。她頭髮像烏鴉的翅膀那麼黑,修剪得線條分明,斜斜地掠過她的面頰。
我注視着她,她擾亂了我的心神,使我非常激動。我但願能把她寫進那個短篇里去,或者別的什麼作品中,可是她已經把自己安置好了,這樣她就能注意到街上又注意到門口,我看出她原來是在等人。於是我繼續寫作。
這短篇在自動發展,要趕上它的步伐,有一段時間我寫得很艱苦。我又叫了一杯聖詹姆斯朗姆酒,每當我抬頭觀看,或者用卷筆刀削鉛筆,讓刨下的螺旋形碎片掉進我酒杯下的小碟子中時,我總要注意看那位姑娘。
我見到了你,美人兒,不管你是在等誰,也不管我今後再不會見到你,你現在是屬於我的,我想。你是屬於我的,整個巴黎也是屬於我的,而我屬於這本筆記簿和這支鉛筆。
接着我又寫起來,我深深地進入了這個短篇,迷失在其中了。現在是我在寫而不是它在自動發展了,而且我不再抬頭觀看,一點不知道是什麼時間,不去想我此時身在何處,也不再叫一杯聖詹姆斯朗姆酒了。我喝膩了聖詹姆斯朗姆酒,不再想到它了。接着這短篇完成了,我感到很累。我讀了最後一段,接着抬起頭來看那姑娘,可她已經走了。我希望她是跟一個好男人一起走的,我這樣想。但是我感到悲傷。
我把這短篇合起在筆記簿里,把筆記簿放進上衣的暗袋,向侍者要了一打他們那兒有供應的葡萄牙牡蠣和半瓶乾白葡萄酒。我每寫好一篇小說,總感到空落落的,既悲傷又快活,仿佛做了一次愛似的,而我肯定這次準是一篇很好的小說,儘管還 不能確切知道好到什麼程度,那要到第二天我通讀一遍之後才知道。作者談到這篇小說的創作過程,指的是《在密執安北部》。
我吃着那帶有強烈海腥味和淡淡的金屬味的牡蠣,一邊呷着冰鎮白葡萄酒,嘴裡只留下那海腥味和多汁的蠣肉,等我從每個貝殼中吸下那冰涼的汁液,並用味道清新的葡萄酒把它灌下肚去,我不再有那種空落落的感覺,開始感到快活並着手制訂計劃了。
既然壞天氣已經來臨,我們大可以離開巴黎一個時期,去到一個不下這種雨而會下雪的地方,那兒雪穿過松林飄落下來,把大路和高高的山坡覆蓋起來,在那個高處,我們夜間走回家去的時候,會聽到腳下的雪吱嘎吱嘎地響。在前鋒山前鋒山為瑞士西南部日內瓦湖東北湖濱的一小城。南有一所木製農舍式的別墅,那裡的膳宿條件特佳,我們可以一起住在那裡,看我們的書,到夜晚暖和地一起睡在床上,敞開着窗子,只見星光燦爛。那是我們可以去的地方。乘三等車價錢並不貴。那兒的膳宿費比我們在巴黎花費的並不多多少。
我要把旅館裡那間我寫作的房間退掉,這樣就只需付勒穆瓦納紅衣主教大街74號的房租了,那是微不足道的。我給多倫多指《多倫多星報》。海明威早年曾任該報駐巴黎記者,後來才辭職當專業作家。寫過一些新聞報道,它們的稿費的支票該到了。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我都能寫這種報道,因此我們有錢作這次旅行。
也許離開了巴黎我就能寫巴黎,正如在巴黎我能寫密歇根一樣。我不知道要這樣做為時尚早,因為我對巴黎了解得還 不夠。但是最後巴黎卻還 就是這樣寫出來的。不管怎麼說,只要我妻子想去,我們就去,於是我吃完牡蠣,喝乾了葡萄酒,付了我在這咖啡館裡掛的賬,便抄最近的路冒着雨——如今這只不過是當地的壞天氣而已,而不是改變你的生活的什麼東西了——趕回聖熱內維埃弗山,回到山頂上的那套房間。
「我想這該是絕妙的,塔迪塔迪(Tatie)是海明威給自己起的綽號。,」我妻子說。她長着一張線條優雅的臉,每次作出決定時,她的眼睛和她的笑容都會發亮,仿佛這些決定是珍貴的禮物似的。「我們該什麼時候動身?」
「隨你想什麼時候走都行。」
「啊,我想馬上就走。難道你不早就知道嗎?」
「也許等我們回來的時候,這兒天氣就晴好了。等天晴了,變冷了,就會非常好。」
「我看天一定會好的,」她說。「你能想到出去旅行,不也是真好嗎。」[1]
作者簡介
海明威(Hemingway),美國小說家。1954年度的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生於鄉村醫生家庭,曾作為紅十字會車隊司機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長期擔任駐歐記者,並曾以記者身份參加第二次世界大戰和西班牙內戰。[2]